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而下謂之降。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陽生於下,而陰生於上。是以萬物皆反生。陰生陽,陽生陰,陰復生陽,陽復生陰。是以循環而無窮也。
天地之本,其起於中乎#43。是以乾、坤屢變而不離乎中。人居天地之中,心居人之中。日中則盛,月中則盈。故君子貴中也。
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而不言地,言君而不言臣,言父而不言子,言夫而不言婦也。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
陰陽生而分二儀,二儀交而生四象,四象交而成八卦,八卦交而生萬物。故二儀生天地之類,四象定天地之體。四象生八卦之類,八卦定日月之體。八卦生萬物之類,重卦定萬物之體。類者,生之序也。體者,象之交也。推類者,必本乎生。觀體者,必由乎象。生則未來而逆推,象則既成而順觀。是故日月一類,物同出而異處也,異處而同象也。推此以往,物奚逃哉?
天變時而地應物,時則陰變而陽應#44,物黝陽變而陰應。故時可逆知,物必順成。是以陽迎而陰隨,陰逆而陽順#45。語其體,則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也。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是以君子貴道也。
有變則必有應也。故變于內者應于外,變于外者應于內,變于下者應于上,變于上者應于下也。天變而日應之,故變者從天,而應者法日也。是以日紀乎星,月會於辰,水生於土,火潛於石。飛者棲木,走者依草,心肺之相聯,肝膽之相屬。無它,應變之道也。
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故變之與應常反對也。
陽交於陰,而生蹄角之類也。剛交於柔,而生根荄之類也。陰交於陽,而生羽翼之類也。柔交於剛,而生枝榦之類也。天交於地,地交於天。故有羽而走者,足而騰者,草中有木,木中有草也。各以類而推之,則生物之類不過是矣#46。走者便於下,飛者利於上,從其類也。
陸中之物,水中必具者,猶影象也。陸多走,水多飛者,交也。是故巨于陸者必細于水,巨于水者必細于陸也。
虎豹之毛,猶草也。鷹鸇之羽,猶木也。
木者,星之子。是以果實象之。
葉,陰也。華實,陽也。枝葉耎,而根榦堅也。
人之骨巨而體繁,木之榦巨而葉繁,應天地之數也。
動者體橫,植者體縱,人宜橫而反縱也。
飛者有翅,走者有趾。人之兩手,翅也。兩足,趾也。
飛者食木,走者食草。人皆兼之,而又食飛、走也。故最貴於萬物也。
體必交而後生。故陽與剛交而生心肺,陽與柔交而生肝膽,柔與陰交而生腎與膀胱,剛與陰交而生脾胃。心生目,膽生耳,脾生鼻,腎生口,肺生骨,肝生肉,胃生髓,膀胱生血。故乾為心,兌為脾,離為膽,震為腎,坤為血,艮為肉,坎為髓,巽為骨,泰為目,中孚為鼻,既濟為耳,頤為口,大過為肺,未濟為胃,小過為肝,否為膀胱。
天地有八象,人有十六象。何也?合天地而生人,合父母而生子,故有十六象也。
心居肺,膽居肝,何也?言性者必歸之天,言體者必歸之地。地中有天,石中有火,是以心膽象之也。心膽之倒懸,何也草木者,地之本體也。人與草木反生,是以倒懸也。口目橫而鼻縱,何也?體必交也,故動者宜縱而反橫,植者宜橫而反縱,皆交也。
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支。是以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乎指掌矣。可不貴之哉?
神統於心,氣統於腎,形統於首。形氣交而神主乎其中,三才之道也。
人之四支各有脈也。一脈三部,一部三候,以應天數也。
心藏神,腎藏精,脾藏魂,膽藏魄。胃受物而化之,傳氣於肺,傳血於肝,而傳水穀於腸腸矣。
天圓而地方,天南高而北下,是以望之如倚蓋焉。地東南下西北高,是以東南多水,西北多山也。天覆地,地載天,天地相函。故天上有地,地上有天。
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斗數以占天也。斗之所建,天之行也。魁建子,村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也#47。更詳之。
天行所以為晝夜,日行所以為寒暑。夏淺冬深,天地之交也。左旋右行,天日之交也。
日朝在東,夕在西,隨天之行也。夏在北,冬在南,隨天之交也。天一周而超一星,應日之行也。春酉正,夏午正,秋卯正,冬子正,應日之交也。
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而加半日、减半日,是以為閏餘也#48。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也。
日行陽度則盈#49,行陰度則縮#50,賓主之道也。月去日則明生而遲#51,近日則魄生而疾#52,君臣之義也。
陽消則生陰,故日下而月西出也。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月東出也。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旋,日右行。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生也。
日月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猶木火之相剋也。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
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月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晦,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動半靜。陰陽之義也#53。
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54,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55。
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之陽。
天奇而地耦,是以占天文者觀星而已,察地理者觀山水而已。觀星而天體見矣,觀山水而地體見矣。天體容物,地體負物。是故體幾於道也。
極南大暑,極北大寒。故南融而北結#56,萬物之死地也。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故天地交而寒暑和,寒暑和而物乃生也。
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見。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生。是以震,天之陽也#57。巽,地之陽也#58。地,陰也。有陽而陰效之。故至陰者,辰也。至陽者,日也。皆在乎天,而地則水火而已。是以地上皆有質之物。陰伏陽而形質生,陽伏陰而性情生。是以陽生陰,陰生陽,陽剋陰,陰剋陽。陽之不可伏者,不見於地。陰之不可剋者,不見於天。伏陽之少者,其體必柔,是以畏陽而為陽所用。伏陽之多者,其體必剛,是以禦陽而為陰所用。故水火動而隨陽,土石靜而隨陰也。
陽生陰,故水先成。陰生陽,故火後成。陰陽相生也,體性相須也。是以陽去則陰竭,陰盡則陽滅。
金火相守則流,火木相得則然,從其類也。
水遇寒則結,遇火則竭,從其所勝也。
陽得陰而為雨,陰得陽而為風。剛得柔而為雲,柔得剛而為雷。無陰則不能為雨,無陽則不能為雷。雨,柔也,而屬陰。陰不能獨立,故待陽而後興。雷,剛也,屬體。體不能自用,必待陽而後發也。
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數。數立則象生,象生則言彰#59,言彰則意顯。象數則筌蹄也,言意則魚兔也。得魚兔而忘笭蹄則可也,以筌蹄而求魚兔則未見其得也。
天變而人效之,故元亨利貞,《易》之變也。人行而天應之,故吉凶悔吝,《易》之應也。以元亨為變,則利貞為應。以吉凶為應,則悔吝為變。元則吉,吉則利應之。亨則凶,凶則應之以貞。悔則吉,吝則凶。是以變中有應,應中有變也。變中之應,天道也。故元為變,則亨應之#60。利為變,則應之以貞。應中之變,人事也。故變則凶,應則吉。變則吝,應則悔也。悔者,吉之兆也。吝者,凶之本。是以君子從天不從人。元者,春也,仁也。春者,時之始。仁者,德之長。時則未盛,而德足以長人,故言德而不言時。亨者,夏也,禮也。夏者,時之盛。禮者,德之文。盛則必衰,而文不足救之#61。故言時而不言德。故曰:大哉乾元,而上九有悔也#62。利者,秋也,義也。秋者,時之成。義者,德之方。萬物方成而獲利義者,不通於利。故言時而不言德也。貞者,冬也,智也。冬者,時之末。智者,德之衰。貞則吉,不貞則凶。故言德而不言時也。故曰:利貞者,性情也。
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故乾、坤交而為泰,坎、離交而為既濟也。乾生於子,坤生於午,坎終於寅,離終於申,以應天之時也。置乾於西北,退坤於西南,長子用事而長女代母,坎、離得位,兌、艮為耦,以應地之方也。王者之法,其盡於是矣。
乾、坤,天地之本。離、坎,天地之用。是以《易》始於乾、坤,中於離、坎,終於既、未濟,而泰、否為上經之中,咸、恆為下經之首,皆言乎其用也。
坤統三女於西南,乾統三男於東北,上經起於三,下經終於四,皆交泰之義也。故《易》者,用也。乾用九,坤用六,大衍用四十九,而潛龍勿用也。大哉,用乎。吾於此見聖人之心矣。
道生天,天生地,及其功成而身退,故子繼父禪,是以乾退一位也。
乾坤交而為泰,變而為雜卦也。
乾、坤、坎、離為上篇之用,兌、艮、震、巽為下篇之用也。頤、中孚、大過、小過為三篇之正也。
《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震、兌始交者也#63,故當朝夕之位。離、坎交之極也#64,故當子午之位。巽、艮雖不交而陰陽猶雜也,故當用中之偏位。乾、坤純陰陽也,故當不用之位。
乾、坤縱而六子橫,《易》之本也。震、兌橫而六卦縱,《易》之用也。
象起於形,數起於質。名起於言,意起於用。天下之數出於理,違乎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術,故失於理也。
天下之事皆以道致之,則休戚不能至矣。
天之陽在南而陰在北,地之陰在南而陽在北,人之陽在上而陰在下,既交則陽下而陰上。
天以理盡而不可以形盡,渾天之術以形盡天,可乎?
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天之體也。天之體,無物之氣也。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65。不精義則不能入神,不能入神則不能致用也。
為治之道必通其變,不可以膠柱,猶春之時不可行冬之令也。
陽數一,衍之為十,十千之類是也。陰數二,衍之為十二,十二支、十二月之類是也。
元亨利貞之德,各包凶悔吝之事,雖行乎德,若違于時,亦或凶矣。
初與上同,然上亦不及初之進也。二與五同,然二之陰中不及五之陽中也。三與四同,然三處下卦之上,不若四之近五也。
天之陽在南,故日處之。地之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東南也。
天之神棲於日,人之神棲乎目。人之神寤則棲心,寐則棲腎,所以象天,此晝夜之道也#66。
雲行雨施,電激雷震,亦是從其類也。
吹、噴、吁、呵,風、雨、雲、霧,皆當相須也。
萬物各有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次,亦有古今之象。
雲有水火土石之具,化類亦然。
二至相去,東西之度,凡一百八十,南北之度,凡六十。
冬至之月,所行如夏至之日。夏至之月,所行如冬至之日。四正者,乾、坤,坎,離也。觀其象無反覆之變所以為正也。
木之支榦,土石之所成,所以不易。葉花,水火之所成,故變而易也。
自然而然者,天也,唯聖人能索之。效法者,人也。若時行時止,雖人也,亦天。
生者性,天也。成者形,地也。
日入地中,構精之象也。
體四而變六,兼神與氣也。氣變必六,故三百六十也。
凡事為之極,幾十之十則可止矣。
若夏至之日止于六十,兼之以晨昏分之,庶幾乎十之七也。
東赤、南白、西黃、北黑,此五色也。驗之于曉、午、暮、夜之時可見之矣。
圖雖無文,吾終日言而未嘗離乎是#67,蓋天地萬物之理,盡在其中矣。
冬至之子,中陰之極。春分之卯,中陽之中。夏至之午,中陽之極。秋分之酉,中陰之中,凡三百六十,中分之,則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數也#68。
燈之明暗之境,日月之象也。
月者,日之影也。情者,性之影也。心性而膽情,性神而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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