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 - 漢書卷六 武帝紀第六

作者: 班固 顏師古8,167】字 目 录

孝武皇帝,〔一〕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二〕年四歲立為膠東王。七歲為皇太子,母為皇后。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三〕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竇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勝皆為列侯。〔四〕

建元元年〔一〕冬十月,詔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丞相綰〔二〕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三〕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復二算,九十復甲卒〔一〕。行三銖錢。〔二〕

夏四月己巳,詔曰:「古之立教,鄉里以齒,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於德。然則於鄉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一〕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內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二〕為復子若孫,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三〕

五月,詔曰:「河海潤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一〕,曲加禮。」〔二〕

赦吳楚七國帑輸在官者。〔一〕

秋七月,詔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一〕其省萬人。罷苑馬,以賜貧民。」〔二〕

議立明堂。遣使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徵魯申公。〔一〕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趙綰坐請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一〕丞相嬰、太尉蚡免。〔二〕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一〕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飢,人相食。〔一〕

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初作便門橋。〔一〕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濟川王明坐殺太傅、中傅廢遷防陵。〔一〕

閩越圍東甌,〔一〕東甌告急。遣中大夫嚴助持節發會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閩越走,兵還。

九月丙子晦,日有蝕之。

四年夏,有風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東北。

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一〕

置五經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一〕

五月,大蝗。

秋八月,廣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一〕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東方,長竟天。

閩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

元光元年〔一〕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二〕

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鴈門,六月罷。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復七國宗室前絕屬者。〔一〕

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象而民不犯,〔一〕日月所燭,莫不率俾。〔二〕周之成康,刑錯不用,〔三〕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眘,〔四〕北發渠搜,〔五〕氐羌徠服。〔六〕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嗚虖,何施而臻此與!〔七〕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八〕若涉淵水,未知所濟。猗與偉與!〔九〕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一0〕上參堯舜,下配三王!〔一一〕朕之不敏,不能遠德,〔一二〕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一三〕賢良明於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咸以書對,著之於篇,〔一四〕朕親覽焉。」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蝕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一〕

春,詔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于,金幣文繡賂之甚厚,單于待命加嫚,侵盜亡已。〔一〕邊境被害,朕甚閔之。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議宜擊。夏六月,御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將軍,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太僕公孫賀為輕車將軍,大行王恢為將屯將軍,(大)〔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將軍,將三十萬眾屯馬邑谷中,誘致單于,欲襲擊之。單于入塞,覺之,走出。六月,軍罷。將軍王恢坐首謀不進,下獄死。〔二〕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一〕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為列侯。

河水決濮陽,氾郡十六。〔一〕發卒十萬救決河。起龍淵宮〔二〕。

四年冬,魏其侯竇嬰有罪,棄巿。〔一〕

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

夏四月,隕霜殺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又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一〕

秋七月,大風拔木。

乙巳,皇后陳氏廢。捕為巫蠱者,皆梟首。

八月,螟。〔一〕

徵吏民有明當時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一〕

六年冬,初算商車。〔一〕

春,穿漕渠通渭。〔一〕

匈奴入上谷,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谷,騎將軍公孫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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