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新注 - 史记卷十七 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第五

作者: 司马迁11,416】字 目 录

县以东和江苏宿迁、灌南以北地区。“郯”,在今山东郯城北。《史记志疑》云:“‘水’下缺‘国’字。郯为东海郡治,何以为王都?疑当作‘凌’。”梁说可商。〔123〕“顷王授”,刚王刘堪(基)子。〔124〕“真定国”,元鼎四年(公元前一一三年),分常山郡置真定国。治所在真定(今河北正定南)。辖境相当今河北井陉、元氏、栾城、藁城、新乐、行唐、阜平之间地。《史记志疑》云:“‘更为真定国’五字,当书于前年,与泗水同置也。”〔125〕“哀王昌”,靖王刘胜子。〔126〕“康王昆侈”,哀王刘昌子。《史记志疑》云:“康王之‘康’,亦后人妄改,与《十三王传》同误,《汉·表》是‘糠’也。师古曰:‘糠,恶谥也,好乐怠政曰糠。’考《周书·谥法解》作‘凶年无谷曰糠’。”〔127〕“顷王遗”,靖王刘建子。〔128〕“慧王武”,敬王刘义子。“慧”,《齐悼惠王世家》作“惠”。〔129〕“戴王通平”,本书《五宗世家》云:“胶东王贤立十四年卒,谥为哀王。子庆为王。”此《表》作“通平”,不知何属。《集解》引徐广云:“他本亦作‘庆’字,惟一本作‘建’。不宜得与叔父同名,相承之误。”〔130〕“戴王贺元年,安世子”,《五宗世家》云:“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十一年卒,无子。于是上怜泗水王绝,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此《表》云“贺”为“安世子”,非。《史记志疑》云:“而贺是安世之弟,《五宗世家》及《十三王传》甚明,此云‘安世子’,误已。且思王以太初元年薨,太初二年哀王安世嗣位,一年薨,无后,武帝以戴王贺绍封在太初三年,《汉·表》可据,此并书于太初二年,谓二王改元同在一年之内,不更误耶?至《索隐》谓贺是广川惠王子,以泗水而嫁于广川,以从祖孙而指为父子,尤舛。”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45 下一页 末页 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