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 - 第二部分 各行各业,准备好了吗?

作者:【经济类】 【36,412】字 目 录

陈锡文先生首先澄清了三个普遍存在的误解:

一是以为中国加入wto一揽子计划就等于中美农业协定这是不正确的。二是以为中国以前未从美国进口过小麦,这不符合事实,其实以前也从美国进口小麦,只不过是从防治病害的角度禁止美国西北七州小麦向我出口,现在由于检测、加工处理技术手段提高而解除了这一禁忌。三是有人看到境外公布的关于中国加入wto一揽子农业协定中粮食、油类等产品的进口配额而担心我国每年按规定都要进口那么多。其实配额只是一种市场准入规则,表明配额之内的进口不能采取高关税,但具体能否进、进口的数量、品种和价格等则要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并取决于商业谈判行为的结果。以我国现有的进口量来说,目前境外公布的配额并不算低,但这并不表明我国每年都要进口那么多,这要取决于我国国内的需要。

谈到协议的影响时,陈锡文认为

我国加入wto,具体到农业问题,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农业有2个较为明显的弱点:一是人多地少,相对来说劳动生产率较低,成本较高,产品的竞争能力不强,农业的经营规模不可能快速扩大,这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弱点;二是整体农业科技水平、物质基础装备水平较低,农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品质提高的速度不快,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农产品品种和品质上具有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不是很多。如果在这两方面都不具备优势或处于劣势的话,一体化经济形势下农业承受的压力将会很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又是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的部门,同时还涉及到如此众多人口的就业问题,其本身的敏感性不言而喻。

遗憾的是,陈先生没有往下展开这两个弱点的重大意义,而是转到农业协议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影响上去:

此次签署《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对改善中美之间的贸易关系意义非常大。中美之间的贸易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顺差和逆差的问题;二是长期以来美国借口避免军备扩散而禁止向中国出售高科技产品问题,其结果也造成了中美之间的贸易逆差难于缩小;三是农产品问题。美国是一个农产品生产大国,其农产品出口量在世界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的农场主和农产品商人一直在寻求扩大对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出口,这次《中美农业合作协议》中提到的3个品种也是在中美农产品贸易中一直争论较大、斗争较尖锐的3个品种。解决了这3个农产品品种的问题对于合理解决中美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将有很大好处;相反亦然,解决了中美农产品之间的贸易摩擦,对于改善中美之间的整个贸易交往意义也非常重大。

陈先生紧接着就协议的一些短期的、枝节性的问题作了辩护性的评论。他说:

wto一揽子计划中关于农产品进出口问题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关税的总水平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承诺在加入该组织5年后关税总水平降到17%,而且对每一个具体品种都做出具体承诺的降幅。二是配额问题,即在低关税条件下粮、棉、油大宗产品中的每一品种所允许的进口量。农产品中中国认可的配额一旦为美国人所接受,其他国家的问题就不大。三是配额的分配问题,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都要求对配额的分配要考虑到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各占多少配额都有要求,以此来避免政府决定一切的局面。

今年以内中国完全有可能加入wto,届时农业将不可避免地承受较大的压力。

1996年10月,中国时任总理李鹏赴意大利罗马参加世界粮食首脑会议期间,曾承诺中国粮食自给率将保持在95%以上,这就是说有5%的粮食可以考虑进口。目前我国粮食产量已达5亿吨左右,5%即为2500万吨,这就比境外公布的2180万吨的配额要大。因此,即使我们承诺进口的配额也不会形成很大的冲击。若中国再实施地区调整和品种结构调整,并通过进出口调剂,问题将更易得到解决。

目前有人担心中国粮食放开进口后,国际价格低会对国内粮食生产产生很大压力,其实这个问题应该辨证地看。首先粮价是在不断变动的,我国可以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的粮价上涨;用国际市场的粮价变化来调节国内的粮食市场和储备量。中国进口粮食多了当然会带动国际粮价上涨;而国际市场粮价的上涨,也会使国际粮食产量增加,价格又会随之降下来。我们不是依靠国际市场来解决吃饭问题,但我们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和消费国,在利用国际粮食市场方面拥有非常大的主动权,关键是要灵活调控,要把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充分利用起来。近年来,国际市场粮价如此低廉与我国的粮食进口关系非常密切。1995、1996年中国大批量进口粮食引致国外大批量生产粮食,而1998年我国又处于粮食净出口状况,从而也致使国际粮价大幅度下降。粮价问题还涉及到汇率问题,汇率一变,国内外的粮食比价也会跟着变,因此不能一成不变地看待国际市场上目前的低粮价。

这些分析都比较实事求是。问题在于,陈先生没有强调的是,根据协议,“中国将依照wto的标准承担取消所有数量限制的义务。对于特别敏感的商品,中国将采取关税率配额制度(在此制度下,进口额低于配给水平,则征收低额税,通常为1%~3%;进口额高于配给水平,则征收高额税)。这一制度可有力地刺激国有企业以国际市场价格购买大部分商品。”也就是说,农业协议的要害不仅在于增加配额数量,更重要的是在五六年以后将取消配额限制,在于关税率降低到比大多数美国贸易伙伴更低的程度。

另一个问题是,协议规定,“若国有企业不能购买其分配到的配给份额,其剩余份额将重新分配给私营者。”也就是说,中国已经不能再用国营贸易公司空置配额的方式来限制进口美国农产品,这实际上否定了陈先生前面的说法:配额“并不表明我国每年都要进口那么多,这要取决于我国国内的需要”。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温铁军研究员的分析则较为冷峻。他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分析了协议的影响

从积极方面看:

一是对城市消费者有利。我们最近3年因为粮食大丰收不进口国外的硬质小麦,消费者反映面包一切就掉渣,挂面下锅容易烂。这是因为国内食品市场上使用低面筋度的软质小麦的加工品在质量上确实有点问题

二是在加入wto之后有利于国内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增加出口,80年代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还是以土地资源型的基本农产品为主;90年代以来则明显改变为以水产品、蔬菜果品和部分畜牧产品为主,并且多数年份尚且能够维持30亿~40亿美元的小额顺差。因此从长期看,除了粮食、棉花、油料等基本农产品外,我国的非资源型农产品还是有出口竞争力的。

三是在没有其他非经济因素干扰的和平条件下,增加进口大量占用资源的基本农产品,有利于土地资源短缺的沿海发达地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四是有利于深化中国正在进行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消极方面看:

首先是国内拟通过粮食出口削减已经超过2000万公斤的仓储看来已不可能。其次是不利于国内稳定粮食生产的长期政策。其三是在国内粮食价格受进口压力下降的情况下,中西部传统农区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民收入会受到影响。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研究,国际市场粮食价格18年来基本上是下降趋势;而我国则相反,除了1989~1991年和近两年情况比较特殊,20年来大多数年份粮食价格是上升的;并且1979~1982年和1994~1996年曾经两次大幅度提价。前者可以认为是对计划经济时期长期推行剪刀差、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的临时性补偿;而后者则是在农业比较效益低的情况下,以价格隐含的补贴来稳定农民的粮食生产。

统计资料表明,国内粮食价格自1993年下半年以后,长期在“天花板价格”之上运行(其中仅1994年上半年因外汇改革本币贬值而在3个月~4个月的短期内略低于国际价格),个别时段的个别品种国内价格比美国高约1倍。这又造成我国连年丰收后已经涨库的粮食,如果不补贴就难以出口。

更值得注意的是,温先生还特别分析了协议对粮食生产结构的影响:

首先看国内市场,我国小麦生产在国家一向以追求产量为目标的政策和统一制定价格的作用下,难以调整品种品质结构、实行优质优价。所以基本上以生产面筋度含量不到30%的软麦为主。面筋度含量超过35%的硬麦所占比例上不去,至今仅占小麦总产量的20%以下。而进口小麦不仅价格低于国内20%以上,而且都是面筋度含量高的优质小麦,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同样,我国东北玉米主产区的玉米含水量高、运输困难也一向是老大难问题。可以认为,美国(包括加、澳及其他欧洲粮食出口大国)的小麦、玉米确实有优势,能够比较容易地占领国内市场。

其次是粮食安全战略的考虑。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下农业人口仍然处于半自给自足状态,粮食产量中只有35%是商品粮,每年约为1.6亿~1.8亿吨。因此我国的粮食安全战略不能以总产量作为基数,而应该以商品粮为基数。以往多数年份小麦的进口数量一般都在1000万吨左右,占全部商品粮的6%~8%。与美国的双边协议小麦930万吨就占了几乎全部常年进口,以商品粮计算约达8%。再加上玉米720万吨,大米530万吨;仅美国一家这三种主粮就占了我国商品粮消费的20%以上。因此,不能低估这个协议对我国粮食安全战略的影响。

其三从理论上看,我国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农业生产中,农民对活劳动成本不计算,所以农民收入就是对农业剩余的分配,也就是地租分配。我国粮食这种资源型产品缺乏贸易竞争力根本在于地租量太小,因为土地面积越大地租就越多。中国农村户均土地面积仅0.4公顷的细小规模农业,能够在粮食生产上得到的剩余本来就微乎其微;显然不能与美国平均数百公顷、农业剩余上千倍于我的大规模农场竞争。因此,中美之间的粮食贸易属于典型的不平等竞争。

这就把话说到最深处了:典型的不平等竞争。那么,为什么要签订这个竞争的协议呢?后续谈判该如何看待呢?温先生认为,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美国在贸易谈判背后隐含的政治目的不会改变

根据近来国内公开的和互联网上发表的资料分析,认为不仅这次农产品贸易协议对国内的影响应该重视,而且拟于本月开始的后续谈判如何进行更值得关注。因为美国的根本目的不会改变。“克林顿一直坚持认为,中国在这个贸易组织中的成员资格不是关系到经济问题,而是关系到全球一体化问题。它将使中国进入一个法律框架,迫使它根据西方式的贸易法律行事。它将使市场极大地开放,从而及早地使得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接受到外国思想的影响”。①

①newyorktimes,april,10,1999.

中国既然在农产品贸易上已经做出了重大让步,美国本来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让步。而美国不仅始终没有在中国加入wto的双边协议上正式签字,反而“现在坚持这样的要求:即使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也应该让美国有权对中国实行单方面贸易制裁”(参考消息,1999年4月13日)。这让我们很难相信美国会“坚定”地支持中国加入wto。有鉴于此,中方当引以为戒,至少要以我国已经做的让步为谈判条件,在金融、保险等问题产业,以及其他仍然维持部门垄断、本来应先向国人开放的领域中尽可能少让步。否则,即使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难以避免被人家“单赢”。

2.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地位

中国作为一个人口过度膨胀、就业问题严重的发展中国家,是否加入以资本大国制定的游戏规则来保护资本对全世界统治利益的世贸组织?加入之后的利弊,利大还是弊大?本来就是我们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应该认真讨论的问题。

我们不应该忘记近代史上美国农产品依托“美麦贷款”和“美棉贷款”大举进军中国、把我国的小农经济打得一败涂地的教训。有西方学者指出,让中国按照美国的条件加入wto,好比是让尚未长大的稚童,按照美国定下的拳台裁决规则,与美国泰森一类的拳王较量。考虑到这个农业协议的让步,是为了在其他领域得利,是以农业让步为交换条件,在国家财政依存的国有经济特别是金融部门市场开放上增加谈判地位,那么我们不妨借用这个比喻再引申一下:即使不是让尚未长大的稚童,而是让中国的武术冠军——国有企业上去打,倘若必须按照美国制定的规则比赛,也难有胜算。

3.加入世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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