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志 - 卷十七 食货志三

作者: 黄遵宪16,788】字 目 录

于实用之数不能滥,取之于民,布之于民,既公且明,上下孚信。自欧罗巴逮于米利坚,国无小大,所以制国用之法莫不如此。 臣尝读靳辅《筹饷裕民》之疏,谓我朝理财之道尚未复三代之古,盖入关定鼎之初,薄赋免徭务在寡取而节用,既明知官吏俸薄,亦尚沿胜国俸钞折领之弊,姑仍旧贯而无所变革。然国用实有不足,为官吏者终不能毁家以纾国,竭私以报公,究不得不仍取诸民。不过于常赋之外变为火耗、秤余、一切之陋规。封疆大吏知地方税轻不足用,官吏俸薄不足赡,有明知其非法而不忍裁撤者。陋规极多之地每省有十数州县,彼处脂膏以自润者饱囊盈橐,一若分所应得。若硗瘠之地,上官悯其贫必为之调剂,而贪饕官吏侵吞乾没之不已,更百端为例外之求,彼以枵腹从公为名,辄巧取横征屡倍于正供,朝廷一无所利而小民实受其害。余窃以为不如清查耗羡,核减陋规,明取之之为愈也。臣伏维圣清家法至仁极俭,内府之所需曾不以问诸户部,成宪昭垂二百余载,大公无私可谓至德矣。然而小民未之知也。 乾隆以后协饷日益繁,欠粮日益多,杂税日益免,河工、宗禄、名粮之数日益巨,当嘉庆中叶,已屡诏廷臣集议筹饷。咸、同之间群盗毛起,逮乎克平,费饷盖不可胜数。至于近日又筹海防,虽增加关税、厘金而国用犹人不抵出,然而小民亦未之知也。 我祖若父蒙国家深仁厚泽久矣,谁非赤子,具有天良,往岁大乱之后追念平日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者不知凡几,足见朝廷恩德维系于民者至深。然蚩蚩者民胼手胝足,日竭其力以供租税,而国用所在曾不得与闻,谬以为吾民膏血徒以供上官囊寨。一旦有事,设法课税,令未及下而小民惊相告语,已有惘然失措者。上下阻隔,猜疑横起,欲谋筹饷,势处至难。古人有言日"藏之人思防之,帷之人思窥之"。余又以为不如举国用之数公布之于民之为愈也。臣考三代以来,损上益下、寡取薄敛未有如我大清者,然国用不足亦以今日为尤甚,雍正、乾隆间议以耗羡为养廉,盖实有见乎用之不足不得不取之如额。而卅年以来,二三名大吏有通提一省杂供储为公用者,亦以通筹统计势不得不尔。势不得不尔则不如分别朝廷之上计,州县之留支,核需用之额明取之,即举应用之款实销之,并列所用之数公布之,以惰庶政,以普美利,以昭大信,一举而数善备焉,是在谋国者经理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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