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 十五 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三)

作者: 梁启超35,496】字 目 录

《渊源记》之附记,可见出。好持主观之人,实不宜于作学史,特其创始之功不可没耳。唐镜海搜罗较博,而主观抑更重。其书分立“传道”“翼道”“守道”三案,第其高下;又别设“经学”“心学”两案,示排斥之意。盖纯属讲章家“争道统”的见解,不足以语于史才明矣。闻道咸间有姚春木椿者,亦曾著《国朝学案》,其书未成,然其人乃第三四流古文家,非能治学者,想更不足观也。吾发心著《清儒学案》有年,常自以时地所处窃比梨洲之故明,深觉责无旁贷;所业既多,荏苒岁月,未知何时始践夙愿也。

学史之中,亦可分析为专门,或专叙一地学风,或专叙一学派传授分布。前者如《北学编》《洛学编》等是,后者如邵念鲁廷采之《阳明王子及王门弟子传》《蕺山刘子及刘门弟子传》即其例。学派的专史,清代有两名著:其一为李穆堂绂之《陆子学谱》,貌象山之真;其二为戴子高望之《颜氏学记》,表习斋之晦,可谓振裘挈领,心知其意者矣。

文学美术等宜有专史久矣,至竟阙然!无已,则姑举其类似者数书。一、阮芸台之《畴人传》四十六卷,罗茗香士琳《续畴人传》六卷,诸可宝之《畴人传三编》七卷,详述历代天算学渊源流别。二、张南山维屏之《国朝诗人征略》六十卷,网罗有清一代诗家,各人先为一极简单之小传,次以他人对于彼之论评,次乃标其名著之题目或摘其名句。道光前作者略具焉。三、卞永誉之《式古堂书画汇考》三十卷,其画考之部,首为画论卷一,次为收藏法卷二,次论前代记载名画目录及评论之书卷三至七,次乃遍论三国两晋迄明画家卷八至三十,颇有别裁,非等丛钞,俨具画史的组织,宜潘次耕极赏之也。有鲁东山骏《宋元以来画人姓氏录》三十六卷,以韵编姓,实一部极博赡之画家人名辞典。此数书者即不遽称为文学史、美术史,最少亦算曾经精制之史料,惜乎类此者且不可多得也。

最近则有王静安国维著《宋元戏曲史》,实空前创作,虽体例尚有可议处,然为史界增重既无量矣。

(庚)史学家法之研究及结论

千年以来,研治史家义法能心知其意者,唐刘子玄、宋郑渔仲与清之章实斋学诚三人而已。兹事原非可以责望于多数人,故亦不必以少所发明为诸儒诟病。顾吾曹最痛惜者,以清代唯一之史家章实斋,生乾、嘉极盛时代,而其学竟不能为斯学界衣被以别开生面,致有清一代史学仅以摭拾丛残自足,谁之罪也?实斋学说,别为专篇,兹不复赘。

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梼杌》、鲁《春秋》”,墨子所称“周之《春秋》,宋之《春秋》,燕之《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唯封建与郡县组织既殊,故体例靡得而援焉。自汉以降,幅员日恢,而分地纪载之著作亦孳乳寖多,其见于《隋书·经籍志》者,则有下列各类:

一、图经之属。如《冀幽齐三州图经》及罗含《湘中山水记》、刘澄之《司州山川古今记》等。

二、政记之属。如赵晔《吴越春秋》,常璩《华阳国志》,失名《三辅故事》等。

三、人物传之属。如苏林《陈留耆旧传》,陈寿《益都耆旧传》等。

四、风土记之属。如圈称《陈留风俗传》,万震《南州异物志》,宗懔《荆楚岁时记》等。

五、古迹之属。如佚名《三辅黄图》,扬衒之《洛阳伽蓝记》等。

六、谱牒之属。如《冀州姓族谱》,洪州、吉州、江州、袁州诸《姓谱》等。

七、文征之属。如宋明帝《江左文章志》等。

自宋以后,荟萃以上各体成为方志。方志之著述,最初者为府志,继则分析下达为县志,综括上达为省志。明以前方志,今《四库》著录者尚二十七种,存目亦数十。《四库》例:宋元旧志全收,明则选择綦严,仅收五种,清则唯收当时所有之省志而已。然道、咸以后,学者搜罗遗佚,《四库》未收之宋元志续出重印者不少,以吾所见尚二十余种。入清,则康熙十一年曾诏各郡县分辑志书,而成者似不多,佳构尤希。雍正七年因修《大清一统志》,需省志作资料,因严谕促修,限期蒇事。今《四库》著录自李卫等监修之《畿辅通志》起至鄂尔泰监修之《贵州通志》止,凡十六种,皆此次明诏之结果也。成书最速者为《广东通志》,在雍正八年;最迟者为《贵州通志》,在乾隆六年。旋复颁各省府州县志六十年一修之令。虽奉行或力不力,然文化稍高之区,或长吏及士绅有贤而好事者,未尝不以修志为务,旧志未湮,新志踵起。计今所存,恐不下二三千种也。

方志中什之八九,皆由地方官奉行故事,开局众修,位置冗员,钞撮陈案,殊不足以语于著作之林。虽然,以吾侪今日治史者之所需要言之,则此二三千种十余万卷之方志,其间可宝之资料乃无尽藏。良著固可宝,即极恶俗者亦未宜厌弃。何则?以我国幅员之广,各地方之社会组织,礼俗习惯,生民利病,樊然淆杂,各不相侔者甚伙。而畴昔史家所记述,专注重一姓兴亡及所谓中央政府之囫囵画一的施设,其不足以传过去现在社会之真相,明矣。又正以史文简略之故,而吾侪所渴需之资料乃摧剥而无复遗,犹幸有芜杂不整之方志,保存所谓“良史”者所吐弃之原料于粪秽中,供吾侪披沙拣金之凭借,而各地方分化发展之迹及其比较,明眼人遂可以从此中窥见消息,斯则方志之所以可贵也。

方志虽大半成于俗吏之手,然其间经名儒精心结撰或参订商榷者亦甚多。吾家方志至少,不能悉举,顾以睹闻所及,则可称者略如下。

康熙《邹平县志》马宛斯独撰,顾亭林参与。

康熙《济阳县志》张稷若独撰。

康熙《德州志》顾亭林参与。

康熙《灵寿县志》陆稼书为知县时独撰。

乾隆《历城县志》周书昌(永年)、李南涧(文藻)合撰。

乾隆《诸城县志》李南涧独撰。

乾隆《宁波府志》万九沙(经)、全谢山参与。

乾隆《太仓州志》王述庵(昶)独撰。

乾隆《鄞县志》钱竹汀参与。

乾隆《汾州府志》《汾阳县志》俱戴东原参与。

乾隆《松江府志》《邠州志》《三水县志》俱孙渊如主撰。

乾隆《偃师县志》《安阳县志》,嘉庆《鲁山县志》《宝丰县志》《郏县志》俱武授堂(亿)主撰。

乾隆《西宁府志》《乌程县志》《昌化县志》《平阳县志》俱杭大宗(世骏)主撰。

乾隆《庐州府志》《江宁府志》《六安州志》俱姚姬传(鼐)主撰。

乾隆《宁国府志》《怀庆府志》《延安府志》《泾县志》《登封县志》《固始县志》《澄城县志》《淳化县志》《长武县志》俱洪稚存主撰。

乾隆《和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俱章实斋独撰。

乾隆《天门县志》《石首县志》《广济县志》《常德府志》《荆州府志》俱章实斋参与。

乾隆《富顺县志》段茂堂为知县时独撰。

乾隆《朝邑县志》钱献之(坫)主撰。

嘉庆《广西通志》谢蕴山(启昆)为巡抚时主撰。

嘉庆《湖北通志》乾隆末毕秋帆为总督时主撰,章实斋总其事,但今本已全非其旧。

嘉庆《浙江通志》,道光《广东通志》《云南通志》皆阮芸台主撰。《广东志》,陈观楼(昌齐)、江子屏(藩)、谢里甫(兰生)等总纂。

嘉庆《安徽通志》陶云汀(澍)主撰,陆祁孙(继辂)总纂。

嘉庆《扬州府志》伊墨卿(秉绶)倡修,焦里堂、姚秋农(文田)、秦敦夫(恩复)、江子屏等协成。

嘉庆《徽州府志》夏朗斋(銮)、汪叔辰(龙)合撰,龚自珍参与。

嘉庆《凤台县志》李申耆(兆洛)为知县时独撰。

嘉庆《怀远县志》李申耆主撰,董晋卿(士锡)续成。

嘉庆《禹州志》《鄢陵县志》《河内县志》洪幼怀(苻孙)主撰。

嘉庆《长安县志》《咸宁县志》董方立(祐诚)主撰。

嘉庆《郯城县志》陆祁孙主撰。

道光《湖广通志》林少穆(则徐)总裁,俞理初(正燮)总纂。

道光《陕西通志》蒋子潇(湘南)参与。

道光《雷州府志》《海康县志》陈观楼独撰。

道光《兴文县志》《屏山县志》《大足县志》《泸溪县志》张介侯(澍)为知县时独撰。

道光《武冈府志》《宝庆县志》邓湘皋(显鹤)独撰。

道光《南海县志》吴荷屋(荣光)主撰。

道光《河内县志》《永定县志》《武陟县志》方彦闻(履篾)主撰。

道光《贵阳府志》《大定府志》《兴义府志》《安顺府志》邹叔绩(汉勋)主撰。

道光《新会县志》黄香石(培芳)、曾勉士(钊)合撰。

道光《济宁州志》许印林(瀚)独撰。

道光《泾阳县志》蒋子潇主撰,刻本多改窜。

咸丰《邳州志》《清河县志》鲁通甫(一同)主撰。

咸丰《遵义府志》莫子偲(友芝)、郑子尹(珍)合撰。

同治《江西通志》董觉轩(沛)总纂。

同治《苏州通志》冯林一(桂芬)主撰。

同治《南海县志》邹特夫(伯奇)、谭玉生(莹)主撰。

同治《番禺县志》陈兰甫主撰。

同治《江宁府志》汪梅村(士铎)主撰。

同治《湖州府志》《归安县志》陆存斋(心源)主撰。

同治《鄞县志》《慈溪县志》董觉轩、徐柳泉(时栋)合撰。

光绪《畿辅通志》黄子寿(彭年)总纂。

光绪《山西通志》曾沅甫(国荃)总裁、王霞举(轩)总纂。

光绪《湖南通志》郭筠仙(嵩焘)、李次青(元度)总纂。

光绪《安徽通志》何子贞(绍基)总纂。

光绪《湘阴县图志》郭筠仙独撰。

光绪《湘潭县志》《衡阳县志》《桂阳县志》俱王壬秋(闿运)主撰。

光绪《杭州府志》《黄岩县志》《青田县志》《永嘉县志》《仙居县志》《太平续志》俱王子庄(棻)主撰。

光绪《绍兴府志》《会稽新志》俱李莼客(慈铭)主撰。

光绪《湖北通志》《顺天府志》《荆州府志》《昌平县志》俱缪小山(荃孙)主撰。

宣统《新疆图志》王晋卿(树柟)总纂。

民国《江阴县志》缪小山主撰。

民国《合川县志》孙亲石(森楷)独撰。

以上诸志,皆出学者之手,斐然可列著作之林者。吾不过随举所知及所记忆,挂漏盖甚多,然亦可见乾嘉以降,学者日益重视斯业矣。

方志之通患在芜杂。明中叶以后有起而矫之者,则如康海之《武功县志》,仅三卷,二万余言;韩邦靖之《朝邑县志》,仅二卷,五千七百余言,自诧为简古。而不学之文士如王渔洋、宋牧仲辈震而异之,比诸马班。耳食之徒,相率奉为修志模楷,即《四库提要》亦极称之。又如陆稼书之《灵寿县志》,借之以昌明理学,而世人亦竟誉为方志之最良者。乾隆以前一般人士对于方志观念之幼稚误谬,可以想见矣。注意方志之编纂方法,实自乾隆中叶始。李南涧历城、诸城两志,全书皆纂集旧文,不自著一字,以求绝对的征信。后此志家,多踵效之。谢蕴山之《广西通志》,首著叙例二十三则,遍征晋唐宋明诸旧志门类体制,舍短取长,说明所以因革之由。认修志为著述大业,自蕴山始也。故其志为省志模楷,虽以阮芸台之博通,恪遵不敢稍出入,继此更无论。余如焦里堂、李申耆集中,皆有专论修志体例之文,然其间能认识方志之真价值、说明其真意义者,则莫如章实斋。

实斋以清代唯一之史学大师,而不能得所藉手以独撰一史,除著成一精深博大之《文史通义》,及造端太宏未能卒业之《史籍考》外,其创作天才,悉表现于和州、亳州、永清三志及《湖北通志》稿中。“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实斋关于斯学之贡献,首在改造方志之概念。前此言方志者,为“图经”之概念所囿,以为仅一地理书而止。实斋则谓方志乃《周官》小史、外史之遗,其目的专以供国史取材,非深通史法不能从事。概念扩大,内容自随而扩大。彼乃著《方志设立三书议》,谓:“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彼晚年应毕秋帆聘,总鄂志局事,即实行其理想,分泐《湖北通志》《湖北掌故》《湖北文征》三书,彼又以为“志”须继续增修,而资料非随时保存整理,则过此将散失不可复理,于是倡议各州县设立志科,使文献得有所典守而不坠,而国史取材,亦可以有成式而免参差芜猥之患。又晰言省志与府志、府志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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