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 下经夬传卷五

作者:【暂缺】 【10,000】字 目 录

“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1)处下体之极,而二据於初,不为已乘,居不获安,行为其应,不能牵据,以固所处,故曰“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然履得其位,非为妄处,不遇其时,故使危厉。灾非已招,是以“无大咎”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1)。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1)二有其鱼,故失之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1)。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1)杞之为物,生於肥地者也。包瓜为物,系而不食者也。九五履得尊位,而不遇其应,得地而不食,含章而未发,不遇其应,命未流行。然处得其所,体刚居中,志不舍命,不可倾陨,故曰“有陨自天”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1)。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1)进之於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争,其道不害,故无凶咎也。

下经夬传卷五 萃

萃:亨(1)。王假有庙(2)。利见大人,亨,利贞(3)。用大牲,吉(4)。利有攸往。

(1)聚乃通也。 (2)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庙也。 (3)聚得大人,乃得通而利正也。 (4)全乎聚道,“用大牲乃吉”也。聚道不全,而用大牲,神不福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1)。“王假有庙”,致孝享也(2)。“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3)。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4)。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5)。

(1)但“顺而说”,则邪佞之道也。刚而违於中应,则强亢之德也。何由得聚?顺说而以刚为主,主刚而履中,履中以应,故得聚也。 (2)全聚乃得致孝之享也。 (3)大人,体中正者也。通众以正,聚乃得全也。 (4)“顺以说”而不损刚,“顺天命”者也。天德刚而不违中,顺天则说,而以刚为主也。 (5)“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后乃聚,气合而后乃群。

《象》曰:泽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1)。

(1)聚而无防,则众心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1)。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1)有应在四而三承之,心怀嫌疑,故“有孚不终”也。不能守道,以结至好,迷务竞争,故“乃乱乃萃”也。一握者,小之貌也。为笑者,懦劣之貌也。已为正配,三以近宠,若安夫卑退,谦以自牧,则“勿恤”而“往无咎”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1)。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1)居萃之时,体柔当位,处坤之中,己独处正,与众相殊,异操而聚,民之多僻,独正者危。未能变体以远於害,故必见引,然后乃“吉”而“无咎”也。禴,殷者祭名也,四时祭之省者也。居聚之时,处於中正,而行以忠信致之。以省薄荐於鬼神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1)。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1)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干人之应,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无攸利”也。上六亦无应而独立,处极而忧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与其萃於不正,不若之於同志,故可以往而无咎也。二阴相合,犹不若一阴一阳之应,故有“小吝”也。

九四:大吉,无咎(1)。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1)履非其位而下据三阴,得其所据,失其所处。处聚之时,不正而据,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后“无咎”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1)。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1)处聚之时,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四专而据,己德不行,自守而己,故曰“无咎匪孚”。夫修仁守正,久必悔消,故曰“元永贞,悔亡”。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1)。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1)处聚之时,居於上极,五非所乘,内无应援。处上独立,近远无助,危莫甚焉。赍咨,嗟叹之辞也。若能知危之至,惧祸之深,忧病之甚,至于涕洟,不敢自安,亦无所不害,故得“无咎”也。

下经夬传卷五 升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1)。南征吉(2)。

(1)巽顺可以升,阳爻不当尊位,无严刚之正,则未免於忧,故用见大人,乃“勿恤”也。 (2)以柔之南,则丽乎大明也。

《彖》曰:柔以时升(1)。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2)。“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3)。

(1)柔以其时,乃得升也。 (2)纯柔则不能自升,刚亢则物不从。既以时升,又“巽而顺,刚中而应”,以此而升,故得“大亨”。 (3)巽顺以升,至于大明,“志行”之谓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1)。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1)允,当也。巽卦三爻,皆升者也。虽无其应,处《升》之初,与九二、九三合志俱升。当升之时,升必大得,是以“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1)。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1)与五为应,往必见任。体夫刚德,进不求宠,闲邪存诚,志在大业,故乃利用纳约于神明矣。

九三:升虚邑(1)。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2)。

(1)履得其位,以阳升阴,以斯而举,莫之违距,故若“升虚邑”也。 (2)往必得邑。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1)。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1)处升之际,下升而进,可纳而不可距也。距下之进,攘来自专,则殃咎至焉。若能不距而纳,顺物之情,以通庶志,则得“吉”而“无咎”矣。岐山之会,顺事之情,无不纳也。

六五:贞吉,升阶(1)。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1)升得尊位,体柔而应,纳而不距,任而不专,故得“贞吉,升阶”而尊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1)。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2)。

(1)处贞之极,进而不息者也。进而不息,故虽冥犹升也。故施於不息之正则可,用於为物之主则丧矣。终於不息,消之道也。 (2)劳不可久也。

下经夬传卷五 困

困:亨(1)。贞大人吉,无咎(2)。有言不信。

(1)困必通也。处穷而不能自通者,小人也。 (2)处困而得“无咎”,吉乃免也。

《彖》曰:困,刚掩也(1)。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2)。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3)。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4)。

(1)刚见掩於柔也。 (2)处险而不改其说,“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3)处困而用刚,不失其中,履正而能体大者也。能正而不能大博,未能说困者也,故曰“贞,大人吉”也。 (4)处困而言,不见信之时也。非行言之时,而欲用言以免,必穷宅也。其吉在於“贞、大人”,口何为乎?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1)。

(1)泽无水,则水在泽下,水在泽下,困之象也。处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君子固穷”,道可忘乎?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1)。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2)。

(1)最处底下,沈滞卑困,居无所安,故曰“臀困于株木”也。欲之其应,二隔其路,居则困于株木,进不获拯,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困之为道,不过数岁者也。以困而藏,困解乃出,故曰“三岁不觌”也。 (2)言幽者,不明之辞也。入于不明,以自藏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征凶,无咎(1)。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1)以阳居阴,尚谦者也。居困之时,处得其中。体夫刚质,而用中履谦,应不在一,心无所私,盛莫先焉。夫谦以待物,物之所归;刚以处险,难之所济。履中则不失其宜,无应则心无私恃,以斯处困,物莫不至,不胜丰衍,故曰“困于酒食”,美之至矣。坎,北方之卦也。朱绂,南方之物也。处困以斯,能招异方者也,故曰“朱绂方来”也。丰衍盈盛,故“利用享祀”。盈而又进,倾之道也。以此而征,凶谁咎乎?故曰“征凶无咎”。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1)。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1)石之为物,坚而不纳者也,谓四也。三以阴居阳,志武者也。四自纳初,不受已者。二非所据,刚非所乘。上比困石,下据蒺藜,无应而入,焉得配偶?在困处斯,凶其宜也。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1)。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2)。虽不当位,有与也。

(1)“金车”,谓二也。二刚以载者也,故谓之金车。“徐徐”者,疑惧之辞也。志在於初而隔於二,履不当位,威令不行。弃之则不能,欲往则畏二,故曰“来徐徐,困于金车”也。有应而不能济之,故曰“吝”也。然以阳居阴,履谦之道,量力而处,不与二争,虽不当位,物终与之,故曰“有终”也。 (2)下谓初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1)。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1)以阳居阳,任其壮者也。不能以谦致物,物则不附。忿物不附而用其壮猛,行其威刑,异方愈乖,遐迩愈叛。刑之欲以得,乃益所以失也,故曰“劓刖,困于赤绂”也。二以谦得之,五以刚失之,体在中直,能不遂迷困而徐能用其道者也。致物之功,不在於暴,故曰“徐”也。困而后乃徐,徐则有说矣,故曰“困于赤绂,乃徐有说”也。祭祀,所以受福也。履夫尊位,困而能改,不遂其迷以斯祭,祀必得福焉,故曰“利用祭祀”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舮卼,曰动悔、有悔,征吉(1)。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2)。“动悔,有悔”,吉行也。

(1)居困之极,而乘於刚,下无其应,行则愈绕者也。行则缠绕,居不获安,故曰“困于葛藟于舮卼”也。下句无困,因於上也。处困之极,行无通路,居无所安,困之至也。凡物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处至困之地,用谋之时也。“曰”者,思谋之辞也。谋之所行,有隙则获,言将何以通至困乎?“曰动悔”,令生有悔,以征则济矣,故曰“动悔有悔,征吉”也。 (2)所处未当,故致此困也。

下经夬传卷五 井

井:改邑不改井(1),无丧无得(2),往来井井(3)。汔至亦未繘井(4),羸其瓶,凶(5)。

(1)井,以不变为德者也。 (2)德有常也。 (3)不渝变也。 (4)已来至而未出井也。 (5)井道以已出为功也。几至而覆,与未汲同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1),井养而不穷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2)。“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3)。“羸其瓶”,是以凶也。

(1)音举上之上。 (2)以刚处中,故能定居其所而不变也。 (3)井以已成为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1)。

(1)“木上有水”,井之象也。上水以养,养而不穷者也。相犹助也。可以劳民劝助,莫若养而不穷也。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1)。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1)最在井底,上又无应,沈滞滓秽,故曰“井泥不食”也。井泥而不可食,则是久井不见渫治者也。久井不见渫治,禽所不向,而况人乎?一时所共弃舍也。井者不变之物,居德之地,恒德至贱,物无取也。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1)。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1)溪谷出水,从上注下,水常射焉。井之为道,以下给上者也。而无应於上,反下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45下一页末页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