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 - 卷二十一 志第十六

作者: 魏徵 等編14,789】字 目 录

素,熒惑高祖及獻后,勸廢嫡立庶。其月乙丑,廢皇太子勇為庶人。明年改元。皆陽失位及革政易王之驗也。

仁壽四年六月庚午,有星入于月中。占曰:「有大喪,有大兵,有亡國,有破軍殺將。」七月乙未,日青無光,八日乃復。占曰「主勢奪。」又曰:「日無光,有死王。」甲辰,上疾甚,丁未,宮車晏駕。漢王諒反,楊素討平之。皆兵喪亡國死王之應。

煬帝大業元年六月甲子,熒惑入太微。占曰:「熒惑為賊,為亂入宮,宮中不安。」

三年三月辛亥,長星見西方,竟天,干歷奎婁、角亢而沒;至九月辛未,轉見南方,亦竟天,又干角亢,頻掃太微帝座,干犯列宿,唯不及參、井。經歲乃滅。占曰:「去穢布新,天所以去無道,建有德,見久者災深,星大者事大,行遲者期遠。兵大起,國大亂而亡。餘殃為水旱饑饉,土功疾疫。」其後,築長城,討吐谷渾及高麗,兵戎歲駕,略無寧息。水旱饑饉疾疫,土功相仍,而有群盜並起,邑落空虛。九年五月,禮部尚書楊玄感,於黎陽舉兵反。丁未,熒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如三斗器,光芒震耀,長七八尺,於斗中句巳而行。占曰:「有反臣,道路不通,國大亂,兵大起。」斗,吳、越分野,玄感父封於越,後徙封楚地,又次之,天意若曰,使熒惑句巳之,除其分野。至七月,宇文述討平之。其兄弟悉梟首車裂,斬其黨與數萬人。其年,朱燮、管崇,亦於吳郡擁衆反。此後群盜屯聚,剽略郡縣,屍橫草野,道路不通,齎詔敕使人,皆步涉夜行,不敢遵路。

十一年六月,有星孛于文昌東南,長五六寸,色黑而銳,夜動搖,西北行,數日至文昌,去宮四五寸,不入,却行而滅。占曰:「為急兵。」其八月,突厥圍帝於鴈門,從兵悉馮城禦寇,矢及帝前。七月,熒惑守羽林。占曰:「衛兵反。」十二月戊寅,大流星如斛,墜賊盧明月營,破其衝輣,壓殺十餘人。占曰:「奔星所墜,破軍殺將。」其年,王充擊盧明月城,破之。

十二年五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旣。占曰:「日食旣,人主亡,陰侵陽,下伐上。」其後宇文化及等行殺逆。癸巳,大流星隕于吳郡,為石。占曰:「有亡國,有死王,有大戰,破軍殺將。」其後大軍破逆賊劉元進于吳郡,斬之。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閣道,聲如隤牆;癸丑,大流星如甕,出羽林。九月戊午,有枉矢二,出北斗魁,委曲蛇形,注於南斗。占曰:「主以兵去,天之所伐。」亦曰:「以亂代亂,執矢者不正。」後二年,化及殺帝僭號,王充亦於東都殺恭帝,篡號鄭。皆殺逆無道,以亂代亂之應也。

十三年五月辛亥,大流星如甕,墜於江都。占曰:「其下有大兵戰,流血破軍殺將。」六月,有星孛于太微五帝座,色黃赤,長三四尺所,數日而滅。占曰:「有亡國,有殺君。」明年三月,宇文化及等殺帝也。十一月辛酉,熒惑犯太微,日光四散如流血。占曰:「賊入宮,主以急兵見伐。」又曰:「臣逆君。」明年三月,化及等殺帝,諸王及幸臣並被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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