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里。东北至宋州二百二十五里。
贡、赋;开元贡;绵,绢。赋:粟,麦。元和贡:绢十五匹。
管县六:宛丘,太康,项城,南顿,氵殷水,西华。
宛丘县,紧。郭下。本汉陈县。春秋时,楚灭陈,县之,秦、汉仍为陈县。
汉属淮阳国,後汉属陈郡,晋属梁国,宋属陈郡。高齐文宣帝省陈郡,仍移项县理於此。隋文帝罢陈郡,改项县为宛丘县。
陈州州城枕蔡水,周回三十里。
宛丘,县南三里。《尔雅》陈有宛丘,又丘上有丘为宛丘。注:“四方高,中央下,曰宛”。
固陵,县西北四十三里。项羽败,南走固陵,此也。
洧水,西自许州鄢陵县界流入。
蔡水,自西北流入,经县理界东一里。
州理城,楚襄王所筑,即古陈国城也。包羲氏、神农氏并都於此。及楚顷襄王为秦所伐,失鄢郢,徙都於陈,卒为秦所灭。
弩台,在县理古陈城南八十步。後汉陈敬王曾孙宠善弩射,十发皆同处,常於此台教弩。黄巾贼起,宠有强弩千张,故惟陈国保全。开元九年,移孔子庙於台上。
东门池,在州城东门内道南。《诗陈风》“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即此池也。
八卦台及坛,县北一里。古伏羲氏始画八卦於此。
太康县,紧。南至州七十里。本汉阳夏县地,属淮阳国。後汉属陈国。後魏孝昌四年置阳夏郡,以县属焉。隋文帝改阳夏为大业县。
蔡水,西北自汴州尉氏界流入。
涡水,首受蔡水,东流,经县北。
县理城,即汉阳夏县城,夏后太康所筑。汉五年,高祖追击项羽,至阳夏南,羽败走固陵,是也。
项城县,上。西北至州一百里。汉项县,古项子国。《春秋》“齐师灭项”。
至林襄王徙都陈,以项为别都。按此城即楚筑。在汉属汝南郡,晋属陈国。隋文帝改项县加“城”字,属陈州。东晋孝武帝时,秦将苻融攻陷寿春,苻坚舍大军於项城,轻骑八千,兼道赴之。时有谣曰:“坚不过项。”坚出令曰:“敢言吾在寿春者,拔其舌!”众谏不从,坚遂败。
武丘,县东南四十里。本名丘头,魏王凌密谋废立,司马宣王将中军讨凌,大军掩至百尺堰,凌自知势穷,军到丘头,面缚水次,因改丘头为武丘,以旌其功,即此也。
小汝水,西南流入,去县五十里。
公路故城,县东四里。汉末袁术所筑。
故诱城,县北三十里。魏丘俭作乱,西至项,邓艾督军至乐嘉以诱之,後人因谓之诱城。
百尺堰,县东北三十五里。司马宣王讨王凌,军至百尺堰,即此地。
南顿县,上。北至州七十五里。本汉旧县,属汝南郡。古顿子国,後逼於陈,南徙,故号南顿。其城,楚令尹子玉所筑。後汉世祖父钦,尝为此县令,故号南顿君。光武生於此县中。宋为南顿郡。东魏於此置和城县,北齐废郡,省县入和城。隋复为南顿县,属陈州,武德六年省入项城。证圣元年,以县有光武乡,名符武氏,遂於此置光武县,中宗复为南顿。
颍水,县西北三十里。
小汝水,县西南四十里。
高阳丘,县南四十里。应,南顿人,兄弟俱有名,自比高阳才子,故号高阳丘。
氵殷水县,上。北至州八十四里。本汉汝阳县,属汝南郡。晋属汝南国,宋又属汝阳郡。隋开皇三年属陈州。十六年,改汝阳为氵殷水县。建中二年属氵殷州,兴元二年氵殷州废,改属陈州。
氵殷水,经县北,去县三里。
溉灌城,县东北二十五里。本魏将邓艾所筑。艾为典农使,行陈、颍之,东至寿春。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尽地利,遂开筑陂塘,大兴溉灌,军储丰足,因名此城。
乾台,在县北三里。《左传》楚灵王有乾之台,即此也。
西华县,上。东至州八十里。本汉旧县,属汝南郡。後汉因之。晋无西华县。
宋复置,属陈郡。高齐省。後魏太和中复置武城县,神龙元年又为基城,景复为西华。
颍水,县南二十里。
洧水,县南二十里。
集粮城,在县西十里。魏使邓艾营田,筑之贮量,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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