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惠而不費:謂有惠於民,而上無所費損。
又焉貪:貪者,有欲而常感不足。心所欲在仁,可常感滿足,故謂之無貪。或說:教民欲仁,今不從。
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言無論對眾寡大小皆不敢慢。人固易慢寡小,然亦有喜慢眾大以為剛直者,故幷言之。
不戒視成:不先告戒而臨時責其成功。
慢令致期:先為教令,不丁寧申勅,而往後刻期無許寬假;[光案:“無許寬假;”之分號,東大版原作“無許寬假,”之逗號。]緩於前,急於後,誤其民而必刑之,是有意賊害其民也。
猶之與人:猶之,猶言均是。同樣要給與人,而吝惜於出納之際,此乃有司之所為,非當政者所宜然。
或說孔子告問政者多矣,未有如此之備者,故記此以繼帝王之治。[光案:“之治。”之句號,東大版原作“之治,”之逗號。]此說可發明以本章承“堯曰”章後而合為一篇之意。[光案:“此說可發明以本章承‘堯曰’章後而合為一篇之意”,東大版原作“此說可發明以本章承堯曰章後而合為一篇之意”,“堯曰”二字無引號。]則殆是孔子專以帝王為治之道授之子張一人矣,故復有人分出兩子張問而使之獨立為篇。如此說之,則〈堯曰篇〉信為出於子張氏之儒之手矣。
又按:本章子張問政,孔子約數以示,俟子張請目,然後詳晰言之,與“問仁”章文勢劃一,[光案:“與‘問仁’章文勢劃一”,東大版原作“與問仁章文勢劃一”,“問仁”二字無引號。]顯出一人之手。[光案:“之手。”之句號,東大版原作“之手,”之逗號。]而兩章皆稱“孔子曰”,[光案:“而兩章皆稱‘孔子曰’”,東大版原作“而兩章皆稱孔子曰”,“孔子曰”三字無引號。]與《論語》他章體例不同,故疑在《論語》全書中,此為最後編入者。或曰:當是編《論語》者於書成後續得此兩章,更待編集,而未有所得,故〈子張篇〉只兩章,為孔壁之舊,而齊、魯學者併之入〈堯曰篇〉。[光案:“齊、魯學者併之入堯曰篇”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齊魯學者併之入堯曰篇”之無一頓號。]然考皇侃《義疏》敍《古論》篇次,以〈鄉黨〉為第二,〈雍也〉為第三,內倒錯不可具說。則《古論》雖出孔壁,亦非可據之定本。此等皆難考定,姑識所疑可也。
【白話試譯】
子張問孔子道:“如何始可從事政治呀?”先生說:“尊崇五美,屏除四惡,這樣乃可從事政治了。”子張說:“何謂五美呢?”先生說:“在上位的君子,第一須懂得惠而不費,第二是勞而不怨,第三是欲而不貪,第四是泰而不驕,第五是威而不猛。”子張說:“怎樣稱作惠而不費呢?”先生說:“你看人民在那方面可以得利,便在那方面誘導他們去得利,豈不是施了恩惠給人而不破費]着自己嗎?你只選擇可以使人民服勞的事來使人民服勞,又誰來怨你呢?你自己所欲,只在推行仁道,那就要推行儘推行,豈不是有欲而無貪嗎?一個在上位之君子,不論對方是寡是眾,或大或小,總之自己無敢怠慢,那豈不極舒泰而並不驕矜嗎?一個在上位之君子,只要衣冠整肅,瞻視尊嚴,便見得儼然,別人望了他生敬畏之心,豈不就有威而不猛暴了嗎?”子張又問:“何謂四惡呢?”先生說:“不事先教導人,便要用殺戮來推行或制止,[光案:“便要用殺戮來推行或制止”,東大版原作“便要用殺戮(來推行或制止)”,“來推行或制止”六字加入小括號內。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那叫虐。不事先告戒人,而到時忽然要查驗他成功了沒有,那叫暴。雖下了命令,像不當件事般,並不曾鄭重丁寧,到期限時又硬不通融,這像有意陷害人,叫做賊。[光案:“這像有意陷害人,叫做賊。”,三民版原作“這(像有意陷害人),叫做賊。”,“像有意陷害人”六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這(像有意陷害人,)叫做賊。”,即將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同樣是要給與人的,但在出納之際,卻不免多所吝惜,那有失在上位者之體制,像是一經管的有司了。”[光案:“那有失在上位者之體制,像是一經管的有司了”,三民版原作“那(有失在上位者之體制),像是一經管的有司了”,“有失在上位者之體制”九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那(有失在上位者之體制,)像是一經管的有司了”,即將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
(三)
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知命:知命,即知天。有淺言之者,如云“富貴在天,死生有命”是也。有深言之,又積極言之者,如云“天生德於予”,“文王既歿,文不在玆乎”之類是也。亦有消極言之者,如云“道之不行,吾知之矣”,“道之將廢也與命也”之類是也。[光案:“‘道之將廢也與命也’”,東大版原作“‘道之將廢也’,‘與命也’”誤拆為二句,似不通。參條〈憲問篇〉三八章之旨,當從聯經版。]此皆深言之。《韓詩外傳》云:“天之所生,皆有仁、義、禮、智順善之心。[光案:“皆有仁、義、禮、智、順善之心”之以“順善”為一辭,東大版原作“皆有仁、義、禮、智、順、善之心”之以“順”與“善”獨立。]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為小人。”[光案:“韓詩外傳云:‘天之所生,皆有仁、義、禮、智、順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為小人。’”,將“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為小人”放在“韓詩外傳云”所引之內,東大版原將“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為小人”放在“韓詩外傳云”所引之內。查《韓詩外傳》卷六,作“天之所生,皆有仁義禮智順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無仁義禮智順善之心,無仁義禮智順善之心,謂之小人。”錢子雖未具引,“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為小人”二句大體仍屬《韓詩外傳》原文。故東大版為漏引,當遵聯經版。]惟知命,乃知己之所當然。孔子之“知其不可而為之”,[光案:“孔子之‘知其不可而為之’”,東大版原作“孔子之知其不可而為之”,“知其不可而為之”七字無引號。]亦是其知命之學。
知禮:禮,指一切禮文言。人不知禮,則耳目無所加,手足無所措,故曰:“無以立”。孔子重言仁,又重言禮。仁者,人羣相處之道,禮即其道之跡,道之所於以顯也。若不知禮,更何以自立為人?
知言:論辨思議之是非得失,生於心而發於言。若不能知言,何能知其是非得失乎?孟子自道所長在知言,在善養浩然之氣。又曰:浩然之氣乃集義所生。[光案:“又曰:浩然之氣乃集義所生。”之無引號,東大版原作“又曰:‘浩然之氣乃集義所生。’”之有引號,即“浩然之氣乃集義所生”九字有引號。]能知命,知禮,又知言,則所行自無不義,而浩然之氣自可養而致。然則孟子之自道所長,正可證其學孔子而得之矣。
或曰:司馬遷曰:“余讀孔子書,想見其為人。”後世欲知孔子,捨從《論語》之語言文字求之,又將何從?記者將此章列《論語》之最終,其亦有俟諸百世之思乎!望之深,而憂其不得於言,用意遠矣。
或說此章繫《論語》之終篇,特具深意。然相傳《魯論》無此章,則是鄭玄以《古論》校《魯論》而取以補其缺者。然《古論》以子張問兩章別出〈子張篇〉,則此章是否亦為《古論語》之最後一章,在〈堯曰篇〉之後乎?此已無可考。抑豈鄭玄之意,謂此章乃孔子論學中總挈綱要之言,故特以繫之〈堯曰篇〉末,以見其重終之意乎?[光案:“以見其重終之意乎?”之問號,東大版原作“以見其重終之意乎。”之句號。]今皆無可深論矣。
又按:此章古本皆作“孔子曰”,惟朱子《集注》本作“子曰”。[光案:“此章古本皆作‘孔子曰’,惟朱子集注本作‘子曰’”,東大版原作“此章古本皆作孔子曰,惟朱子集注本作子曰”,“孔子曰”與“子曰”二處無引號。]或疑朱《注》誤脫一孔字,否則朱子疑“孔子曰”三字為例不純而刪去孔字也。[光案:“否則朱子疑‘孔子曰’三字為例不純而刪去孔字也”之有引號,東大版原作“否則朱子疑孔子曰三字為例不純而刪去孔字也”,“孔子曰”三字無引號。]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知命,便無以為君子。不知禮,便無以立在人羣中。不知言,亦就知不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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