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新注 - 周本纪第四

作者: 司马迁41,672】字 目 录

(亦在今河南临汝县西,与■狐相近)赐周君,奉其祭祀”,与此异。“既”,尽。

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1〕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2〕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徙于洛邑。所谓“周公葬于毕”,毕在镐东南杜中。〔3〕秦灭周。汉兴九十有余载,〔4〕天子将封泰山,东巡狩至河南,〔5〕求周苗裔,封其后嘉三十里地,〔6〕号曰周子南君,比列侯,〔7〕以奉其先祭祀。

&【注释】〔1〕“综其实不然”,谓西周以丰、镐为都,不以洛邑为都。〔2〕“丰”,文王所都,在今陕西长安沣河以西。“镐”,音h4o,武王所都,在今陕西长安沣河以东。〔3〕“杜中”,“杜”字《集解》徐广曰:“一作‘社’。”疑即杜。杜在今陕西西安东南。〔4〕“汉兴九十有余载”,周子南君之封在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一一三年),距汉高祖元年(公元前二○六年)共九十三年。见本书《孝武本纪》、《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封禅书》。& 〔5〕“河南”,汉河南与周王城为一地。〔6〕“嘉”,《集解》引臣瓒说谓“《汲冢古文》谓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其后有子南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秦并六国,卫最为后,疑嘉是卫后,故氏子南称君也”。“三十里”,方三十里(九百方里)。〔7〕“列侯”,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一级,亦称彻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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