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新注 - 史记卷六 秦始皇本纪第六

作者: 司马迁44,723】字 目 录

社,景公葬丘里南,疑车里在康、景二墓间,脱‘间’字。”

〔2〕“悼公”,据本书《秦本纪》记载,在位十四年,即公元前四九○年至前四七七年在位,而下文云“享国十五年”。

&悼公享国十五年。葬僖公西。〔1〕城雍。生剌龚公。〔2〕&【注释】〔1〕“僖公”,上文云:“桓公……生景公。”司马贞《索隐》云“景公”一作“僖公”。又《秦本纪》云:“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索隐》云“景公”《始皇本纪》作“僖公”。可见僖公即景公。〔2〕“剌龚公”,即厉共公。“剌”、“厉”义同音近,“龚”、“共”二字古通。公元前四七六年至前四四三年在位。

&剌龚公享国三十四年。葬入里。生躁公、怀公。〔1〕其十年,彗星见。

&【注释】〔1〕“躁公”,公元前四四二年至前四二九年在位。“怀公”,公元前四二八年至前四二五年在位。

&躁公享国十四年。居受寝。葬悼公南。其元年,彗星见。

怀公从晋来。享国四年。葬栎圉氏。〔1〕生灵公。〔2〕诸臣围怀公,怀公自杀。〔3〕&【注释】〔1〕“栎圉氏”,下文有“陵圉”、“嚣圉”、“弟圉”,以例相推,此“圉”音y(,“氏”字为衍文。〔2〕“灵公”,本书《秦本纪》云:“怀公太子曰昭子,早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据此灵公是怀公之孙。《六国年表》于怀公元年注云“生灵公”,是以灵公为怀公之子,而怀公四年又有与《秦本纪》相同的记载,自相矛盾。二说以《秦本纪》的记载为可信,《秦本纪》所载有明确的世系。又《秦始皇本纪》所附秦世系也说:“肃灵公,昭子子也。”肃灵公即灵公。裴骃《集解》引徐广云:“怀公生昭子,昭子生灵公。”与《秦本纪》的记载完全相合。灵公于公元前四二四年至前四一五年在位。〔3〕“诸臣围怀公,怀公自杀”,秦怀公四年,庶长晁与大臣围攻怀公,怀公自杀。事见本书《秦本纪》。

&肃灵公,昭子子也。居泾阳。〔1〕享国十年。葬悼公西。生简公。〔2〕&【注释】〔1〕“泾阳”,在今陕西泾阳县,不是西汉安定郡的泾阳(今甘肃平凉县西北)。〔2〕“简公”,名悼子,此云灵公之子,本书《十二诸侯年表》以为惠公之子,《汉书·古今人表》以为厉共公之子,皆误。本书《秦本纪》云:“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所述世系十分明确。简公于公元前四一四年至前四○○年在位。

&简公从晋来。享国十五年。葬僖公西。生惠公。〔1〕其七年,百姓初带剑。〔2〕&【注释】〔1〕“惠公”,公元前三九九年至前三八七年在位。& 〔2〕“百姓初带剑”,剑既可防身,又可壮威仪,最初是贵族和高级官吏才有资格佩戴。《秦本纪》记载,秦简公六年,始令基层官吏带剑。七年,又允许百姓带剑,反映了低级官吏和百姓地位的提高。

&惠公享国十三年。葬陵圉。〔1〕生出公。〔2〕&【注释】〔1〕“陵圉”,灵公虽然把都邑从雍东移致泾阳,但诸公葬地仍未西迁,灵公葬悼公西,简公葬景公西,出公葬雍,惠公葬地陵圉应与上述诸公葬地相近。&& 〔2〕“出公”,司马贞《索隐》引《世本》称“少主”,本书《秦本纪》称“出子”,《吕氏春秋·当赏篇》称“小主”。以惠公十二年生,即位时年尚幼。公元前三八六年至前三八五年在位。

&出公享国二年。出公自杀,〔1〕葬雍。

&【注释】〔1〕“出公自杀”,据本书《秦本纪》,出公二年,庶长改立灵公之子献公,杀出公及其母。《吕氏春秋·当赏篇》言出公母系自杀。

&献公享国二十三年。〔1〕葬嚣圉。〔2〕生孝公。

&【注释】〔1〕“ 献公”,《吕氏春秋·当赏篇》云:“公子连立,是为献公。”是献公名连。而本书《秦本纪》司马贞《索隐》云名师隰。公元前三八四年至前三六二年在位。〔2〕“嚣圉”,献公二年,城栎阳,迁都于此。嚣圉虽然不能确指其地,但大体应于栎阳附近求之。

&孝公享国二十四年。葬弟圉。〔1〕生惠文王。其十三年,始都咸阳。〔2〕&【注释】〔1〕“弟圉”,《水经·渭水注》云:白渠“又东,径栎阳城北……又东径秦孝公陵北”。据此,孝公葬地弟圉在栎阳东,北临白渠。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一九注云:“《史记·始皇纪》重序秦世系,孝公葬弟圉,陵当在今富平县东南。”富平县在今陕西中部。〔2〕“其十三年,始都咸阳”,孝公十二年修筑咸阳,建置宫阙,十三年正式迁都咸阳。

&惠文王享国二十七年。葬公陵。〔1〕生悼武王。

&【注释】〔1〕“公陵”,在秦都咸阳西北。

&悼武王享国四年。葬永陵。〔1〕&【注释】〔1〕“永陵”,在秦都咸阳西。前人称周武王陵,非是。

&昭襄王享国五十六年。葬茝阳。〔1〕生孝文王。

&【注释】〔1〕“茝阳”,又作“芷阳”,在今陕西西安市东北。“茝”,音zh!。

孝文王享国一年。葬寿陵。〔1〕生庄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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