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在上者所定之標準。二義相通。
孔門政治理想,主德化,主禮治。此章深發其趣。蓋人道相處,義屬平等,理貴相通。其主要樞機,在己之一心。教育政治,其道一貫,事非異趨。此亦孔門通義,雖古今異時,此道無可違。
【白話試譯】
先生說:“用政治來領導人,用刑法來整齊人,人求免於刑罰便算了,不感不服領導是可恥。若把德來領導人,把禮來整齊人,人人心中將感到違背領導是恥辱,自能正確地到達在上者所要領導他們到達的方向去。”
(四)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志於學:志者,心所欲往,一心常在此目標上而向之趨赴之謂。故有志必有學,志學相因而起。孔子之所志所學,當通讀本章自參之,更當通讀《論語》全書細參之。能志孔子之所志,學孔子之所學,乃為讀《論語》之最大宗旨。
而立:立,成立義。能確有所立,不退不轉,則所志有得有守。此為孔子進學之第一階段。
不惑:人事有異同,有逆順,雖有志能立,或與外界相異相逆,則心易起惑。必能對外界一切言論事變,明到深處,究竟處,與其相互會通處,而皆無可疑,則不僅有立有守,又能知之明而居之安,是為孔子進學之第二階段。
知天命:雖對事理不復有惑,而志行仍會有困。志愈進,行愈前,所遇困厄或愈大。故能立不惑,更進則須能知天命。天命指人生一切當然之道義與職責。道義職責似不難知,然有守道盡職而仍窮困不可通者。何以當然者而竟不可通,何以不可通而仍屬當然,其義難知。遇此境界,乃需知天命之學。孔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又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為學,至於不惑之極,自信極真極堅,若已躋於人不能知,惟天知之之一境。然既道與天合,何以終不能行,到此始逼出知天命一境界。故知天命,乃立與不惑之更進一步,更高一境,是為孔子進學之第三階段。
孔子非一宗教主,然孔子實有一極高無上之終極信仰,此種信仰,似已高出世界各大宗教主之上。孔子由學生信,非先有信而後學。故孔子教人,亦重在學。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蓋孔子僅以所學教,不以所信教。孔子意,似乎非學至此境,則不易有此信,故不以信為教。此乃孔子與各宗教主相異處。故學孔子之學,不宜輕言知天命,然亦當知孔子心中實有此一境界。孔子既已開示此境界,則所謂“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嚮往之。”學者亦當懸存此一境界於心中,使他日終有到達之望。
耳順:外界一切相異相反之意見與言論,一切違逆不順之反應與刺激,既由能立不惑,又知天命而有以處之,不為所搖撼所迷惑,於是更進而有耳順之境界。耳順者,一切聽入於耳,不復感其於我有不順,於道有不順。當知外界一切相反相異,違逆不順,亦莫不各有其所以然。能明得此一切所以然,則不僅明於己,亦復明於人。不僅明其何以而為是,亦復明其何由而為非。一反一正,一彼一我,皆由天。斯無往而不見有天命,所以說耳順,此乃孔子進學之第四階段。
事物之進入於我心,其最要關鍵,在我之耳與目。本章專舉耳順,蓋舉此可以概彼。抑且目視由我及外,耳聞由外及我,論其自主之分量,微有區別。又目視偏於形物,耳聽深入心意。目見近而耳聞遠,即古人前言往行,亦可歸入耳聞一類。故舉耳可以概目。學至於知天命,則遠近正反,古今順逆,所見皆道,皆在天命中。將更忠於自盡,將益恕於待物。於己重在知其所當然,於人重在明其所以然。明其所以然則耳順,一切不感其有所違逆,於是而可以施教,可以為治,可以立己而立人,達己而達人。然則天命之終極,豈非仍是此道之大行?故人道之端,要在能反求諸己。忠恕之極,即是明誠之極,天人一貫,而弘道則在己。
從心所欲不踰矩:從,遵從義。或說:從字讀如縱,放任義。矩,曲尺。[光案:“曲尺。”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曲尺,”之逗號。]規,圓規。規矩方圓之至,借以言一切言行之法度準則。此處言矩不言規,更見其謹言。聖人到此境界,一任己心所欲,可以縱己心之所至,不復檢點管束,而自無不合於規矩法度。此乃聖人內心自由之極致,與外界所當然之一切法度規矩自然相洽。學問至此境界,即己心,即道義,內外合一。我之所為,莫非天命之極則矣。天無所用心而無不是,天不受任何約束而為一切之準繩。聖人之學,到此境界,斯其人格之崇高偉大擬於天,而其學亦無可再進矣。孔子此章,僅自言一己學問之所到達,未嘗以天自擬。然孔子弟子即以孔子之人格擬於天之不可階而升。如上闡述,亦未見為踰分。
此章乃孔子自述其一生學之所至,其與年俱進之階程有如此。學者固當循此努力,日就月將,以希優入於聖域。然學者所能用力,亦在志學與立與不惑之三階程。至於知天命以上,則非用力所及,不宜妄有希效。知有此一境,而懸以存諸心中則可,若妄以己比仿模擬之,則是妄意希天,且流為鄉愿,為無忌憚之小人,而不自知矣。學者試玩〈學而篇〉之首章與末章,而循循自勉,庶可漸窺此章之深處。蓋〈學而篇〉首末兩章,只從淺處實處啟示,學者可以由此從入。此章雖孔子之自道,無語不實,其中卻儘有深處玄處。無所憑依而妄冀驟入,則轉成談空說玄,非孔子以平實教人之本意。
孔子又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義與此章相發。自志學而立而不惑,皆下學。自此以往,則上達矣。知天命故不怨天,耳順故不尤人。此心直上達天德,故能從心所欲不踰矩,而知我者惟天。知命耳順,固非學者所易企,而不怨不尤,則為學者所當勉。行遠自邇,登高自卑,千里之行,起於足下,學者就所能為而勉為之,亦無患乎聖學之難窺矣。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十五歲時,始有志於學。到三十歲,能堅定自立了。到四十,我對一切道理,能通達不再有疑惑。到五十,我能知道什麼是天命了。到六十,凡我一切聽到的,都能明白貫通,不再感到於心有違逆。到七十,我只放任我心所欲,也不會有踰越規矩法度之處了。”
(五)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孟懿子:魯大夫,三家之一,氏仲孫,名何忌。懿,其謚。其父僖子遺命何忌學禮於孔子,乃孔子早年期學生。後孔子為魯司寇,主墮三家之都,何忌首抗命。故後人不列何忌為孔門之弟子。
無違:僖子賢而好禮,懿子殆不能謹守其父之教。孔子教以無違,蓋欲其善體父命卒成父志。
樊遲御:樊遲名須,亦孔子弟子。為孔子御車,孔子以語懿子者告之。無違父命為孝,此特為懿子言之。父不皆賢,則從父未必即是孝。孔子之告樊遲,殆欲樊遲有所問,可以申其未盡之意。
何謂也:樊遲果不達而問。孔子乃言無違者,無違於禮,能以禮事親,斯為孝。父母有不合禮,子女不當順其非,必自以合禮者事父母,斯對父母為至敬,此即是孝。若順親非禮,是謂其親不足與為善,又自陷非禮,此乃違逆其親之甚。故無違為孝,乃為懿子一人言之。不違禮為孝,乃為天下萬世一切人言之。其父果賢,子不違,仍是不違禮。孔子兩次所言,義本相通。或說,時三家僭禮,故孔子以無違於禮警懿子,欲樊遲之轉達。但孔子何不直告,而必待樊遲之再問而轉達?似成曲解。若懿子能無違其父使之學禮之命,則其儆三家之僭者亦寓乎其中,可不煩樊遲之再達。
【白話試譯】
孟懿子問:“怎樣是孝道?”先生說:“不要違逆了。”一日,樊遲為先生御車,先生告訴他說:“孟孫問我孝道,我答他不要違逆了。”樊遲說:“這是什麼意思呀?”先生說:“父母生時,當以禮奉事。死了,以禮葬,以禮祭。”
(六)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
孟武伯:懿子之子,名彘。武,其謚。
唯其疾之憂:此句有三解。一,父母愛子,無所不至,因此常憂其子之或病。子女能體此心,於日常生活加意謹慎,是即孝。或說,子女常以謹慎持身,使父母唯以其疾病為憂,言他無可憂。人之疾,有非己所能自主使必無。第三說,子女誠心孝其父母,或用心過甚,轉使父母不安,故為子女者,惟當以父母之疾病為憂,其他不宜過分操心。孟子言父子之間不責善,亦此義。三說皆合理,第一說似對《論語》原文多一紆回,且於“唯”字語氣不貼切,[光案:“且於‘唯’字語氣不貼切”,東大版原作“且於唯字語氣不貼切”,“唯”字無引號。]第三說當作唯父母疾之憂始合。今從第二說。
【白話試譯】
孟武伯問:“怎樣是孝道?”先生說:“讓你的父母只憂慮你的疾病。”
(七)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子游:言偃字子游,孔子晚年弟子。
是謂能養:孔子謂世俗皆以能養為孝。
犬馬皆能有養:此句有兩解:犬守禦,馬代勞,亦能侍奉人,是犬馬亦能養人。另一說,孟子曰:“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蓄之也。”是犬馬亦得人之養,可見徒養口體不足為孝。前解以養字兼指飲食、服侍兩義,[光案:“兼指飲食、服侍兩義”,東大版原作“兼指飲食服侍兩義”,無頓號。]已嫌曲解。且犬馬由人役使,非自能服侍人。果謂犬馬亦能養人,則徑曰犬馬皆能養可矣,何又添出一“有”字。[光案:“添出一‘有’字”,東大版原作“添出一有字”,“有”字本無引號。]皆能有養,正謂皆能得人養。或疑不當以親與犬馬相比,然此正深見其不得為孝。孟子固已明言豕蓄獸蓄矣,以孟子解《論語》,[光案:“以孟子解《論語》”,疑當改為“以《孟子》解《論語》”,將人名改為書名。]直捷可信。今從後解。
不敬何以別乎:若徒知養而不敬,則無以別於養犬馬。何孝之可言?
【白話試譯】
子游問:“怎樣是孝道?”先生說:“現在人只把能養父母便算孝了。就是犬馬,一樣能有人養着。沒有對父母一片敬心,又在何處作分別呀!”
(八)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色難:此有兩解。一,難在承望父母之顏色。《小戴記》〈曲禮〉有云:“視於無形,聽於無聲。”能在無形無聲中體會得父母之意,始是孝。一,孝子奉侍父母,以能和顏悅色為難。《小戴記》〈祭義〉[光案:“祭義”,東大版誤植作“祭法”。當遵聯經版。]有云:“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人之面色,即其內心之真情流露,色難仍是心難。前說指父母之色,後說指孝子之色。既是問孝,當直就子言。且前解必增字說之始可通,今從後解。
服其勞:服,操執義。
先生饌:先生或說指父兄,或說指長者。上言弟子,不言子弟,則指長者為是。饌,飲食也。或說:饌,陳列義。有酒食,先為長者陳設。兩說同義,依文法,當如前解。弟子事長者,有敬即可。子弟事父兄,則敬必兼以愛。
曾是以為孝乎:曾,猶乃也。謂乃只如此便謂孝乎?
以上四章皆問孝,而孔子所對各不同。或疑乃孔子因人施教,針對問者之短處與缺點。於是疑子游或能養而稍失於敬,子夏或對父母少溫潤之色,凡此皆屬臆測。《論語》文辭簡約,或當時問語有不同,孔子針對問語而各別為說,記者詳孔子之言,而略各人所問,遂若問同而對異。學者且當就文尋繹,知孔子言孝道有此諸說,斯可矣,不宜離此多求。
【白話試譯】
子夏問:“怎樣是孝道?”先生說:“難在子女的容色上。若遇有事,由年幼的操勞,有了酒食,先讓年老的喫,這就是孝了嗎?”
(九)
子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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