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至39000点。随着股市和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众多的银行、企业和居民债台高筑,消费者在泡沫时期高涨的购买力急剧回落,内需大幅度萎缩,经济一蹶不振。但是,伴随着内需萎缩的却是日本对外竞争力的增强。日本“六大财团”仍拥有雄厚的经济和技术实力,而工资却有大幅度下降,因此日本出口增强,进口减少,顺差增长。自1995年起日元又进一步对美元贬值,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原先受日元升值带动的亚洲“小龙”、“小虎”就遭了殃。这些国家的货币都以不同方式与美元挂钩,美元贬值,泰铢、林吉特、印尼盾、港元跟着贬值,美元升值,它们跟着升值。因此,日元贬值后(即美元对日元升值),这些国家的对外竞争力受到削弱,贸易差额由顺转迹,进而积累成巨额逆差,奠定了爆发金融危机的基础。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这些国家繁荣走向尽头的时候,却是它们自我感觉良好,外界也纷纷看好的时候。自我感觉良好促成了资本管制的解除,外界看好则促成了外资的大规模流入。这样,就在东南亚国家竞争力削弱,逆差加大的情况下,外资的流入却使其房市和股币异常活跃,最终导致了危机的爆发。于是,以日本为领头雁的亚洲地区整个地陷入萧条。也就是说,美国希望通过逼迫日元升值来增强世界经济需求的目的不但没有达到,反而加速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及相应的东亚内需的绝对萎缩,世界经济更进一步依赖于美国需求,依赖于美国的债市和股市。
不仅是日本,欧洲经济也持续低迷,从80年代以来,欧洲的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是美国的2倍以上。在日元升值期间,美国竞争力的受益不如欧洲多;在日本泡沫经济破产后,大量日元逃往美国,购买美国国债,却加速了美国经济的债务化和泡沫化,使美国经济的竞争力进一步受到威胁。大量外资进入使美国股市节节上涨,使美国人的购买力增强,由此美国企业开工率上升,失业率下降;同时,由于日本和欧洲内需萎缩,通货紧缩,大量廉价的亚洲和欧洲商品输入美国,压低了美国的通胀率,形成奇特的低通胀、低失业率的组合。
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一枝独秀,保持了连续8年多的高增长、低通胀和低失业率,美国经济学界一些浅薄之士又创造出一个新名词“新经济”,为此还罗列了许多“新经济”的新特点。但是,这个“新经济”很可能不过是债务繁荣的代名词,甚至很可能是大萧条到来前的最后疯狂。
很有意思,就在国内经济学界某些人士在竭力排除世界经济大萧条可能性的时候,美国经济学界却开始谈论30年代大萧条的回归。1998年8月30日,克鲁格曼先生在《纽约时报》发表了题为《不要恐慌——还不到时候》的文章,坦率地承认了这种可能:
当前这场世界金融市场的疯狂会变成全球萧条,或甚至新的大萧条吗?当然是可能的。这个故事可能会类似这样:
在今后几个星期里,被俄罗斯的崩溃弄得神经过敏的投资者准备抛售第三世界国家的货币。这些国家的政府则回应以把利率提高到30%、50%、70%的水平——稳定了它们的货币,但却把公司推向了破产,引发灾难性的银行崩溃,使经济陷入深度衰退。
这些进展对美国和欧盟的直接作用是相对不大的。但这些隂沉的消息损害了把西方股市价格推向不合理高度的愉快心情。随着股市的下跌,抵消亚洲崩溃的副作用的消费者支出也下降了。
当然,一二年内,人们渐渐会明白每个人都太小心了,而许多国家开始尽其所能刺激支出。但已经太晚了:自我强化的悲观主义已经如此深入地植入到私人部门中,以致零利率和庞大的税收削减都不足以使世界经济向前走。
当然,在文章的结束处,克鲁格曼作为西方“专业上人格正直”①的经济学权威仍然要保持人们对世界经济的信心,他说:“如果格林斯潘和他的同事们有适当的警惕,而不是认为1929年的重演不可能,那么一切都会没问题。唯一需要害怕的是缺乏害怕本身。”
最近,关于亚洲经济开始复苏的议论开始多起来了。这时,克鲁格曼又一次出来力排众议:“如果1998年夏天这个地区所感受到的已注定即将失败的感觉减弱,这完全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当你谈论这件事的时候,亚洲尚未摆脱这场危机,也并不清楚如何避免下次危机。使亚洲可能出现1997~1998年大危机的所有那些脆弱因素都没有消失,而且还有充分理由认为亚洲在危机后的长期前景不如仅仅两年前那样大有希望。”②
①保罗·克鲁格曼:“支持自由贸易是专业上人格正直的标志”,《新贸易理论呼唤着新贸易政策吗?》,《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义摘》1993年第12期~1994年第1期,转引自任烈:《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②保罗·克鲁格曼:《复苏?不要在这个问题上打赌》,美国《时代》周刊6月21日。
未雨绸缪。即使大萧条前景真的在格林斯潘先生的“谨慎”判断下得以避免,中国也还是应该有相应的预案。更何况,世界经济大萧条的到来绝不是凭一两个人的判断可以避免就能避免的,就像泡沫经济的破灭是注定的一样。在这一点上,克鲁格曼先生可能面临着“专业上人格正直”与“事实上人格正直”的分裂。
第三次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正跃上新高度
纵观工业革命200多年来的历史,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之争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论题。事实上真正可以称得上自由贸易的时期是很短暂的,绝大部分时候都是以贸易保护主义占主导地位,虽然理论上正好相反。一般来说,弱国虽然口头上也赞成自由贸易,但实际上总是采取贸易保护政策;到弱国变强后,渐渐地主张自由贸易的力量会占上风。在世界经济的高涨时期,自由贸易容易得到响应;但在世界经济低迷和萧条时期,总是贸易保护主义成为各国经济政策的主流。而在自由贸易得到切实推进的时期,则总是有一个超强的国家凭借其经济实力身体力行自由贸易。
历史上,符合经济超强国家要求的只有过两个国家,那就是英国和美国,即使这两个国家也只是在一个短暂的时期里占有超强经济优势。与此相应,真正的自由贸易时期,或贸易自由化时期也只有两个,第一个时期是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纪70年代;第二个时期是“二战”结束后至20世纪60年代末。在这两个时期前后,则分别有三次贸易保护主义浪潮。第一次可以从拿破仑战争结束后算起,到1846年;第二次从19世纪70年代算起到二次大战结束;第三次则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至今。
在拿破仑战争以前,自由贸易理论虽已成形,但尚未取得一统天下的地位(连主张贸易保护者都得口服)。事实上,英国在整个18世纪和19世纪上半叶,对外宣传自由贸易,但自身却奉行严格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限制原材料出口,限制制成品进口,限制农产品进口,却大肆将廉价商品输往欧洲大陆和美洲大陆,同时厉行技术封锁,不让先进的纺织机器和工匠流出英国。英国的行为使法、德、美各国纷纷效仿,关税越筑越高,形成第一次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也是在这一时期形成了以美国联邦财长汉密尔顿和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在这次浪潮中,法、德、美各国工业实力得到初步增强,为一定程度上响应英国的自由贸易主张奠定了基础。谷物法废除,英国还先后放弃了许多工业品的关税,《航海条例》也于1849年废止。19世纪60年代,英国陆续与各国签订降低关税的双边贸易协定,特别是1860年与法国签订了英法商务条约,规定英国对法国的工业品全部免税,降低酒税,法国对从英国进口的煤、钢铁、机器、棉麻织物等减税若干,禁止输入的商品一概解除禁令,并附有最惠国待遇。此后,法国与其他国家先后签订互惠商约。这两个当时最强大的国家走上自由贸易的道路,为欧洲开创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较为彻底的自由贸易时代。
但是这个时代不长,到19世纪70年代,托拉斯、康采恩、卡特尔等各种形式的垄断组织逐渐形成并在各国取得主导地位,特别是德国和美国的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它们对内保护,对外倾销,迫使英法两国逐渐收缩自由贸易政策,历史又进入了一个更加漫长的贸易保护主义时期。
进入20世纪后,各国市场的垄断程度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狭小,资本过剩,保护主义更是愈演愈烈,直至发生第一次世界大战。由于一战并没有彻底解决各国在经济实力和殖民地争夺上的不平衡,也没有形成超强国家,各国经济政策仍以贸易保护为主。德国受到战争赔款法案制裁,同时却又不被允许以大规模出口来赔偿,就是贸易保护主义思路的典型反映。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德国欠下了美国大量债务,成为1929年危机爆发的导火索。危机爆发以后,美国制定了著名的《霍利—斯穆特税则》,将实际关税率提高了近50%,并开始征收报复性关税。德国则率先实行外汇管制,工农业产品关税提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法国和英国也都纷纷效尤,竞相采取以邻为壑的政策。随后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各国经济政策服从战争需要,自然谈不上自由贸易。
“二战”结束以后,美国取得了超强地位,开始全面放弃贸易保护主义传统。但是,这是进攻性极强的政策,因为美国货价廉物美,所向无敌。如果不是需要对付社会主义力量的威胁,美国很可能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强制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开创一个真正的自由贸易的时期,把世界各国都变为美国的经济殖民地——这将是美国统治下的“全球化”。然而冷战束缚了美国的手脚,它不得不容许盟国单方面实行贸易保护,以缓和各国社会矛盾。即使如此,只要有可能,美国就竭力推动贸易自由化的脚步,以尽早打开各国市场的大门。这一时期虽然称不上自由贸易时期,但贸易的自由度却在不断增大,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第二个自由贸易主张得到切实推进的时期。
从美国的角度来看,这一时期的重大失败是贸易自由化不断受到盟国的暗中抵制,进展过慢,以致日本、德国趁机崛起。到20世纪60年代末时,日本、德国的工业力量已经坐大,大量美元外流,布雷顿森林体系动摇,其咄咄逼人的攻势迫使美国再度祭起贸易保护主义的法宝。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卫美元为由提出,为了保持对外军事支出,维护冷战盟主地位,美国的贸易收支经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为此,采取贸易保护主义也在所不辞。这一方针下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美国强制日本“自愿”限制对美纺织品出口。由此,战后贸易自由化进程发生了重大转折,第三次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拉开帷幕。
如上所述,美国是第三次贸易保护主义的肇事者和动力源,奇怪的是美国同时也是尊奉自由贸易理念的gatt/wto谈判进程的主要推动者。那么这两者究竟是什么关系呢?说透了,也很简单。美国一方面用gatt/wto谈判推动别国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又用非关税壁垒、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汇率贬值保护本国市场,增强本国工业的竞争力。
我们先说非关税壁垒。继日本被迫实行纺织品出口自愿限制后,“紧接着受到打击的是鞋类、皮革制品、钢材、造船、汽车及家用电子产品贸易。1974年以后又增加了许多这类措施,大多数是针对纺织及服装、钢铁、汽车、摩托车、非橡胶制的鞋类、彩电及民用无线电。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与关税法案》(tradeandtariffact)。1988年经里根总统签署,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的《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案》(omnibustradeandcompetitivenessactof1988),有着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近年来保护主义议案不断增加。美国的所谓‘301’、超级‘301’等条款,就是贸易保护的典型代表。”①
①任烈:《贸易保护评论与政策》,第35~36页,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年12月。
主张自由贸易并且先后多次参加中国复关和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任泉先生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现实:
从战后至本世纪60年代,自由贸易哲学在美国发展到兴盛阶段。但是70年代以来资本在义世界发生的两次经济危机,使美国也逐渐加强了贸易保护主义。1974年美国通过的贸易法就是这种政策的发展。该贸易法中订有贸易保护主义条款,例如,当发现取消关税导致进口迅速增加、并给国内工业带来实质性损害时,就要恢复关税或加收反倾销税。此外,这部贸易法还规定了可以征收反补贴税。根据该贸易法301条款,总统有权决定提高关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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