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一司
在京内外百司及在外諸帥撫監司財賦兵馬去處,皆有一司條法。如安撫司法許便宜施行之類是也。
海行
勅令格式,謂之海行。蓋天下可行之義也。
續降
法所不載,或異同,而謂利便者,自修法之後,毎有續降指揮,則刑部編録成冊,春秋二仲頒降内外遵守,一面行用。若果可行,則將來修法日,增文改創也。
進擬
刑部定法斷獄奏呈也。
審覆
大理寺定刑,行下所屬州郡斷獄也。
勅杖
謂降旨而杖之也。
罰直
内外百司吏屬,有公罪之輕者,皆罰直入官。毎一直即二百文足,如贖銅之例。
文書
詔書
翰林學士院四六句行文,而為典故大事者也。
制書
但是聖旨文字,皆為制書。
手詔
或非常典,或示篤意,及不用四六句者也。
御札
又嚴於詔書。
德音
泛降而寬恤也。
曲赦
特降,比赦頗輕,乃專為一事一處有兵災罪眚之類。
赦書
常制恕刑之命也。
翻黄
監司州郡備録赦文而行下所部也。自慶元末,諸縣亦降黄赦,蓋從臣寮請也。
批答
執政以上有章奏請,則降批答,以下則降詔。
宣帖
惟軍校授宣,理為恩例陞補。
白麻
文武百官聽宣讀者,乃黄麻紙所書制可也。若自内降而不宣者,白麻紙也,故曰白麻。(原注:唐元和初,凡赦書、德音、立后、建儲、大誅討、拜免三公宰相、命將曰制書,並用白麻,不用印。)
諮報
學士院關報朝省之稱。
書黄
凡事合經給事中書讀并中書舎人書行者,書畢即備録、録黄過尚書省給箚施行。如不可行,即不書而執奏,謂之繳駁。故俗諺曰,不到中書不是官。
省箚
自尚書省施行事,以由拳山所造紙書押給降,下百司監司州軍去處是也。
部符
六部行符,即省箚之義。其末必曰,符到奉行。
勅牒
凡知縣以上并進士及第出身,並被旨揮,差充試官或奉使接送館伴,及僧道被旨住持并廟額,並給勅牒。
官牒子
上司尋常追呼下司吏屬,只以片紙書所呼叫因依,差走吏勾集。
奏箚
又謂之殿箚,蓋上殿奏對所入文字也。凡知州以上見辭,皆用此。
旦表
在外帥守監司,毎月一日上起居表,所以代朝參也。各預先發上都進奏院,臨期經閤門投進。
謝表
帥守監司初到任并陞除,或有宣賜,皆上四六句謝表。
賀表
帥守監司遇有典禮及祥瑞,皆上四六句賀表,唯冬至歳節不用四六句,自有定式。
起居表
鄕來在恤制内遇冬至,故改之,名為起居。其他合用賀表,亦如之。
慰表
郷來恤制,皆上表稱慰。
百官表
百官詣殿拜表,皆宰相爲班首繋銜,總之云文武百寮,須云丞相臣某等,係禮部郎官行詞。
奏牋
若上后妃東宮,則名之曰牋。
功德疏
聖節則帥守監司各上賀表并道釋功德疏及進銀奏,皆四六句,經通進司投進。
萬言書
上進天子之書也。若上公侯,則名之曰長書。
進状
經檢院者,圓實封,奏機密軍期事、朝政闕失利害及公私利濟并軍國重事。若經鼓院者,疊角實封,陳乞、奏薦、再任、已得指揮恩澤、除落、過名、論訴抑屈事,本處不公及沈匿等事,在京官員不法等事,兩院状封,皆長八寸。
堂箚
上宰執之公箚也。
白箚子
上利便之書也,與不顯名之義同。
邊報
沿邊州郡,列日具幹事人探報平安事宜,實封申尚書省、樞密院。
奏案
州郡或提刑司勘成大辟及合奏獄案也。得回降,則斷之。若姦穢,則只申省。
帥箚
平時四川安撫制置司亦出給箚子,蓋其重權兼主銓量、差注、類試事也。其他安撫制置司便宜者,亦出給箚子。
朝報
日出事宜也。毎日門下後省編定,請給事判報,方行下都進奏院,報行天下。其有所謂内探、省探、衙探之類,皆衷私小報,率有漏泄之禁,故隱而號之曰新聞。
政事
巡按
監司按四季巡視所部州縣者。古因漢高帝遊雲夢之後,漸廢巡狩述職之制,故遣奉使以代之。
銓量
審驗人材也。如四川新任守倅去朝廷遠者,免朝辭,只赴安撫制置司,銓量訖之任。
便民五事
監司郡守到任半年,各具便民五事奏上。
臧否
監司歳具所部官美惡奏上,謂之臧否奏。若某員功過倶無者,不具。
雜制
禁謁
百司門首謁禁者,不許接客也。若大理寺官,則又加禁謁,及亦不許出謁也。
式假
除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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