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解 - 子張篇第十九

作者: 钱穆10,173】字 目 录

(一)

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

致命猶授命。[光案:“授命。”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授命,”之逗號。]見危授命見〈憲問篇〉。見得思義見〈季氏篇〉。祭思敬喪思哀之義,見〈八佾篇〉。此章子張之言,亦平日所聞於孔子。“已矣”語辭,[光案:“‘已矣’語辭”,東大版原作“已矣語辭”,“已矣”二字無引號。]謂士能如此為可也。

本篇皆記門弟子之言。蓋自孔子歿後,述遺教以誘後學,以及同門相切磋,以其能發明聖義,故編者集為一篇,以置《論語》之後。無顏淵、子路諸人語,以其歿在前。

【白話試譯】

子張說:“一個士,見危難能授命,不愛其身。見有得能思及義,不妄取。[光案:“見危難能授命,不愛其身。見有得能思及義,不妄取。”,三民版原作“見危難能授命,(不愛其身),見有得能思及義,(不妄取,)”,“不愛其身”與“不妄取,”二處加小括號,且二句號原皆為逗號。疑三民版宜改作“見危難能授命(,不愛其身)。見有得能思及義(,不妄取)。”,即將二逗號皆置入小括號內,且句號在小括號外。]臨祭能思敬,臨喪能思哀,那也算可以了。”

(二)

子張曰:“執德不弘,信道不篤,焉能為有?焉能為亡?”

執,守義。德在己,故曰執,猶云據德。弘,大義。後孟子言擴充,亦求其能弘。道在外,故須信。信不篤,則道聽而塗說之矣。信道篤,斯吾德亦日弘。若有執而不弘,有信而不篤,則不大,不足當天地間大補益之事,不足為天地間大關係之人。有此一人不為重,無之亦不為輕。較之一無信守者,相去亦無幾。或曰:不能謂其無執無信,亦不能謂其有執有信。兩義仍相通。本章與“曾子弘毅”章略相似。[光案:“本章與‘曾子弘毅’章略相似”,東大版原作“本章與曾子弘毅章略相似”,“曾子弘毅”四字無引號。]惟曾子弘以指道,毅以指德,與子張此言正相倒轉。曾子嘗謂:“堂堂乎張也,難乎並為仁矣”,[光案:“難乎並為仁矣”之“乎”字,原文似應作“難與並為仁矣”之“與”字。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豈亦以子張之執德務弘乎?所守太狹固不是,然貴擴而充之,不貴以弘為執。於此見曾子、子張學脈之相異。

【白話試譯】

子張說:“執德不能弘大,信道不能篤實,這樣,怎好算他有,又怎好算他沒有。”

(三)

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子張曰:“子夏云何?”對曰:“子夏曰:‘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君子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問交:問交友之道。

其不可者拒之:此蓋子夏守“無友不如己者”之遺訓。[光案:“此蓋子夏守‘無友不如己者’之遺訓”,東大版原作“此蓋子夏守無友不如己者之遺訓”,“無友不如己者”六字無引號。]又如損者三友,此當拒不與交。

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此蓋孔子“泛愛眾而親仁”之遺訓。[光案:“此蓋孔子‘泛愛眾而親仁’之遺訓”,東大版原作“此蓋孔子泛愛眾而親仁之遺訓”,“泛愛眾而親仁”六字無引號。]

本章子夏之教門人,蓋初學所宜守。子張之言,則君子大賢之所有事。二子各有聞於孔子,而各得其性之所近。子夏狷介,子張高廣,均可取法。然亦不免各有所偏蔽。

【白話試譯】

子夏的門人問交友之道於子張。子張道:[光案:“子張道:”之冒號,東大版誤植作分號,宜遵聯經版改作“子張道:”之冒號。]“你們先生子夏如何說呢?”[光案:“你們先生子夏如何說呢”,三民版原作“你們先生(子夏)如何說呢”,“子夏”二字加小括號。]那門人對道:“我們先生子夏說:[光案:“我們先生子夏說”,三民版原作“我們先生(子夏)說”,“子夏”二字加小括號。]‘可與為友的,我和他為友,不可與為友的,該拒絕不與相交。’”子張說:“這和我所聽到的不同了。‘一個君子,該尊崇賢者,同時亦寬容眾人。該嘉許善人,同時亦哀矜那些不能的人。’若使我是個大賢,對人有什麼不能容的呢?若使我自己不賢,別人將會拒絕我,那待我來拒絕人呀?”

(四)

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

孔子之道大,博學多聞而一以貫之。小道窺於一隙,執於一偏,非謂其無所得,就其所見所執,亦皆有可觀;[光案:“皆有可觀;”之分號,東大版原作“皆有可觀。”之句號。]但若推而遠之,欲其達於廣大悠久之域,則多窒泥而難通,故君子不為也。或曰:此重經世之義。小道,如農、圃、醫、卜、百家眾技,擅一曲之長、[光案:“擅一曲之長、”之頓號,東大版原作“擅一曲之長,”之逗號。]應一節之用者皆是。當與“君子不器”章參讀。

【白話試譯】

子夏說:“就算是小道,也一定有可觀處。但要行到遠處,便恐行不通。所以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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