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野史 - 第一○○回 使乘障枉死狄山 坐腹诽冤杀颜异

作者: 黄士衡2,141】字 目 录

腹诽,罪应弃市。武帝准奏,竟将颜异论斩。读者须知古今刑法,无论如何严密,只能管束人之言动,不有管束人之意思,秦法虽极苛酷,也须有人出言诽谤,方治其罪。况文帝时早将诽滂律文除去,就是武帝使张汤重定法令,添加许多罪名,也不过将诽谤之罪,重行恢复,何曾定有腹诽之法?如今欲害颜异,全不管法律有无明文,自己竟创出此种新奇罪名,明是有意栽陷。偏遇武帝不悦颜异,所以堕其计中,毫不觉察。颜异死得不明不白,比起狄山尤为冤枉。自从此案发生,有司便编为一种则例,此后遂有腹诽之法,因此满朝公卿,皆以颜异为戒,一味顺从上意,求保无事而已。

张汤自恃武帝宠爱,言听计从,又见与己反对之人,任意诛灭,并不费力,正在得意扬扬之际,却被故交田甲,看不上眼。田甲虽为长安当商,竟是一位烈士,素有节操。自见张汤身为大臣,紊乱朝政,擅作威福,心甚不以为然,便时时劝戒责备张汤。张汤何曾肯听,仍然恃势横行,一意报复仇怨。先是张汤与河东人李文,素有嫌隙。李文现官御史中丞,常在殿中兰台,职掌文书,举劾不法。只因心怨张汤,遇有公事可以伤及张汤者,李文便极力挑剔,全不替张汤留些余地。张汤以此恨入骨髓,正想算计害他,忽奉武帝召见,发下一书,命其查办。张汤将书看毕,乐得心花怒开。未知张汤何事喜乐,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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