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新义 - 九歌

作者: 闻一多16,455】字 目 录

朱子集注》本“一无何字”四字在本文下,不误。

案当从一本删何字。“谁”已是问词,增何字则意复。王注曰:“言骊姬谗杀申生,其冤感天,又谗逐群公子,当复谁畏惧也。”审注意,似亦本无何字。

又使至代之

案代与戒韵。作伐,则失其韵矣。一本非是。

何壮武厉能流厥严

陈本礼、丁晏、俞正燮、江有诰、邓廷桢、马其昶等并谓严当为庄,避汉讳改,庄与亡韵。案众家说是也。庄者,《周书·谥法》篇曰“胜敌志强曰庄”,《独断》下曰“好勇致力曰庄”,是其义。

受寿永多夫何久长

案“永多”“久长”义相重复,殊为无谓。朱本无久字,《柳集》及《御览》八六一引亦无,则“彭铿斟雉帝何飨,受寿永多夫何长”,皆七字句,视今本为胜。然“永多”与“长”于义仍嫌复叠。疑长为怅之缺损。知之者,王注曰:“彭祖至八百岁,犹自悔不寿,恨枕高而唾远也。”(《道藏》临字第五号《彭祖摄生养性论》:“是以养生法,不唾远不骤行。”)曰悔曰恨,正释怅字之义。今本怅误为长,浅人又增久字以配之,则问意全失,而文句亦结 为病矣。

中央共牧后何怒 蛾微命力何固

案二句当乙转。史言厉王无道,国人怒而攻之,王奔彘,复围索太子,不得,卒得召公子杀之而甘心,即此所谓“ 蛾(蚁)微命力何固”也。“ 蚁”喻叛乱之民众,(《史记·项羽本纪》“楚 起之将”,《周公殿礼记》“变异 起”,《陈球后碑》“蜂聚蛾动”,《淮南子·兵略》篇“天下为之麋沸蚁动”,《后汉书·冯衍传上》“天下蛾动”。)“力何固”言其索王不得,则索太子,索太子又不得,而怒犹未息,卒得召公子杀之而甘心也。《史记》又言厉王既奔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久之,王崩于彘,共伯将篡位自立,适时大旱,屋焚,卜曰厉王为祟,即此所谓“中央共牧后何怒”也。“后”斥厉王,“怒”谓其降旱为祟。如今本二句倒转,则是王死而为祟在前,被难奔彘在后,按之史实,本末颠倒。以是明其不然。

惊女采薇鹿何祐

案“惊女”二字当互易。“女惊采薇”者,惊读为警,戒也,言女戒之令勿采薇也。《文选·辨命论》注引《古史考》曰“伯夷叔齐……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野有妇人谓之曰‘子义不食周粟,此亦周之草木也’”,即此所谓“女警采薇”也。(《路史·馀论》注引《三秦记》曰:“夷齐食薇三年,颜色不变,武王戒之,不食而死。”此虽传闻异词,然曰“戒之”,则与本篇曰“警”者,义正符合。)《雕玉集·感应》篇引《列士传》曰“伯夷兄弟遂绝食,七日,天遣白鹿乳之”,即此所谓“鹿何祐”也。“女警”与“鹿祐”对文见义。王注曰“有女子采薇菜,有所惊而走”,又曰“女子惊而北走”。此其说事虽误,然详审语意,所据本固尚作“女惊”,不作“惊女”也。一本祐作佑,义长。佑,助也。“鹿何佑”即鹿何助之。王注训祐为福,又云“乃天佑之”,失其旨矣。

伏匿穴处爰何云

案“爰何云”三字,义殊难通。本篇问词有“云何”,(“有扈牧竖,云何而逢。”)无“爰何”。疑此当作“云何爰”。(上文“云何而逢”,一曰“其爰何逢”,一曰“其云何逢”。云爰互误,例与此同。)爰者,《方言》六曰“爰,恚也,楚曰爰”,又二曰“爰,哀也”,《九章·怀沙》曰“曾伤爰哀,永叹喟兮”,并与此爰字义同。“云何爰”与《诗·卷耳》“云何吁矣”句法同,爰吁亦声转义近。又本篇自此以下,词句次第,颠倒特甚。下文“悟过改更(原衍我字,说详后)又何言”当移在此下。知之者,以事类言之,“伏匿穴处云何爰,悟过改更又何言”二句合问一事,下文“荆勋作师夫何长,吴光争国,何久余是胜”(今本二句各为讹夺,说详下条),二句合问一事,文意乃觉贯通。以韵言之,“伏匿”二句中爰与言相叶“荆勋”二句中长与胜通叶,于韵例亦差合。今本各句次第既有差互,而此文复爰云误倒,则于文于韵,两失之矣。

荆勋作师夫何长

案勋师二字当互易。作犹立也,“荆师作勋”犹言楚师立功。长读为常。自吴王寿梦十六年,至王馀祭十二年,二十年间,楚屡胜吴(详《史记》吴楚两《世家》),故曰“荆师作勋夫何常”也。

悟过改更我又何言

案当从一本删我字。本篇呵壁之词,所问皆自然现象与历史陈迹,初未羼入作者个人成分,故知我字必系衍文。且如今本作“我又何言”,则是感叹而非诘问语气,篇中亦从无此例。又案此句本当移上与“伏匿穴处”句相承(说详彼条)。“伏匿穴处云何爰,悟过改更又何言”,语意相偶,句法亦一律也。

吴光争国久余是胜

案此句无问词,与本篇文例不合。当于“久”上补“何”字。“吴光争国,何久余是胜”者,言初楚屡胜吴,何以公子光弑立后,吴乃屡胜楚也。又案下文“何环闾穿社”至篇末,问子文之生,及成王弑堵敖代立(前六七一)。其事下距吴公子光弑王僚(前五一四),凡一百五十余年。然则“荆师作勋夫何长(常),吴光争国何久余是胜”二句,当移在下文“何试上自予,忠名弥彰”后,乃与史实符合。

何环穿自闾社丘陵爰出子文

案当依一本作“何环闾穿社,以及丘陵,是淫是荡,爰出子文”。今本云云,必后人恶其猥亵而改之如此。王注与一本文意全合,是此文之窜改尚在王后。

吾告堵敖以不长

案吾疑当为语,字之误也。堵敖,楚文王子熊囏也。堵敖弟熊恽,弑堵敖自立,是为成王。成王八年,子文为令尹。疑此及下“何试上自予,忠名弥彰”二句,仍问子文事,言子文语告杜敖如此也。今本作吾,则是作者自告堵敖。本篇虽非必屈原所作然所问人事至春秋而止,是作者至早亦当为战国初人,安得与春秋初叶之堵敖相对论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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