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鄭公諫錄 - 第五卷

作者: 王方慶5,760】字 目 录

○或奏公阿黨親戚

或奏公阿黨親戚者,太宗使御史大夫溫彥博案驗其事,乃言者謬妄。彥博奏:「魏徵人臣,須存形跡,不能避遠嫌疑,為人所道,雖情在無私,事亦可責。」乃令彥博以此旨責公。因謂之曰:「君前後諫爭,凡數百條,豈以小事損君眾美。自今以往,不得不存形跡也。」經數日太宗問公曰:「昨來在外,聞有何不是事?」公正色曰:「前日令彥博宣敕,語臣何因不作形跡,此言大不是。臣聞君臣葉契,義體一同,未聞不存公道,唯事形跡。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則邦之興喪,或未可知。」太宗瞿然改容,曰:「前發此語,尋已悔之,君不得因茲遂懷隱避。」公乃再拜而言曰:「臣以身許國,正道而行,必不敢欺負;但願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太宗曰:「忠良有異乎?」公曰:「良臣,稷契咎繇是也;忠臣,龍逢比乾是也。良臣使身獲美名,君受顯號,子孫傳業,福祿無疆。忠臣身受誅夷,君陷大惡,家國並喪,獨有其名。由此而言,相去遠矣。」太宗謂曰:「君但莫違此言,朕不忘社稷之計。」乃賜絹一百匹。

○權貴疾公

權貴疾公,每言於太宗曰:「魏徵凡所諫爭,委曲反覆,不從不止,意以陛下為幼主,不同於長君。」太宗曰:「朕少不學問,唯好弓馬,至於起義,即有大功;既封為王,偏蒙偏愛,理道政術,都不留心;及為太子,初入東宮,思安天下,欲克己為政,唯魏徵與王珪導我以禮,弘我以道,勉強從之,大覺利益,遂力行不息,以致太平,並魏徵等之力,所以特加禮重,每事聽從,非私之也。」言者乃慚而止。

○霍行斌告變

霍行斌告變,公預其事,太宗覽之,謂侍臣曰:「此言大無由緒,不須鞫問,行斌宜付所司定罪。」公曰:「臣蒙近侍,未以善聞而有大逆之名,罪合萬死。陛下曲垂矜照,臣將何以自安請鞫之。」尋仍拜謝,太宗曰:「卿之累仁積行,朕所自知。愚人相謗,豈能由己,不須致謝也。」

○房玄齡考績不平

房玄齡、王珪掌內外考績,治書御史權萬紀奏其不平,追案勘問,王珪不伏,太宗付侯君集案之。公奏稱:「無阿私,必不可推鞫。」太宗大怒,令君集勘當。未奏,太宗問君集,君集奏稱:「『臣謂魏徵,玄齡、王珪挾私濫考,何得阿黨,固執言不可推。』徵答云:『玄齡、王珪俱是國家重臣,並以忠正任使,其所考者既多,或一兩人不當,祗是見有左右,終非心有阿私。若即推繩,不相信任,此事便不可信,何以堪當重委。假令錯謬有實,未足虧損國家。窮鞫若虛,失委大臣之體。且萬紀每日常在考堂,必有乖違,足得論正,當時鑒見,一無陳說,身不得考,方始糾彈,徙發在上嗔怒,非是誠心為國,無益於上,有損於下,所惜傷於正體,不敢有所阿黨。』」遂釋不問。

○侍宴於丹霄門

太宗宴於丹霄門樓,極歡,長孫無忌奏稱:「王珪、魏徵昔在東宮,臣等疾之如仇,豈謂今日並坐而宴。」太宗曰:「魏徵等既能盡心,所事當時誠亦可恕。朕能拔擢用之,以至今日,足謂無愧古人。」酒酣,太宗謂曰:「徵每諫,我不能得,即嗔,公等知否?」公對曰:「臣諫不得,實未有喜,亦不敢嗔。」太宗曰:「君若不嗔,何因臨時不應?」公對曰:「臣以事有不可,所以進諫。若不從輒應,便恐此事即行。」太宗曰:「當時且應,更別陳論,亦何為不得?」公曰:「昔舜戒群下:『汝無面從,退有後言。』若臣面從,陛下方始別陳,此即退有後言,豈是稷契事堯舜之意?」太宗大笑曰:「人言魏徵舉動疏慢,此實不然。朕但見其所為,只覺婉媚耳。」公拜謝,曰:「陛下導之使言,臣所以敢諫;若陛下不受,臣豈敢數犯龍鱗。」太宗曰:「史官須記此言。」

○論止足之分

公頻論止足之分,太宗未之許。公曰:「群臣委任既久,許其避退,權用之,次觀其能否;既得預察群才,又無獨任之謗,使善人得進,長廉讓之風;若能行之於今,足為將來永法。」太宗曰:「信如公言,然論者猶有同異,待至京下當別議。」

○太宗謂侍臣天下安寧

太宗謂群臣曰:「為政者,豈待堯舜之君,龍益之佐。自我驅使魏徵,天下乂安,邊境無事,時和歲稔,其忠益如此。」先是,將發十六道黜陟大使,畿內道未有其人,太宗親定之,問房玄齡等曰:「此道事最重,誰可先使?」右僕射李靖對曰:「畿內事大,非魏徵莫可。」太宗作色曰:「朕欲向九成,事亦不小,寧遣魏徵邪朕每行,不欲與其相離者,適為其見朕是非,必無所隱,今從公等語遣去,朕若有得失,公等能止邪?」乃令李靖充使,公從往九成宮。

○太宗御西堂宴集

太宗坐於丹霄門外之西堂,引公及右僕射李靖、中書令溫彥博等入宴,言及群臣才行,謂靖等曰:「朕自為王至於今日,官人或上書獻計,勸朕為善者多矣,日月稍久,官職漸大,志意即移,言論漸少,無不衰倦;唯魏徵與朕為善,官職益高,志節彌厲,見朕一事失所,甚於已身有過,朝夕孜孜,終始如一。自立以來,唯見此一人而已。是以敬之重之,同於師傅,不以人臣處之。」其後每謂房玄齡等曰:「魏徵被我拔擢特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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