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曰「圣人之情见乎辞。辞也者,各指其所之。」盖圣人之系辞,无非指人趋避之方,顺天理之正,使不陷于凶悔而已,所谓「变动以利言」者也。因圣人之指,变动以从之,则尽利矣。本情者,本爻之情。近而不相得则恶而攻,相得则爱而取,本情素动,而生吉凶悔吝,所谓「吉凶以情迁」,者也。爻情如是,不可得而变,凡系辞所命,不过二者之动而已。又有义命,当吉当凶,当否当亨,圣人使人一以正胜,而不当顾其吉凶者。如《否》之六二日「大人否亨」,则必否而后道亨也;《姤》之九五曰「有陨自天」,则休命自天而降也;《大过》上六日「过涉灭顶,凶无咎」,则杀身成仁,于义无咎也;《损》之六五、《益》之六二皆曰「或益之十朋之龟,不克违」,则义所当得,不能违也;《泰》之上六曰「城复于隍」,则其命当乱,不可逃也。皆命之所定,义之当安,不使人趋避者也。故曰:三者情异,不可不察。 因爻象之既动,明吉凶于未形,故曰「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 「富有」者,大无外也;「日新」者;久无穷也。 显,其聚也;隐,其散也。显且隐,幽明所以存象;聚且散,推荡所以妙乎神。 高忠宪曰:气聚而有象则显,气散而无形则隐。显则明,隐则幽。幽明一存乎象之聚散,聚散一妙于神之推荡也。 「变化进退之象」云者,进退之动也微,必验之于变化之着。故察进退之理为难,察变化之象为易。 「忧悔吝者存乎介」,欲观《易》象之小疵,宜存志静,知所动之几微也。 「往」之为义,有已往,有方往,临文者不可不察。 乐器篇第十五 乐器有相,周、召之治与!其有雅,太公之志乎!雅者,正也,直己而行正也。故讯疾蹈厉者,太公之事邪!《诗》亦有《雅》,亦正言而歌之,无隐讽谲谏之巧也。 高忠宪曰:《乐记》曰:「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文谓拊鼓,武谓金铙。乐之始奏,先击鼓,故曰「始奏以文,乱,卒章之节。欲退则击金铙,故曰「复乱以武」。相即拊也,以其节乐而治其乱,有相之道,故谓之相。讯,亦治也。过而失节谓之疾。雅亦乐器,以其讯乐之节奏而不失于雅,是以谓之雅。《乐记》本言「《武》乱皆坐」为「周、召之治」,张子以相为周、召之治,所谓「治乱以相而周、召似之」;本言「发扬蹈厉」为「太公之志」,而张子以雅为太公之志,所谓「讯疾以雅而太公似之」。《诗》亦有《雅》,即今《大》、《小雅》也。 《象武》,武王初有天下象文王武功之舞,歌《维清》以奏之。《大武》,武王没,嗣王象武王之功之舞,歌《武》以奏之。《酌》,周公没,嗣王以武功之成由周公,告其成于宗庙之歌也。 兴己之善,观人之志,群而思无邪,怨而止礼义,入可事亲,出可事君。但言君父,举其重者也。志至诗至,有象必可名。有名斯有体,故礼亦至焉。 高忠宪曰:《孔子闲居》曰:「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诗言志,故志至而诗至。志既发为诗,则有象之名;及其见诸践履,则体实具焉,故礼亦至也。如象雎鸠之物,则有雎鸠之名;情挚有别,雎鸠之体,亦雎鸠之礼也。 幽赞天地之道,非圣人而能哉!诗人谓「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赞化育之一端也。 礼矫实求称,或文或质,居物后而不可常也。他人才未美,故绚饰之以文;庄姜才甚美,乃更绚之用质素。下文「绘事后素」,素谓其材,字虽同而义施各异。故设色之工,材黄白者必绘以青赤,材赤黑者必绚以粉素。 「陟降庭止」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德修业,欲及时也。「在帝左右」,所谓欲及时也与! 江、沱之媵以类行而欲丧朋,故无怨。嫡以类行而不能丧其朋,故不以媵备数。卒能自悔,得安贞之吉,乃终有庆而「其啸也歌」。 釆卷耳,议酒食,女子所以奉宾祭,厚君亲者足矣,又思酌使臣之劳,推及求贤审官。王季、文王之心,岂是过与! 《甘棠》初能使民不忍去,中能使民不忍伤,卒能使民知心敬而不渎之以拜。非善教寖明,能取是于民哉! 「振振」,劝使勉也。「归哉归哉」,序其情也。 《卷耳》念臣下,小劳则思小饮之,大劳则思大饮之,甚则知其怨苦吁叹。妇人能此,则险诐险私谒害政之心,知其无也。 「绸直如发」,贫者紒纵无余,顺其发而直韬之耳。 《蓼萧》、《裳华》「有誉处兮」皆谓君接己温厚,则下情得伸,谗毁不入,而美名可保也。 《商颂》「顾予烝尝汤孙之将」,言祖考来顾,以助汤孙也。 「鄂不韡韡」,兄弟之见不致文于初,本诸诚也。 《釆苓》之诗,舍旃则无然,为言则求所得,所誉必有所试,厚之至也。 简,略也,无所难也,甚则不恭焉。贤者仕禄,非迫于饥寒,不恭莫其焉。「简兮简兮」,虽刺时君不用,然为士者不能无太简之讥,故诗人陈其容色之盛,善御之强,与夫君子由房由敖、不语其材武者异矣。 「破我斧」,「缺我斨」,言四国首乱,乌能有为,徒破缺我斧斨而已。周公征而安之,爱人之至也。 《伐柯》,言正当加礼于周公,取人以身也,其终见《书》「予小子其新逆」。 《九罭》,言王见周公当大其礼命,则大人可致也。 《狼跋》,美周公不失其圣,卒能感人心于和平也。 《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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