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 - 卷七上·离娄章句上(凡二十八章)

作者: 赵岐8,370】字 目 录

章。’遵先王之道而过者,未之有也”者,孟子引《大雅·假乐》之篇文而云也,盖谓不愆违,不忘去其故旧典章皆循而用之,未有过失者也。故复言之曰: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典章者,即先王之法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者,孟子又言圣人既竭己目力而视,续以规矩准绳而为方员平直,故其用之不可胜极也。盖规所以能员,矩所以能方,准所以能平,绳所以能直故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者,孟子又言圣人既已尽其耳力而听之,又续以六律而正五音,故其用亦不可胜极也。盖六律所以正五音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者,孟子又言圣人既已能尽心之所思虑,续以施其不忍人之政,则仁恩德泽,足以覆盖於天下矣。无他,以其仁恩广大矣,故云覆天下,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者?孟子言至於此,又所以复言之者也,盖譬言人之欲为高者,必因其丘陵而为之也;为下者,必因其川泽而为之耳。无他,以其丘陵之山其本高矣,川泽之地其本下矣,言为政於天下者,而不因先王之道为之,岂足谓之智者乎?言不可谓之智矣。以其先王之道是为之所本焉,故智足以有知,苟为政而不知以先王之道为本,岂谓之智乎?大抵孟子言规矩准绳六律者,皆譬为政而言也。抑亦知孟子长於譬喻者欤。“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於众也”者,孟子於此毕其譬喻,乃曰:是以惟仁者之君宜其处高位为尊也,不仁之君而处高位,是其处高位而播扬其恶於人民之众矣。“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卜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者,孟子言上之为君无道术以表率其下,下之为臣无法度以守其职,朝廷之士皆不信其道德,百工之作皆不信其度量,君子之人以之触义之所具,小人之人以之犯冒其刑宪,然而如此而国尚存而不亡者,以其侥幸得存焉。必云幸也,盖少有存者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者,孟子言至此,所以复言之也,故云城郭颓坏而不完,兵甲之器少,此非为国之灾害也;田野荒芜而不开辟,货财竭尽而无贮聚,此非为国之害也;然而上之为君无礼法以检制,下之为人臣不学法度以守职,贼民相杀戮以之兴起,是则国之丧亡俱在朝夕,无复有日矣。“《诗》云:天之方蹶,无然泄泄。泄泄,犹沓沓也。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者,自“天之方蹶”至“泄泄犹沓沓也”,是《诗·大雅·板》之篇诗也。自“事君”至“沓沓也”,是孟子自解上云沓沓之义也。其《诗》盖言王者方动而为非,为之臣者无更沓沓,但复为非礼义以事其王者也,故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泄泄犹沓沓也。蹶,动也。天谓王者也。泄泄则沓沓是也,孟子复自解之,言事君以无义之事事之,其进退无礼节,其言则非先王之道而为言者,是若沓沓者也。以其当匡正其君,不可复长君之恶耳。“故曰:责难於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者,孟子言至於此,所以又复言之者也。故云君之有难恶,当责之以善,能责君难恶以为之善,是为恭,臣恭其君也;陈之以善事,而闭其君之邪心,是谓敬其君者也。如不责君之难,不陈善而闭君之邪,而乃曰我君不能行善,因不谏正之者,是谓残贼其君者也。故曰:“责难於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注“公输子”至“规矩也”。

○正义曰:案《淮南子》云:“楚欲攻宋,墨子闻而悼之。见楚王曰:‘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宋。’王曰:‘公输,天下之巧工,作为云梯之械,设以攻宋,曷为弗取?’墨子曰:‘令公输设攻,臣请守之。’於是公输设攻宋之械,墨子设守宋之备,九攻而墨子九却之,弗能入。乃偃兵不攻。”是公输即鲁般也,或云是鲁昭公之子也。

○注“师旷,晋平公之乐太师”至“羽也”。

○正义曰:案《吕氏春秋》云:“晋平公铸钟,使工听之,皆以为调。师旷曰:‘不调,请更铸之。’平公曰:‘工皆以为调矣。’师旷曰:‘後世有知音者,将知不调。臣窃为耻之。’至师涓,果知钟之不调。”是师旷善听,为晋平公之乐师也。云“六律,阳律,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黄钟”。案《律历志》云:《吕不韦春秋》言黄钟之宫,律之本也,下生林锺,林锺上生大蔟,大蔟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姑洗下生应钟,应钟上生蕤宾,蕤宾下生大吕,大吕下生夷则,夷则上生夹钟,夹钟下生无射,无射上生中吕。淮南王安延致儒生博士亦为律吕,云黄钟之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钟之数,立位在子。大蔟其数七十二,姑洗之数六十四,蕤宾之数五十七,夷则之数五十一,无射之数四十五。以黄钟、大蔟为商,姑洗为角,角生应钟,不比正音,故为和。应钟生蕤宾,不比正音,故为缪。日冬至,音比林钟,浸以浊日。夏至,音比黄钟,浸以清。以十二律应二十四时之变,甲子,大吕之徵也;丙子,夹钟之羽也;戊子,黄钟之宫也;庚子,无射之商也;壬子,夷则之角也。其为音,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五日以当一岁之日。故律之数,天地之道也。凡此则以律正五音之谓也。

○注《诗·大雅·假乐》之篇。

○正义曰:笺云:愆,过也。率,循也。言成王之令德不过误,不遗失,循用旧典之文章。旧典谓周公之礼法也。

○注云“《诗·大雅·板》之篇”。

○正义曰:笺注云:蹶,动也;泄泄犹沓沓也。笺云:天斥王也。王方欲艰难天下之民,又方更变先王之道,无沓沓然,为之制法度,达其意以成其意。

孟子曰:“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此之谓也。”

[疏]“孟子曰规矩”至“此之谓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法则尧舜,以为规矩,鉴戒桀纣,避远危殆,名谥一定,千载而不可改也。“孟子曰: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者,孟子言规矩之度,其为方员之至者也。谓之至者,以其至矣尽矣,不可以有加矣。圣人是为人伦之至者亦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是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者,孟子言凡欲为人君者,当尽其为君之道也;凡欲为人臣者,当尽其为臣之道也:此二者在皆则法尧、舜而已矣。以尧舜所为君臣之道备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者,言为人臣者,如不以舜之所以事尧者事君,是不尊敬其君者也;为人臣者,如不以尧之所以治民者治民,是残贼其民者也。舜所以事尧者,尽其义之道也。尧之所以治民者,尽其仁之道也。义所以敬其君者也,仁所以爱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者,孟子言孔子有曰道有二,是仁与不仁为二而已。暴虐其民,以至於甚极,则身必为下之所杀,而国必丧亡矣;不至於极甚,则身必危难,而国必灭削,谥之曰幽、厉之君,既谥为幽、厉,以章恶於後世,虽有孝子慈孙所出,亦不能改此谥也。厉王但止於流彘,幽王灭於戏,是谓身危国削矣。如身弑国亡,而孟子不止归於人名者,以其被所杀戮,国已丧亡,足以章其恶,固不待为谥而彰之矣,如桀纣者也。“《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此之谓也”者,盖《诗·大雅·荡》之篇文也。其诗已谓殷之世所以鉴视在近而不远者,以其即在夏后之世是也。以其前代善恶,足以为明镜而可鉴也。孟子所以云“此之谓也”者,盖欲使周之时亦鉴於殷之所以亡也。

○注“尧舜之为君臣道备”。

○正义曰:《书》云:“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平章百姓,协和万邦,黎民於变时雍。”盖为君之道尽於此矣,是君道之备也。舜自“元德升闻”,以之事尧,而“慎徽五典,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其後坐常见尧於墙,食常见尧於羹。盖为臣道尽於此矣,是臣之道备也。

○注“桀纣幽厉”。

○正义曰:案《史记本纪》云:桀为虐政淫荒,汤伐之,於是桀败於有娀之墟,汤王乃改正朔,易服色,是为汤王,为殷之始王。又云:纣资辨捷,知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好酒淫乐,醢九侯,脯鄂侯,武王东伐,至于盟津伐纣,纣兵败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赴火而死,武王遂斩纣头,悬之白旗,殷民大悦,武王於是为天子,以为周之王。又云:“厉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之。於是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於彘。”韦昭曰“彘,晋地也。汉为县,属河东,今曰永安”是也。厉王终死于彘,於是太子静即位,是为宣王。宣王崩,子幽王宫涅立。幽王以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乃为燧火、大鼓,有寇至则举燧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悦之,为数举烽燧。其後不信,诸侯益不至。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徵兵,兵不至,遂杀幽王骊山下。《汲冢纪》年曰:汤灭夏,以至于纣,二十九王,凡四百九十六年。自武灭纣,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

○注“《诗·大雅·荡》之篇”。

○正义曰:笺云:“此言殷之明镜不远,近在夏后之世,谓汤诛桀也。後武王诛纣,今之王何以不用为之戒。”孟子於此所以引之,以戒其时之君臣也。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今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由恶醉而强酒。”

[疏]“孟子曰三代”至“强酒”。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所以安,莫若为仁,恶而弗去,患必在身,自上达下,其道一焉。“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者,孟子言夏、商、周三代之王,其所以得天下也,以其皆以仁存心为政於天下而得之也。三代之中,其有以失天下者,以其不仁,故失之也。以至公、侯之国,所以有废而不兴,有兴而不废者,亦如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失天下也以不仁也。以其皆在於仁道而已。“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今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者,孟子言为天子者不为仁,则不能安其四海;诸侯不仁,则不能安其社稷;卿大夫不为仁,则不能安其宗庙;士庶人不为仁,则不能安其四体。四体,身之四肢也。天子守四海,诸侯守社稷,卿大夫守宗庙,士庶人守其身,故各因其所守而言也。今天下之人皆知疾恶其死亡,而以乐为不仁,是若恶其醉酒而以强饮其酒耳,亦《论语》孔子谓恶湿而居下之意也。

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疏]“孟子曰”至“自求多福”。

○正义曰:此章指言行有不得於人,一求诸身,责已之道也,改行饬躬,福则至矣。“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至“而天下归之”者,孟子言爱人而人不亲之,必吾仁有所未至“也,故当反己责之。治其人而人不治者,必吾之智有所未尽也,故当反已而责之也。礼接於人而人不以礼报答之,必吾之敬有所未至也,故当反己而责之也。凡所行有不得於人者,皆当反求诸己而已,以其身之所有未至也,故当自反而责之。盖以身先自治而正之,则天下之人皆归之而服其德也。如颜渊克已而天下归仁焉是也。“《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已说於上篇,此固不说。

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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