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景皇帝,〔一〕文帝太子也。母曰竇皇后。後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一〕制禮樂各有由。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廟酎,〔二〕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三〕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異遠方;〔四〕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群生;〔五〕減耆欲,不受獻,〔六〕罪人不帑,〔七〕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勝識。〔八〕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九〕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一0〕靡不獲福。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一一〕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之舞,〔一二〕以明休德。〔一三〕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丞相臣嘉等奏曰:〔一四〕「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謹議:世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諸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一五〕請宣布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陿,無所農桑〈擊,去“手”〉畜;〔一〕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二〕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一〕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詔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財物,賤買貴賣,論輕。〔一〕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二〕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三〕「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將,〔四〕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五〕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為盜,沒入臧縣官。〔六〕吏遷徙免罷,受其故官屬所將監治送財物,奪爵為士伍,免之。〔七〕無爵,罰金二斤,令沒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八〕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一〕
春三月,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閼為臨江王,〔一〕餘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一〕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國蕭何孫係為列侯。〔一〕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詔曰:「襄平侯嘉〔一〕子恢說不孝,謀反,欲以殺嘉,大逆無道。〔二〕其赦嘉為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復故爵。〔三〕論恢說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陽王宮正殿災。
吳王濞、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一〕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舉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亞夫、〔二〕大將軍竇嬰將兵擊之。斬御史大夫晁錯以謝七國。〔三〕
二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諸將破七國,斬首十餘萬級。追斬吳王濞於丹徒。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自殺。夏六月,詔曰:「乃者吳王濞等為逆,起兵相脅,詿誤吏民,吏民不得已。〔一〕今濞等已滅,吏民當坐濞等及逋逃亡軍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蓺等與濞等為逆,〔二〕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汙宗室。」立平陸侯劉禮為楚王,續元王後。〔三〕立皇子端為膠西王,勝為中山王。賜民爵一級。
四年春,復置諸關用傳出入。〔一〕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榮為皇太子,徹為膠東王。
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七月,臨江王閼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
五年春正月,作陽陵邑。〔一〕夏,募民徙陽陵,賜錢二十萬。
遣公主嫁匈奴單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廢。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春正月,廢皇太子榮為臨江王。
二月,罷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孫子為列侯。〔一〕
二年春二月,令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國,大鴻臚奏諡、誄、策。〔一〕列侯薨及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諡、誄、策。〔二〕王薨,遣光祿大夫弔襚祠賵,〔三〕視喪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大中大夫弔祠,視喪事,因立嗣。其(薨)葬,國得發民輓喪,穿復土,治墳無過三百人畢事。〔四〕
匈奴入燕。
改磔曰棄市,〔一〕勿復磔。
三月,臨江王榮坐侵太宗廟地,徵詣中尉,自殺。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立皇子越為廣川王,寄為膠東王。
秋七月,更郡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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