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 - 卷二十二 志第十七

作者: 魏徵 等編9,870】字 目 录

五行上

易以八卦定吉凶,則庖犧所以稱聖也。書以九疇論休咎,則大禹所以為明也。春秋以災祥驗行事,則仲尼所以垂法也。天道以星象示廢興,則甘、石所以先知也。是以祥符之兆可得而言,妖訛之占所以徵驗。夫神則陰陽不測,天則欲人遷善。均乎影響,殊致同歸。漢時有伏生、董仲舒、京房、劉向之倫,能言災異,顧盼六經,有足觀者。劉向曰:「君道得則和氣應,休徵生。君道違則乖氣應,咎徵發。」夫天有七曜,地有五行。五事愆違則天地見異,況於日月星辰乎?況於水火金木土乎?若梁武之降號伽藍,齊文宣之盤遊市里,陳則蔣山之鳥呼曰「奈何」,周則陽武之魚乘空而鬪,隋則鵲巢黼帳,火炎門闕,豈唯天道,亦曰人妖,則祥眚呈形,于何不至?亦有脫略政教,張羅樽糈,崇信巫史,重增愆罰。昔懷王事神而秦兵逾進,萇弘尚鬼而諸侯不來。性者,生之靜也;欲者,心之使也。置情攸往,引類同歸。雀乳於空城之側,鷮飛于鼎耳之上。短長之制,旣曰由人;黔隧崇山,同車共軫。必有神道,裁成倚伏。一則以為殃釁,一則以為休徵。故曰,德勝不祥而義厭不惠。是以聖王常由德義消伏災咎也。

洪範五行傳曰:「木者東方,威儀容貌也。古者聖王垂則,天子穆穆,諸侯皇皇。登輿則有鸞和之節,降車則有佩玉之度,田狩則有三驅之制,飲食則有享獻之禮。無事不出境。此容貌動作之得節,所以順木氣也。如人君違時令,失威儀,田獵馳騁,不反宮室,飲食沉湎,不顧禮制,縱欲恣睢,出入無度,多繇役以奪人時,增賦稅以奪人財,則木不曲直。」

齊後主武平五年,鄴城東青桐樹,有如人狀。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為人狀。」是時後主怠於國政,耽荒酒色,威儀不肅,馳騁無度,大發繇役,盛修宮室,後二歲而亡。木不曲直之効也。

七年,宮中有樹,大數圍,夜半無故自拔。齊以木德王,無故自拔,亡國之應也。其年,齊亡。

開皇八年四月,幽州人家以白楊木懸竈上,積十餘年,忽生三條,皆長三尺餘,甚鮮茂。仁壽二年春,盩厔人以楊木為屋梁,生三條,長二尺。京房易傳曰:「妃后有顓,木仆反立,斷枯復生。」獨孤后專恣之應也。

仁壽元年十月,蘭州楊樹上松生,高三尺,六節十二枝。宋志曰:「松不改柯易葉,楊者危脆之木,此永久之業,將集危亡之地也。」是時帝惑讒言,幽廢冢嫡,初立晉王為皇太子。天戒若曰,皇太子不勝任,永久之業,將致危亡。帝不悟。及帝崩,太子立,是為煬帝,竟以亡國。

仁壽四年八月,河間柳樹無故枯落,旣而花葉復生。京房易飛候曰:「木再榮,國有大喪。」是歲,宮車晏駕。

洪範五行傳曰:「金者西方,萬物旣成,殺氣之始也。古之王者,興師動衆,建立旗鼓,以誅殘賊,禁暴虐,安天下,殺伐必應義,以順金氣。如人君樂侵陵,好攻戰,貪城邑之賂,以輕百姓之命,人皆不安,外內騷動,則金不從革。」

陳禎明二年五月,東冶鐵鑄,有物赤色,大如斗,自天墜鎔所,隆隆有聲,鐵飛破屋而四散,燒人家。時後主與隋雖結和好,遣兵度江,掩襲城鎮,將士勞敝,府藏空竭。東冶者,陳人鑄兵之所。鐵飛為變者,金不從革之應。天戒若曰,陳國小而兵弱,當以和好為固,無鑄兵而黷武,以害百姓。後主不悟,又遣偽將陳紀、任蠻奴、蕭摩訶數寇江北,百姓不堪其役。及隋師渡江,而二將降款,卒以滅亡。

洪範五行傳曰:「火者南方,陽光為明也。人君向南,蓋取象也。昔者聖帝明王,負扆攝袂,南面而聽斷天下。攬海內之雄俊,積之於朝,以續聦明,推邪佞之偽臣,投之于野,以通壅塞,以順火氣。夫不明之君,惑於讒口,白黑雜揉,代相是非,衆邪並進,人君疑惑。棄法律,間骨肉,殺太子,逐功臣,以孽代宗,則火失其性。」

梁天監元年五月,有盜入南、北掖,燒神武門總章觀。時帝初即位,而火燒觀闕,不祥之甚也。旣而太子薨,皇孫不得立。及帝暮年,惑於朱异之口,果有侯景之亂,宮室多被焚燒。天誡所以先見也。

普通二年五月,琬琰殿火,延燒後宮三千餘間。中大通元年,朱雀航華表災。明年,同泰寺災。大同三年,朱雀門災。水沴火也。是時帝崇尚佛道,宗廟牲牷,皆以麪代之。又委萬乘之重,數詣同泰寺,捨身為奴,令王公已下贖之。初陽為不許,後為默許,方始還宮。天誡若曰,梁武為國主,不遵先王之法,而淫於佛道,橫多糜費,將使其社稷不得血食也。天數見變,而帝不悟,後竟以亡。及江陵之敗,闔城為賤隷焉,即捨身為奴之應也。

陳永定三年,重雲殿災。

東魏天平二年十一月,閶闔門災。是時齊神武作宰,而大野拔斬樊子鵠,以州來降,神武聽讒而殺之。司空元暉免。逐功臣大臣之罰也。

武定五年八月,廣宗郡火,燒數千家。

後齊後主天統三年,九龍殿災,延燒西廊。四年,昭陽、宣光、瑤華三殿災,延燒龍舟。是時讒言任用,正士道消,祖孝徵作歌謠,斛律明月以誅死。讒夫昌,邪勝正之應也。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

開皇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 上一页 1 234下一页末页共4页/8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