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郦道元《水经注》:泗水迳彭城东 ,又迳亚父冢东,彭城南有项羽凉马台,台之西南山麓上即其冢也。《皇览》谓 :亚父冢在庐江县郭东。郦道元犹不信其说,则旧志之误明甚。
孟尝墓《滁志》谓:在浮山下,以汉合浦太守孟尝当之。《伍志》据《汉书》谓尝墓不应在此,极是。
淮南节度使刘邺墓县西北三里白茆村。相传为唐淮南节度刘邺墓。僧澄月《太平寺法堂记》:邺舍宅为寺,既卒,葬此。李锡贤《志稿》:宅在县西北八十步,舍为寺。及宋雍熙二年,重建法堂。太平兴国中赐额“太平兴国寺”。僧澄月作记。今久废。
白行简墓县西北三十五里。旧志:行简尝为滁刺史,卒葬此。案《滁志/职官表》无白行简名。白氏本太原人,后移籍同州,又移下邽。白居易卒,葬洛城。行简乃居易季弟 ,不应葬此。
苟孝子母墓县北三十五里石固山苟家村。事详《孝义门/苟与龄传》。
赵察墓县北四里。旧名万善乡梅图墓,碑久不传。乾隆间察裔孙耕于墓前,得之。
古墓县北九十里白禅村旁,石羊石虎累累然 ,无碑志可考。
王者墓县西十里八石山下有巨冢 ,相传为王者墓,无考。
二大夫墓明岳州知府张纲及其子鸿胪寺卿张楠墓 ,俱在县东北城内。
巡抚常道墓 墓在县东南七里胡家营地。嘉靖赐葬于此,名一马茔。
庄肃公胡松墓滁人明吏部尚书谥庄肃墓 。在县南三十八里。
进士郝孔昭墓 县城小西门外。有石坊。今圮。
昭勇将军贺龙墓县西二十五里黄道山。
推官宋璘墓 县东南二十五里柏家营。
进士夏大儒墓县南四十里马场西。
李都宪墓舜歌山西北五里。明江都进士辽东巡抚李植文赐葬于此。
太子少保周球墓 县东南四十里园觉寺地方。
校尉汤宽百户汤铭墓县东二十五里谷家山。案汤斌文集自述其先世为滁州来安县人,明初,祖讳宽从高皇帝起兵,授总旗升昭信校尉广东神电卫百户。子讳铭调中都留守司金川门百户,再传至讳庠,正统九年以北征功升睢州睢阳卫前所千户,遂家焉 。乾隆三十三年,知县韩梦周访求其祖墓,为文刻石以记。
丁士美祖墓县北四十里哈家洼。碑石刻:“嘉靖己未状元及第孙士美立”。
康烈女墓旧志不言何地。
姚烈女墓县南水口集东韩家营。
附义冢
旧义冢五 一在北门外一里,一在西门外半里,一在西门外一里,一在佑民祠前,旧志云:俱无考。一在小西门外半里。明万历四十六年,邑绅周幹置。
本城同善堂义冢四 一在大西门外城河沿地方,约种一斗,东至河,西至路,南北以义冢为界。嘉庆九年刘万育捐。一在胡家营路北地方,东至塘头进水沟,西至姚姓田小路,南至牛汪坑,北至塘埂为界,俱有石至。界内张席珍山地,以张石至为界。又连界接买张席珍山地一方,俱有石至 。一在大西门外烟墩地方,嘉庆九年,本堂买烟墩地方水旱种五石五斗,内拨旱地三块改为义冢地。一在北门外旧义冢西北地一方。嘉庆二十五年续置,立有四至。
水口同善堂义冢 旧义冢地六所,破山口、老母猪墩、金家山、猪头湾、莫家墩、祠山庙旁。破山口地一所,葛体元捐。高家山山地一所,买高姓地。坝头秦山地一所,买刘姓地。蒋家山坂山地一所,买宋姓地。双庙刘山地一所。买刘姓地。以上俱立有义冢碑至。
清净庵同善堂义冢 凌家营地一所。原系卫田,二丘,种四斗,挑培立碑永作义地 。
津渡
沙河渡县东三里,即大王庙渡。今废。
沙涧渡县东二十五里。
陶家桥渡县南二十五里。
沙子河渡县南四十里。
三汊河渡县南四十里。
小河口渡县南四十五里。
石版滩渡县南五十里,即费家渡。
龙王庙渡县南五十里。
张家堡渡县东南七十里,界江浦、六合。
桥梁
安乐桥北门外大街。桥为城北沟渠汇流处,岁久堙塞,近因居民修街兼浚桥谷,仍旧通流。
太平桥南门内大街。
东门桥东门外。
龙尾桥东门外街东,即银锭桥。
凤凰保子桥县东北一里,东岳庙前。
张二郎庙桥县东二里。
河心石桥县东二里。
青阳桥原名毛家桥,县东四里。乾隆三十四年,知县韩梦周重建,改今名。
龙泉桥原名丁家桥,县东十里。乾隆三十二年,知县韩梦周重修,易今名。
十里庙桥县东十里。
王家桥县东十里。
中坝桥县东十余里。
界首桥县东三十五里,界六合。
赤山湖桥县东三十五里。
磨心桥县东南三里。
兰沛桥县东南十三里,俗名叶家桥。元县尹郭让、监县马合谋砂倡建。
龙江土桥县东南三十里。
定山桥县东南六十里。邑人程显辅建。
南门桥南门外。明县令刘正亨建,砌石路达佑民祠。
龙王庙桥或云:地本县治青龙砂 ,居民欲引龙尾坝水以资灌溉,掘断为桥,大伤地脉。
宏觉桥宏觉庵西,一名洪家桥。
大柳树桥十里墩西,跨涧为桥,本通县治古道。
古坝桥县南十五里。张玉淮建。
清净庵桥向来木桥已圯 。道光九年,周姓五人捐钱二千五百千,由监生周文林、周鑫等监工修成半石半木桥。另捐桥工岁修田二处 ,每岁修理桥工。今此田改归城内财政局经营,以后每岁桥工由城内财政局担任修理。
陶家桥县南二十五里。
猢狲涧桥县南二十八里。
西陶家桥县南三十里。
观风桥水口集西。道光三年重建。
清水坝桥县南三十五里。
板桥县南四十里。
庆成桥在西门外。明县令第五伟建。
二里坝桥县西南二里。
三里坝桥县西南三里。
小涧桥县西南九里。一名蔡家桥。
路家桥西南十五里。万历年路庄氏建。
大涧桥西南二十里。有界石碑与滁州分界。
夏家坝桥县西二里。雍正二年张君佑建。
张家冲桥雍正三年张君佑建。
梁家桥县西三里。
石喇涧桥康熙六十年张君佑建。
曹家坝桥康熙五十九年张君佑建。
陈家冲桥雍正四年张君佑建。
姜家涧桥雍正六年张君佑建。
宁家桥县西十二里。
腰铺桥县西二十里。达本州古大道。
官桥县西北二里。
卓家集桥县西北九里。
杜家涧桥县西北十二里。
北门桥县北门外。
神霄宫桥县北三里。古有庙故名。
库门桥县北五里,在高官营前。一名高官桥。
头道涧桥县北十三里。
二道涧桥县北十五里。
三道涧桥县北十八里。三水俱发源银杏山,会甄家河入来安水。
仙人桥县北二十里。两石对峙,中一石盖如龛 ,阔五尺,长倍于峙石,俗传仙人立,故名。
火焰沟桥县北二十二里。
炮石嘴桥县北二十五里。六合江姓建。
万寿桥农员贺雄建。
长店桥县东北三十五里。
李家桥县东北五十里。原名白塔桥。
福缘桥东北四十五里。和州人建。原名和州桥。
附 王琮《培补地脉禀呈》雍正十二年
风水之说,儒者不道。然周王建邑,必观泉度原;卫侯作宫,亦升墟望楚 。载在典籍,岂同诬妄 ?故凡省郡州县,每凭山川脉理会合成局,而后建都作邑,可以聚风气而奠久长 。来邑虽小,形势亦备。生尝遍周县境,大约山之脉,由大岱山,起嘉山,走信山,复起龙窝山,过银杏山,落脉蜿蜒至小西门外郝茔过峡,而县基以结焉。水之脉,其左自北而来,源出宝山集、自来桥、囤仓等处一带小河,绕石固山旁,过石濑至县东沙河,流及水口镇小河口以入大河,东流张家堡而出口,此县左水之略也。其右自西北而来,源出龙窝山,西至大石塘,绕八仙山,过西陶家桥、清水坝、徐家沟,流入小河口与左水合,此县右水之略也。至县基明堂之水,由卓家集分界,过二里桥、三里坝,绕过洪家桥而出口。实为右水倒左,全赖左首下沙完固,兜收有力,堂气方聚。县之左沙,由东城外至龙王庙前,环抱有情,气脉原足。缘当年引水灌田,挑挖新河,并将龙王庙前下沙挑断造桥,以致脉伤,内堂破气。来邑昔盛今衰,有谓地脉伤残所致者,理或有之。生久得其说于故老,今逢修志盛举,不敢壅闻 ,为此详呈颠末,伏恳乘便亲勘,果系地脉攸关。应否拆桥培补,专候宪裁 。至水沟系生兄沛管业,愿具蠲呈一切,工费亦自行设法。且新河水利历来灌溉民田,此沟虽填,仍旧并行不悖。又小西门外为来脉咽喉,向年挑挖过甚,为患匪轻,并祈示禁,以滋培补。谨进刍荛 ,仰期采择 。
来安县志卷三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食货志上
户口 风俗附 田赋 徭役附
户口
明
洪武二十九年,户九百七十,口六千九十三。
永乐元年,户九百三十九,官户八,民户三百五十一,军户五百五十七,力士户十二,打捕户一,僧户三,站户七 。口六千七百八十八。男子成丁一千九百八十九 ,不成丁一千四百十二;妇女大二千三百零三,小一千八十四。
弘治元年,官民等户一千三百一十八,官户三十五,民户四百六十一,军户八百三,杂役户一十九 。口一万一千九百一。男子成丁六千六百三十七,不成丁一千七百五十四;妇女大三千四百八十八,小二十二。
嘉靖三十一年,官民杂役等户一千五百五十七,官户五十四,军户八百八十六,民户五百九十五,医兽户二 ,马站户三 ,皮匠户一,木匠户二,力士户十二,僧户二。口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男子成丁一万一千二十八,不成丁二千五百二十八;妇女大四千八百九十九。
万历四十一年,官民杂役等户一千五百八十七,官户五十一,军户九百六十五,民户五百四十九,医兽户二,马站户二,皮匠户一,木匠户三,力士户十二,僧户二。口一万三千五百二十七。男子九千二百八十九,妇女四千二百三十八。
国朝
顺治年,通县民户口人丁九千四百四十二丁。优免一百八十四丁 ,实在当差人丁九千二百五十八丁。
康熙五十五年,编审清出新增人丁三十五丁。
六十年审增人丁三十二丁。
雍正四年,审增人丁二十七丁。
九年,审增人丁三十七丁。
顺治年,各卫人丁原额七千八百七十九丁 。除领田纳银不纳丁外,实在纳银军丁四千二丁。
康熙五十五年,编审清出新增人丁二十七丁。六十年,审增人丁三十丁。
雍正四年,审增人丁二十九丁。
九年,审增人丁二十六丁。
十三年,清查民卫户口大总一万三千七百六十四户。《伍志》:本朝因田计丁,与周井田八家八户之义隐相符合,所以丁数易稽 。遇有征发,民自不扰而役办也。况百余年太平以来,无大兵大役之劳,有屡赈屡蠲之惠 。其生殖既足以相养,而其休息又足以相安,何至如前朝之虑耗散乎 ?虽然,既庶而富 ,庶乃可保;既富而教,富乃有常。则夫仰体圣朝宽大之政,而措之阜成、登之仁寿者得不于良有司系之望哉 。《通志》:丁银,即汉之口算 ,唐之调,宋之丁米。当时有授田之制,无无田之丁,及授田法不行,而无田之丁始以丁银为苦矣。增除之际,吏胥得缘为奸。自圣朝增丁不增赋,丁随田办,而贫民得以安枕。为自古未有、百世不易之良法,此今条鞭内人丁款也 。案丁与口异,丁即古力役之征,口合男妇老幼。古法,自民年十五至二十始赋 ,或五十余或至六十免。是古之口算,犹今丁银,非举一家数口悉科之也 。旧志既列户口,而于国朝止录丁,其以是乎?顾民数 ,王者所重,宜分列焉。而自康熙五十一年特奉恩诏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足征圣朝生养休息之盛 。雍正年丁随田征,嗣是丁有定额,于户口益宜加详。顾随年编次,卷帙过繁,而册档以不征丁银又多散失 。爰稽近载户口报册 ,登之于左,具见滋生之盛,今又数倍于前,涵濡养育,超轶隆古,隶斯宇者,宜何如报称欤!
乾隆二十年,民、卫 一万七千七百八十四户。
四十年,民、卫二万四千五百七十三户。
六十年,民、卫三万二千一百十八户。
嘉庆十一年,民户三万五千二百五十一,口十九万五千七百八十七。男十万四千二百九十四,女九万一千四百九十三。屯口七千四百一十四。
二十三年,民户三万八千六百一十九,口二十三万九千二百七十。男十二万八千九百二十七,女十一万零三百四十三。屯口一万四百二十九。男五千五百五十八,女四千八百七十一。
道光三年,民户三万八千八百二十七,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