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预字元凯,京兆杜陵人。祖父杜畿,是魏尚书仆射。父亲杜恕,是幽州刺史。杜预博学多所通晓,明于国家兴废之道,常说:“立德是我不能做到的,立功立言差不多可以做到。”当初,杜预的父亲与宣帝司马懿不和,被幽禁而死,所以杜预长久不得调升。
文帝嗣位,杜预娶文帝的妹妹高陆公主为夫人,开始拜为尚书郎,继承祖父丰乐亭侯的爵位。在职四年,转为参相府军事。钟会伐蜀,以杜预为镇西长史。钟会谋反,他的僚属官佐都被害,只有杜预靠他的智慧得免于祸,增加封邑一千一百五十户。
杜预与车骑将军贾充等制定律令,完成之后,杜预为律令作了注解,并向皇帝上奏说:“法律是判决案件的准绳和范例,并不是详细探究事理和人性的书,所以文字简约而例子明显,允许做的和禁止做的都省约简要。例子明显则人们容易看到,禁令简要则人们不易犯法。容易看到的人们就知道回避,不易犯法则刑法就会少用。刑法之本在于简要明显,所以必须审订名分。审订名分不要拘于细微末节。古代的刑书铭刻在钟鼎上,铸在金石上是为了堵塞与刑法相违背的规定,避免执法人巧使舞弊,滥作解释,现在我所注的是将刑法的内容提纲挈领,区分名分。使用法的人按照名例审定取舍,循绳墨之直,避免像折薪一样随意砍削。”皇帝下诏,将此律令与注解颁布于天下。
泰始年间(265~274),为河南尹。杜预以为京师是教化天下的基点,由近到远,凡施政行文,务必以国家大政方针为准。杜预受诏命制定了升降赏罚官吏的考核条例,大致内容是:“臣闻上古之政,主要是顺应自然,自己有虚心诚意,人民相应地也会信赖顺从,自己心神通畅,天下的事就会顺理成章。后世淳朴之风渐散,表彰美的,显示恶的,设官分职,颁赐爵禄,宣布六典,详细考察。然而还要依靠明哲的辅臣,安置忠贞的有司,使名位不得超过他的功劳而独擅美名,也不得使功劳被隐蔽而与名位不符,为政者都能咨询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到了末世,不能以大道治国,而求助于稠密细碎的法律条文,心有疑就相信耳目,怀疑耳目就相信书简。书简愈繁,官方愈伪,法令愈明,巧饰愈多。昔日汉代刺史,岁终也向朝廷上奏,不制定考核条款,只粗略举出官吏的清浊。魏朝建立考课制度,继承了汉代京房的遗意,条文十分细密。然而由于条文细碎而违背大体,所以历代都行不通。不若重申唐尧的旧制,去密而就简,则简明而易行。顺应万物之理,心领神会,善恶存于人心。抛开人而专用法,则会伤害理。现在考核荐举优劣,莫若委任明达的官员,使各自考核自己辖区的官吏。任职一年以后,每岁挑优者一人为上等,劣者一人为下等,统计以后报于朝廷。这样考核六年,主办此事的人总集案卷,那些六年都是优的提拔任用,六年都是劣的上奏免官,那些优多劣少的仍旧录用,劣多优少的降职。现行考核的品位,所指对象不一样,标准确实有高有低。若照标准高的条文取为优,照标准低的条文就不能评优,主持此事的应当衡量轻重,略微下降,不必尽扣法律条文。己丑诏书认为考课制度难以实行,可听凭典型例子,推荐例子的理由根据,也是来自舆论风声。过六年突然来一次推荐,升降赏罚没有平时的依据,这又不是古代进行三年一考的意思了。现在每年一考,优积多者可以升,劣积多者可以降。以士人君子之心衡量,没有在原职六年六次罢黜清廉有能者,六次进用劣下者。监司也会随时弹劾这些人。如令上下公开互相包容过错,这会使清廉之议颓丧,对官吏的升降也无所取。”
司隶校尉石鉴因为与杜预有宿怨,上奏弹劾杜预,被免职,当时胡虏侵扰陇右一带,皇帝以杜预为安西军司,给兵三百人,马百匹。到达长安,又加秦州刺史、领东羌校尉、轻骑将军、假节等职衔。当时胡虏兵强盛,石鉴为安西将军,使杜预出兵击胡虏。杜预以为胡虏乘得胜之势,马匹肥壮,而官军孤悬敌境而又困乏,应积蓄力量以待时机,春天才能进讨,因而陈述了五不可、四不须的意见。石鉴大怒,又奏杜预擅自修饰城门官舍,使军队困乏,派御史槛车将杜预囚送廷尉。因为杜预妻是公主,符合刑法中八种减刑的条件,判定以侯爵赎其罪。此后陇右的军事情况和杜预分析策划的完全一样。
当时朝廷上下都认为杜预有筹划策略的才能,又值匈奴统帅刘猛举兵反晋,占领并州西部及河东、平阳一带,皇帝下诏让杜预以散侯的身份在宫中出谋划策,不久又拜为度支尚书。杜预上奏建议籍田和安边政策,讨论处理军国要事。又作人排新器,兴常平仓,定谷价,计算盐运,制订考课制度。类似这样内以利国外以安边的建议有五十多条,都被皇帝采纳。石鉴从军中回京师,报功不实,为杜预所弹劾,二人遂互相仇恨,有时大吵大闹,为此两人都免了官,杜预保留侯爵,兼原来的职务。几年之后,又拜为度支尚书。
元皇后的陵墓将迁到峻阳陵。按旧丧制,安葬以后,皇帝和群臣即可以脱孝服。尚书上奏,认为皇太子也应脱孝服。杜预提议“皇太子应守古代丧制,服丧三年”,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
杜预以为时历有差错,与晷度不合,制订了《二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