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志 - 第1部分

作者: 刘廷槐86,069】字 目 录

两玖钱肆分捌厘零,案年申解。

建阳书院田 小南门外胡家营田陆拾柒亩伍分陆厘。共田玖拾壹丘,额完民粮正银贰两柒钱壹分壹厘 。顺治间知县汤九围捐置。南乡龙王庙地方田贰拾贰亩柒分贰厘。额完民粮正银叁两肆钱陆分柒厘。乾隆十五年邑人公置 。黄家岗界牌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伍钱伍分叁厘。乾隆十六年贡生任瑞捐 。南乡胡家营田种陆石。额完民粮正银贰两叁分伍厘。乾隆二十四年公置。河沙叶田种拾石。额完卫粮正银陆两柒钱壹分壹厘。乾隆四十七年公置。西乡张八岭田种伍石。额完民粮正银玖钱捌分伍厘。置年未详。牛萧李当产卫种贰拾肆石。额完卫粮正银拾贰两叁钱肆分捌厘。道光七年孝廉方正生员马锦云捐 ,原当价壹千贰百伍拾千文。

附嘉庆四年蒋金科捐田种壹石捌斗,后于二十四年缴钱陆拾千将原田赎回。其钱现发典生息,添资膏火。又嘉庆十八年庠生陈钺、王杓呈请归并江青义学当产钱壹百贰拾千文 。

古城义学田 湾塘田种拾柒石伍斗。额完民粮正银叁两捌钱壹分捌厘。嘉庆十八年昆山职员顾朝杰捐。曾于道光三年暂并入城内建阳书院。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仍旧拨归古城义学。盱邑夹山陈家营当产田种贰拾肆石。额完盱邑卫粮正银壹两壹钱,津银照纳 。道光七年,古城士商二十人公捐当置,所有乐输各姓名照簿勒石 。

贡租田乾隆二十四年贡生张元楷禀拨建阳书院买置王姓田种叁石伍斗,以作首斋考贡之费 。嗣因田地荒疲,于乾隆五十九年在学公议,令原业主缴价柒拾千领回原田,其钱存公,生息给付首斋。

录遗卷费田 小西门外八里庙田种伍石。额完卫粮正银贰两陆钱。嘉庆九年监生徐庭芳捐置 。岁租收贮,乡试年尽数分给录遗各生。

武庙田与城隍庙文昌祠公同执业 。 大圣庙地方共田种柒石伍斗。额完民粮正银贰两伍钱壹分壹厘。康熙年住持置。南乡二里桥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玖钱柒分玖厘。雍正年住持置。五面塘田种拾贰石。额完卫粮正银肆两壹分捌厘。雍正年赵子章子锦捐,当价壹百千文。住持添价陆拾千文买置。又文昌祠当产田价钱壹百贰拾千文。道光四年刘沅周捐。

城隍东岳降福三庙田 南门外三科柳田种叁石零。额完民粮正银壹两壹钱贰分叁厘。雍正六年公置。旧志:大亩七亩。

同善堂田 东门外竹园王田种贰拾石。额完民粮正银陆两玖钱壹分肆厘。又竹园王田种伍斗。额完民粮正银柒钱陆分。大西门外烟墩田伍拾肆丘 。外旱地叁块改作义冢,额完民粮正银壹两陆钱陆分捌厘。以上俱嘉庆九年公置。又竹园王田种肆石。计田拾陆丘。额完卫粮陆钱玖分玖厘,民粮叁钱伍分玖厘。道光八年置。

闱场公租田 田租专备南场文武两闱轮派来邑号军兵承雇充之费。永远免派卫粮业户。 大西门外头墩民种拾柒石。额完正银肆两柒钱叁分捌厘,又叁钱伍分。嘉庆二十四年刘沅周捐为文庙岁修田,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因堰塘岁修田经费有余,改拨刘田为闱场,出租永备雇充号军之费。北门外张家冈民、卫种共拾壹石肆斗。额完民册正银叁两玖钱玖分陆厘又贰钱伍分,卫册正银伍钱零玖厘。道光七年王兰香捐,永备闱场雇充号军之费。

恤孤院田 双墩下蔡家冲田种肆石。额完卫粮正银壹两肆钱柒分玖厘。吉祥庵拨。金刚寺田种捌石。额完民粮正银肆两。吉祥寺拨。官塘许田种陆石。额完民粮正银玖钱肆分。观音庵拨。吉家营西田种伍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捌钱肆分陆厘。清净庵拨。南茶庵南田种伍石伍斗。额完卫粮正银叁两陆钱陆分壹厘。弥陀寺拨。仰山坝山高田种肆石。额完卫粮正银贰两捌钱捌分。常庆庵拨。白云寺田种伍石。额完卫粮正银壹两叁钱捌分陆厘。白云寺拨。以上俱乾隆三十四年知县韩梦周谕各寺僧拨置。仓巷房屋壹所。计二进一厢瓦草房十三间。嘉庆二十年公置,价银贰百伍拾两整。每年房租叁拾千,除修理钱陆千外,所有贰拾肆千归院给散。

狱田 南乡乌衣冯家巷田七亩半。雍正十一年谈士龙捐。

水口同善堂田 金刚寺地方共田种拾石伍斗。乾隆二十九年公置肆石,三十年王曙东捐贰石,三十一年公置肆石伍斗。又田玖丘。乾隆三十年陈宏远捐。以上额完卫粮正银陆两捌分叁厘。榆树张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贰两。嘉庆十四年公置。山叶庄田种拾石。额完民粮正银叁两伍钱叁分贰厘。嘉庆二十一年公置。

附各款条规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酌定

堰塘公租条规

一、此田仍旧定十二人分作四班,与《闱场公租》、《建阳书院公租》、《同善堂公租》递年轮管,以杜久□ 生弊。其塘坝水路及田亩弓丈丘段数目,勘载印册,存董事一本,务须交代明白,不可遗失。

一、此田中北二圩庄房旧由佃户自修自住,每年不分草租。如添建仓屋,即在田租变价内动用登簿。

一、此田修筑坝埂,向系本庄及外姓用水之户公派公修,嗣后仍照旧制。

一、此田种籽向系佃户自备,道光二年值董麦季登埂踩租,确实估数,照四六分收。原议四班董事轮管一周,会核四年之内租谷若干,公议麦租应包若干,秋租应包若干,交庄头协同各佃包纳。今已过期,只七年分租数较多,应由七年值董再确估一年,妥议包租。

一、此田租谷,董事酌量时价公同变卖,所凭可行,每石价若干,俱注明登簿。其租斗上旧有官画花押,责成佃户包发。

一、雇看守学宫人役一名,工食及春秋祭杂费并每年小修,旧系在于两岁修项下支用,现议在此田租内动支。遇有别项紧要工程须拨用者,由官与各董妥议支用,仍务留有余以备荒歉。

一、司房年规笔费旧给银捌两,本县经书每年笔费旧给钱肆千,俱以冬月底给发,不得先期预支。

一、此田变卖租谷之后,照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例,每年正月中旬值董会同众董算明登簿,送署查核,过朱后递交次转董事接管,仍须细加查核。如有舛错浮冒,即向上手查明更正。且银钱俱系现存,倘以手票期票作抵,接管者含混徇隐,查出一体摊赔。

一、此田租项下旧规每年提钱贰百千文,交书院董事添作生童膏火,现议从道光八年为始,每年提归书院钱壹百千文。遇有不敷,再酌拨给。

一、儒学两署每年各支岁修钱贰拾千文。

一、逢乡试之年,录遗卷金照学宪点名册每名给纹银伍钱,定于七月二十八日散给;其正案及录遗取送入场者,以卷票为凭,每名给纹银贰两,定于八月初三日散给;贡监录科事同一体。由值董先期赴省,写贴报条,注明所定日期、于某处散给,事竣统计名数若干、动支公项银两若干,照数登簿,不得乘便托人代发,致有疏失。

一、举人会试、拔贡京考,路费每名给纹银贰拾两,于动身前三日支取,以咨文为凭。值经费宽裕之时,每会试举人一名再酌给银拾两,以鼓上进。

一、考贡盘费给银拾两,如遇恩岁并出,二人均分其给银,总以州县现发考贡文书为凭,不得预支。每乡试有中副榜者,亦给奖励银拾两。

一、此田租谷变卖银两,除支用开除外,实在余银若干,酌量次年接手值董需银若干,存交支用余银至壹百两以上,即由官将整数发存典铺,以零数贮库,毋得外存,以杜挪移借贷等弊。如值董再有需用银两,公同开明事由,银数上盖图章禀请给发,登记库簿。其存典银两积至千两以上,众董公议,就近添置田产,不得徇情将粮重簿产专主买受,致坏善举。

一、此田系民间捐置,并非入官之产,如衙门有别项公事,概不许拨借此项田租。

闱场公租规条

一、每文闱需雇役,并兵承盘费上房各费等项,共需曹纹银壹百柒拾伍两。每武闱需银壹百壹拾叁两。按照文武轮派年分兵承,届期邀同值年董事禀官请发,不得额外多支。

一、闱场除逢加科,例系三年一届积算田租,有赢无绌,即偶逢加科,间遇歉岁,皆不致掣肘。每年所得租息,变价银钱,当年凭行变卖,不得存至次年待价。所卖价值、行名一面载入账簿,一面请官贮库。如遇接卸亦即谕董,眼同移交,以备届期应用,不致误公。

一、每年麦秋谷价,务须现银交库,禀官验收给照,不得图便虚揭银票钱票,致滋弊窦。

一、此项田租专为闱场而设,除钱粮官赔解费照额完纳外,别项公事一概不许通挪。

书院公租规条

一、建阳书院创建之资,以及各处田产均系士民捐助,其院长亦须士绅公延。恭查道光二年钦奉上谕,以书院与学校相辅而行,务须延请品学兼优绅士往院训课。其向不到馆,支取干俸之弊永行禁止。各属教职亦不得兼充,以专责任等因,当永远遵行。

一、掌教修金议定每年制钱捌拾千文,按四季分送。其薪水钱每月伍千文,自二月初旬起,至十一月底止,按月致送。如掌教不住院,即无庸致送,以归核实。贽敬节敬,及去来夫马盘费,酌量送给。

一、生童膏火给予官课录取之人。上月官课,次月散给。每年自二月起至十一月止,按月以钱拾伍千为度。随所录生童正次之多寡,分别给之。不以岁首一课定一岁之优劣,使学者日进不息,以广造就。

一、课期每年自二月初旬开馆起,至十一月下旬散馆止。一月三课,官课一,掌教课二。每逢课日,每人给予面食,务须扃门,令士子在院作文,不得擅自归家及于次日交卷,致有抄袭代倩之弊。

一、书院旧租不敷经费,始自道光三年,每年提拨堰塘田租变价钱贰百千文,今因田租稍增,自八年为始,每年改提堰塘田租壹百千文,遇有不敷之时,再行分拨。

一、逢科之年,宾兴于七月中旬,届期,每录科者一名,给银五钱。

一、掌教住院动用家伙及考课桌凳,已陆续添置,须另立一簿,随时登记,年终交代新董点收。如有任意借出,以致短缺,着落经手值董赔还。

一、完纳钱粮,变卖租谷,董事分班轮管,一切事例与堰塘公租同。

一、每岁延请掌教,皆由邑绅公同择请,禀官送关,倘有上司荐书,邑绅公同具呈,禀官辞覆。

同善堂公租只有本堂出入帐簿,别无规条。

古城义学规条

一、该义学粮银除赴盱完纳外,应完县境三都册名正耗粮银。银估成色,钱照时价,解费官赔,以裕经费。

一、该义学董事应由续出捐项之各士商公议二人值年,经理田租经费等项,随时登簿备查。次年另议二人接管,以均劳逸。

一、该义学延请学师轮往主教,兼于朔望督同乡正宣讲圣谕。其关书于年前订送,每年束修钱捌拾千文,其每月薪水钱伍千文,按照住院月分送给,以昭核实。宣讲圣谕之乡正,已饬在院训蒙,通于文理者,充当值年董事。遇有应行更换之处,务须选择妥人以资讲宣。

一、学师往回及在院公出,须用轿夫四名,挑夫二名。前据董事议于该处园户内派六人支应,准免别项差徭。

来安县志卷五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水利志

塘沛 圩坝圩田图说 朱家山开河记附

塘沛

李光塘 梁谷塘 岳塘 黄荣塘 徐塘 赵巩塘 刘塘 蒋塘 谢怿回塘 进塘 马沟塘 孙兴塘 苟著作塘 柘塘 王青塘 砂塘 葛子尧塘 牛角塘 良吉塘 老月塘 岑湖塘 新塘 三驾塘 孟昭塘 鸿鹤塘 东角塘 张晆塘 徐兴塘 到浇塘 曹安塘 韩青塘 寻思文塘 董元塘 司马塘 南渗塘 南影月塘 下盈塘 小新塘 固南塘 孙思水塘 旱塘 孙或塘 珠班塘 莲荷塘 西塘 孟淮塘 高塘 普润塘 吴祥塘 吴沛塘 白虎塘 黄连塘 高塘 胡筑塘 大兴塘 上冲塘 月塘 王奎塘 杨塘 樊城之塘 艾塘 彭塘 沙塘 横风塘 花塘 宋塘 童塘 宋德塘 潘升塘 管塘 关塘 徐海广沛 驱沛 熏芳沛 包谦沛 赵文等沛 张沛 平诸沛 驿路沛 黄城上沛 和沛 十资沛 秋沛下口 普润管沛 仇沛 徐源等沛 赤马溪沛 顾子澄沛 流沛 莲荷沛 古沛 王家堰沛 王沛 彭沛 破沛 王家沛 秋沛 张沔沛 园沛

元佑七年,郡守 沈希颜以清流、全椒地濒下,时可以溉;来安崎岖山土,簿瘠多燥,乃陂地五十八所 ,凡用民力贰万伍千陆百夫,溉田贰百贰拾余顷。其后元《符图经》载通邑塘沛壹百玖拾伍所,今并湮废,莫知其处。

雍家塘 陈塘 王家堰塘 雍塘 大石谷塘 泰山塘 张胜塘 葛家冲塘 月塘旧志载有本州牧余国木普 禁垦月塘 ,详文康熙十三年案也。至雍正十年,知县伍斯瑸详请丈实,令近塘居民分报开垦,升科在案 。即今劝垦圩。 官塘 塔儿塘 戴家塘 杨家塘 露珠塘水口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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