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国末期到汉朝初期,乌桓与鲜卑共同以东胡一名为人所知。据公元2世纪的学者崔浩说,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他们原来居于匈奴(胡)之东,即现代内蒙古的某处地方。[1] 东胡的力量在公元前8世纪末冒顿首次成为匈奴单于时达到它的顶点,他们经常向西侵入匈奴的土地。可是,局面不久便完全改变了。在一次出其不意的袭击中,冒顿征服了东胡。[2]
东胡很可能是由一些游牧民族建立的部落联盟,包括乌桓与鲜卑。当它被匈奴征服后,联盟显然不复存在。在整个汉代,没有能发现东胡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的痕迹。
尽管按照中国资料乌桓与鲜卑有相同的语言和社会习惯,然而他们无疑是两个不同的民族,在汉代偶然还彼此交战。与匈奴和羌不同,乌桓与鲜卑在汉朝以前和中国人的接触即使有,也很少。主要是由于汉与匈奴之间的斗争,乌桓与鲜卑,特别是前者,被拉入了中国的世界秩序。历史的和考古的证据表明,乌桓到武帝时开始与中国建立官方联系,而鲜卑仍孤立于中国朝廷之外,直到后汉王朝初期为止。[3]
乌桓的迁居
当匈奴征服乌桓以后,他们要求乌桓交纳正规的岁赋,主要是牛、马、羊和毛皮。公元前119年,汉朝将军霍去病给予匈奴以决定性的打击,迫使单于把他的宫廷从内蒙古迁走。汉朝因此有可能首次将乌桓和他们的匈奴霸主分开。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向匈奴提供人力和物力,汉朝将乌桓迁移到沿帝国的北方和东北五郡的长城以外地区,这五郡是上谷、渔阳、右北平(今天的河北)以及辽西和辽东(今天的辽宁)
在实行这一移动时,汉朝政府实际上向乌桓提供了贡纳体制的保护。要求乌桓的部落首领们一年一度前往汉朝宫廷朝觐,以此作为归顺的象征。同时设置了护乌桓校尉,其公署在靠近今北京的地方。尽管这个官职的主要职能是禁止乌桓与匈奴接触,但乌桓被指派负有监视匈奴移动的特殊任务。重要的是,校尉府作为一种新的机构设置首先应用于乌桓。它不但早于护羌校尉府八年,而且也可以推测为60年以后设立的更加精细的西域都护府提供了一个范本。[4]
然而,汉朝这个校尉府能否有效地管理乌桓,是有疑问的。我们有理由相信,整个前汉时期匈奴继续保有他们对乌桓的权利,而且随时可能迫使后者履行作为他们属民的义务。例如,晚至公元8年匈奴仍派遣使者向乌桓征集牲畜和毛皮作为“贡赋”。可是到这时,乌桓得知汉朝已经正式通知匈奴,乌桓处于中国的合法保护之下,因此就拒绝遵照办理,并杀死了匈奴使者。他们还掠取了属于随同使者前来贸易的匈奴商人的妇女、马、牛。
被激怒了的匈奴人以袭击乌桓来进行报复,绑走了一千名以上乌桓的妇女和儿童,目的是要赎金。后来,二千余名被绑者的亲属带着牲畜、毛皮和衣服前往匈奴交换俘虏,匈奴不但留下了赎金,而且把他们也当作俘虏。这个事件清楚地表明,匈奴与乌桓在公元前119年以后仍保持着官方的与民间的关系。[5]
另一方面,汉与乌桓之间的关系是更为紧张的。例如,在前78年,匈奴在辽东进行一场针对乌桓的报复性战争的消息传到中国,汉朝便派遣将军范明友前去拦截匈奴。可是,在范到达时,匈奴已经离开该地。由于乌桓新近曾对汉朝疆土进行多次袭击,朝廷反而命范明友去攻打乌桓。汉朝军队杀死了6000余名乌桓人和他们的三个首领。其后,乌桓继续频繁地袭击东北(现代河北、辽宁),结果每一次都被范明友的军队所赶走。[6]
在新朝(公元9—23年)初年,中国与乌桓之间的关系有相当的改善。中国使节在公元10年前往匈奴,成功地商定释放被俘的乌桓人,这便使乌桓欠下了新朝的恩情,关系的改善导致把乌桓编入中国的军事体系。王莽有乌桓军队驻扎在代郡(在山西的极北),但他们的忠诚则是可疑的,因而他们被要求派家属到中国作人质。后来,当乌桓士兵叛变时,中国政府将全部人质处死。乌桓因此起来反对汉朝并和匈奴联合。[7]
贡纳体制下的乌桓:考古的证据
公元49年是汉与乌桓之间关系的新时代的开始。在那一年,光武帝以大量的钱和丝绸作代价,成功地将乌桓诱入汉朝的贡纳体制。来自辽西的乌桓酋长和首领不下于922人前来朝见皇帝,他们所带的贡赋包括奴隶、牛群、马群、弓弩和各种毛皮。皇帝为他们举行国宴并赏给他们珍贵的礼物,以示礼遇。在该年较晚的时候,多数酋长要求成为帝国的内属,皇帝授予81名乌桓部落领袖以王或侯的荣誉称号。作为内属,这些乌桓部落被允许居住在沿边诸郡。汉朝向他们提供食品和衣服。作为报答,他们承担保卫边境反对匈奴与鲜卑的义务。
与此同时,重新设立乌桓校尉府,其公署在宁城。[8] 和前汉相比较,后汉这个府的职能有相当的扩大。它不但负责乌桓事务,而且也有责任处理鲜卑的事务。更加特殊的是,它的职权范围包括管理礼物和食品,安排正规的季节贸易,并从那些愿意参加汉朝贡纳体制的集团取得质子。
新近的考古发现大大丰富了我们关于宁城乌桓都护府的知识。1972年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