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鄭公諫錄 - 第四卷

作者: 王方慶4,855】字 目 录

○對所居殿隋文帝造

太宗謂房玄齡等曰:「朕所居殿,隋文帝造,已經四十於年,損壞處少。唯承乾殿是煬帝造,工多覓新奇,鬥棋至小,年月雖近,破壞已多。今為政,更欲別作意見,亦恐似此屋耳。」公對曰:「昔魏文侯時租賦歲倍,有人致賀,文侯曰:『令戶口不加,租賦歲倍,此由課斂多,譬如皮,熟之令大則薄,令小則厚,理人當亦如此。』由是魏國大化。臣今量之,陛下為政,百夷賓服,天下已安,但須守今日化道,亦歸之於厚,此即是已足也。」

○對周齊末主優劣

太宗謂公曰:「昨進周齊史看,末代之主,為惡莫不相似,俱至滅亡。然兩主若為優劣?」公對曰:「二主亡國雖同,其行即別。齊主懦弱,政出多門,上下相蒙,遂至亡國;周主立性凶強,威福在己,亡國之事,皆在其身。以此而論,齊主為劣。」

○對平定四方

太宗謂侍臣曰:「計朕平定四方,優勤百姓,雖不及前代哲王,比煬帝故應萬倍。但君臣相須,事同魚水。然魚不得水則立,水無魚則廢。世有理亂,移易風俗,終自如舊。固知國家唯藉臣佐及百姓,共相翊戴,方得保其尊榮。」公對曰:「昔楚王召詹何為相,何曰:『唯解修身,不解理國。』王又遣使重請何曰:『未有身正而國不理者。』今遠方慕化,並由陛下克己自修,所以夷狄咸知效命。」

○對刑法寬猛

太宗御太極殿,大赦,因謂侍臣曰:「為君極難,法若急,恐濫及善人;法若寬,則不肅姦宄。寬猛之間,若為折衷?」公對曰:「自古為政者,因時設教。若人情似急,則濟之以寬;如有寬慢,則糾之以猛。時既不常,所以法令無定。」

○對有天下者皆欲子孫萬代

太宗曰:「朕常思,自古有天下者,皆欲子孫萬代,政化過於堯舜,及其所行,則與堯舜相反。如秦始皇,亦是英雄之主,平定六國已後,才免其身,至子便失其國。桀紂幽厲,亦皆喪亡,朕為此不得不懼。且天下百姓,傾耳側目,唯看善惡。朕豈得不自思之。」公對曰:「自古以來,人君為難,只為出言即成善惡。若人君出言欲聞已過,其國即興;若出言欲人從已,其國即喪。古人云:『一言可以興邦,一言可以喪邦。』正為如此。但天下人,皆自進於陛下以榮其身,若正人即欲以正道輔佐,佞人即欲以邪道自媚,工巧者則進奇服異器,好鷹犬者即欲勸令畋游。所欲自進者,不覺為非,皆言為是。若陛下常守正道,則奸人不能自效,如開其路,則人人欲遂其心矣。」太宗曰:「然。」

○對隋大業起居注

太宗問侍臣:「隋《大業起居注》,今有在者否?」公對曰:「在者極少。」太宗曰:「起居注既無,何因今得成史。」公對曰:「隋家舊史,遺落甚多。比其撰錄,皆是採訪,或是其子孫自通家傳參校,三人所傳者,從二人為實。」又問:「隋代誰作起居舍人?」公對曰:「崔祖濬、杜之鬆、蔡允恭、虞南等。臣每見虞南說,祖濬作舍人時,大欲記錄,但隋主意不在此,每須書、手、紙、筆所司多不即供,為此,私將筆抄錄,非唯經亂零落,當時亦不悉具。」

○對帝王有盛衰

太宗謂侍臣曰:「觀古來帝王,有盛有衰,猶朝之有暮,皆為蔽其耳目,忠正者不言,邪諂者日進。既不見其過,以至於滅亡。朕在九重之中,不能遍覽天下,故布之卿等,以為朕之耳目,莫以天下無事,四海安寧,便不存意。」公對曰:「自古亡國之主皆為居安忘危,處理忘亂,所以不能長久。陛下富有四海,內外清晏,遂能留心政道,常如臨深履薄,國家曆數,自然靈長。臣等濫當重任,今又親蒙誡勖,唯知自勵,敢不盡心。」

○對隋末百姓不自保

太宗曰:「隋時百姓,假有財物,豈能自保自我有天下以來,存心撫養,無所科差,人人皆得營產業,守其資財,即我所賜。向使我徵求無已,雖數賞賜,亦不如不得。」公對曰:「堯舜在上,百姓亦云:『耕田而食,鑿井而飲。』含哺鼓腹而云:『帝有何力於其間哉。」今陛下如此含養百姓,可謂日用而不知矣。」又奏曰:「昔晉文公出畋,逐獸碭入大澤,迷不知所出。其中有漁者,文公謂曰:『我,若君也,道安從出我且厚賜汝。』漁者曰:『臣願有獻。』文公曰:『出澤而受之。』於是送出澤。文公命曰:『子之所欲教寡人者何也願受之。』漁者曰:『鴻鵠保大海之中,厭而數移徙之小澤,則必有繒弋之憂;鼋鼍保淵厭而出之淺渚,則必有網羅釣射之憂。今君逐獸,碭入至此,何行之大遠也。』文公曰:『善。』謂從者記漁者名,漁者曰:『君何以名為君其尊天事地,敬社稷,固四國,慈愛萬民,薄賦斂,輕租稅者,臣亦與焉;君不尊天事地,不敬社稷,不固四國,外失禮於諸侯,內逆人心,一國流亡,漁者雖有厚賜,不得保也。』遂辭不受。」太宗曰:「卿言是也。」

○對月令早晚有

太宗謂侍臣曰:「《月令》蚤晚有?」公對曰:「今《禮記》所載,《月令》起自呂不韋。」太宗曰:「但為政專依月令,善惡復皆如所記否?」公對曰:「秦漢已來,聖主依《月令》事多矣;若一依者,亦未有善,但古者設教,勸人為善,所行皆欲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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