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自色诺芬尼与伏尔泰)
tolerationandintellectualresponsibility
(stolenfromxenophanesandfromvoltaire)
今天我在这里应邀重复我在蒂宾根发表的关于“宽容与知识分子的责任”的主题的讲演。这个讲演是为着纪念学者、历史学家、成为不容异说与残忍的受害者的宽容与仁慈的人利奥波德·卢卡斯[leopoldlucas]。
1942年12月,当他七十岁的时候,利奥波德博士和夫人被关押在特莱西恩施塔特[theresienstadt」集中营,在那里他当一名拉比「rabbi]:这是非常困难的工作。十个月后在那里去世。他的夫人多拉·卢卡斯[doralucas]又在特莱西恩施塔特呆了十三个月,不过,她能够当一名护士。1944年10月,她与一万八千名其他囚犯一起被放逐到波兰。她在那里被害。
这是可怕的命运。这是无数人的命运——热爱别人的人、努力帮助别人的人;被别人热爱的人、别人努力帮助的人的命运。他们属于被分裂、被破坏、破灭绝的家庭。
在这里我不想谈论这些可怕的事件。无论人们试图说什么.或者甚至想什么,它总是似乎在缩小那一难以想象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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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恐怖在继续。越南难民、柬埔寨波尔布特[polpot]的受害者、伊朗革命的受害者、阿富汗难民和以色列的阿拉伯难民:儿童、婦女和男人一次又一次成了疯狂的狂信者的受害者。
我们怎样才能防止这些可怕的事件呢?我们能做什么吗?
我的回答是:能做。我相信,我们有许多事情可做。当我说“我们”的时候,我是指知识分子,即,对观念感兴趣的人,尤其是那些读书也许还写作的人。
为什么我认为我们知识分子能够有所助益呢?只是因为几千年来我们知识分子造成了最可怕的危害。以一种观念、一种学说、一种理论、一种宗教为名的大屠杀——这都是我们的所为、我们的发明:知识分子的发明。只要我们停止使人们对抗——常常怀着最好的意图——就会有很大改进。谁也不能说我们不可能停止这样做。
十诫最重要的是:不可杀人!它几乎包含了整个的伦理学。例如,叔本华「schopenhauer]系统阐述伦理学的方式不过是这个最重要的诫律的扩展。叔本华的伦理学简单、直率、明晰。他说:不要伤害任何人,但要尽力帮助所有人!
但是当摩西[moses]第一次持法版从西奈山下来,甚至未及宣布十诫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他目睹了一个可怕的异端,金牛犊的异端。看到这个情景,他完全忘记了“不可杀人!”的诫律,喊道(《出埃及记》「exodus]32):
“凡属耶和华的,都要到我这里来!”……他对他们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这样说:“你们各人把刀跨在腰间,……各人杀他的弟兄与同伴并邻舍。’”……
那一天,百姓中被杀的约有三千。
那也许是个开端。但是确凿的是情况继续这样发展,先在圣地,后来在西方,尤其是基督教获得了官方宗教的地位之后。它成了宗教迫害的可怕故事,为了正统地位而进行的迫害。后来——尤其在十七和十八世纪——又有其他一些观念形态竞相为迫害、残酷和恐怖辩护:民族主义、种族、政治的正统派观念和其他宗教。
在正统派信仰和异端邪说的观念后面隐藏着一类最小的罪恶,知识分子尤其容易犯的那些罪恶:傲慢、近乎教条主义的自以为是、理智的虚荣。所有这些都是小的罪恶——不是像残酷那样的大罪恶。
ⅱ
我的讲演的题目,“宽容与知识分子的责任”,是指启蒙运动之父伏尔泰[voltaire]的一个论点,为宽容辩护的论点。伏尔泰问道,“什么是宽容?”他回答说(我译得很自由):
宽容是认识到我们人的可错性的必然结果:人孰无过,我们一直在犯错误。因此让我们互相谅解对方的愚行。这是天赋人权的第一个原则。
这里伏尔泰在求助于我们的理智的诚实:我们应当承认我们的错误,我们的可错性,我们的无知。伏尔泰十分清楚,深信不疑的狂信者确实存在。但是,他们的信念真的是诚实的吗?他们是否诚实地审查过自己、他们的信仰和他们持那些信仰的理由?难道自我批评的态度不是所有理智的诚实的一部分吗?难道狂热不常常是一种尝试,要淹没我们压抑住的因此只是半意识到的我们自己不予承认的不信吗?
伏尔泰求助于我们理智的谦虚,尤其是他求助于我们理智的诚实,这给当时的知识分子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想在这里重述一下他的求助。
伏尔泰为宽容辩护提出的理由是,我们应当互相谅解对方的愚行。但是,伏尔泰十分正确地发现,一种通常的愚行,不容异说的愚行,是难以宽容的。确实,宽容正是在这里有着自己的局限。如果我们给予不容异说被宽容的权利,那么我们就破坏了宽容,破坏了立宪国家。魏玛共和国的命运就是这样。
但是,除不容异说外,还有其他一些愚行我们不应宽容,尤其是使知识分子追随最新时尚的愚行。这种愚行使许多作家采用晦涩的、耸人听闻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