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书信集 - 致广义法师

作者: 李叔同2,019】字 目 录

交寿山法师一函。

六、交叶青眼居士一函。

七、交曾院长写件一卷。(并乞附告云:此次及上次所写者,皆特别写件,未可示人。又以后勿以红纸条贴于纸背。若稍沾湿,红色即散污。乞改用白纸为宜。)

八、交徐海北居士写件一卷

以上三至八,迟迟无妨,乞于便中交去可也。

附奉上屏条四纸,敬赠仁者。此为特别写件,乞勿示人。又直幅单款者二纸,乞转赠。

道公寿庆,朽人未能趋礼。兹托龚天发代表,随喜盛会。《护生画集》,乞交彼带下。种种费神,感谢无尽。

农历十一月十九日 音启

(一九四一年,晋江福林寺)

传贯师借

《护生画集》一册 乞向某师借

《续护生画集》一册 乞向传如师借

本月十七日以前,倘有人来福林寺者,乞带下。否则暂存,候传贯师领取。

借用期限,以半年为限。由传贯师负任保管。

(一九四一年除夕,晋江福林寺)

昙昕法师慧鉴:

兹送上写件六包,乞于便费神转交。至感。

传如法师一包(余者俟后写)。

周伯遒居士一包。

蒋文泽居士一包。

永通行一包。

雪侬居士等一包。

广慰法师等一包。

辛巳除夕 音启

(一九四二年正月,晋江福林寺)

昙昕法师慧鉴:

农历正月二十日后,乞来茀林,领取诸写件。

以后 有送纸来者,不收。

有由邮局寄名款来者,不写。

必须托专人送名款至茀林,守候领取者,乃可书写。

倘有特别之件,必须用宣纸写者,由余赠送。(有送来者决定不收)

借日晷仪(明年正月底奉还)。

讲稿带来。

(一九四二年七月下旬,泉州温陵养老院)

昙昕法师智鉴:

乞代覆永春王梦惺居士云,朽人往永春之缘,现在尚未成熟,须待将来。

音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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