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 - 卷七 志第二

作者: 魏徵 等編10,350】字 目 录

,乃得太子,甚喜,為立禖祠於城南,祀以特牲,因有其祀。晉惠帝元康六年,禖壇石中破為二。詔問,石毀今應復不?博士議:「禮無高禖置石之文,未知造設所由;旣已毀破,可無改造。」更下西府博議。而賊曹屬束皙議:「以石在壇上,蓋主道也。祭器弊則埋而置新,今宜埋而更造,不宜遂廢。」時此議不用。後得高堂隆故事,魏青龍中,造立此石,詔更鐫石,令如舊,置高禖壇上。埋破石入地一丈。

案梁太廟北門內道西有石,文如竹葉,小屋覆之,宋元嘉中修廟所得。陸澄以為孝武時郊禖之石。然則江左亦有此禮矣。

後齊高禖,為壇於南郊傍,廣輪二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每歲春分玄鳥至之日,皇帝親帥六宮,祀青帝於壇,以太昊配,而祀高禖之神以祈子。其儀,青帝北方南向,配帝東方西向,禖神壇下東陛之南西向。禮用青珪束帛,牲共以一太牢。祀日,皇帝服兖冕,乘玉輅。皇后服褘衣,乘重翟。皇帝初獻,降自東陛,皇后亞獻,降自西陛,並詣便坐。夫人終獻,上嬪獻于禖神訖。帝及后並詣欑位,乃送神。皇帝皇后及群官皆拜。乃撤就燎,禮畢而還。

隋制亦以玄鳥至之日,祀高禖於南郊壇。牲用太牢一。

舊禮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之法,皆隨其類而祭之。兆風師於西方者,就秋風之勁,而不從箕星之位。兆司中、司命於南郊,以天神是陽,故兆於南郊也。兆雨師於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

隋制,於國城西北十里亥地,為司中、司命、司祿三壇,同壝。祀以立冬後亥。國城東北七里通化門外為風師壇,祀以立春後丑。國城西南八里金光門外為雨師壇,祀以立夏後申。壇皆三尺,牲並以一少牢。

昔伊耆氏始為蜡。蜡者,索也。古之君子,使人必報之。故周法,以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仁之至,義之盡也。其祭法,四方各自祭之。若不成之方,則闕而不祭。

後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農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鱗、羽、臝、毛、介、水、墉、坊、郵、表、畷、獸、貓之神於五郊。五方上帝、地祇、五星、列宿、蒼龍、朱雀、白獸、玄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鎮海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日月,五方皆祭之。上帝、地祇、神農、伊耆、人帝於壇上,南郊則以神農,旣蜡,無其祀。三辰七宿則為小壇於其側,岳鎮海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則各為坎,餘則於平地。皇帝初獻上帝、地祇、神農、伊耆及人帝,冢宰亞獻,宗伯終獻。上大夫獻三辰、五官、后稷、田畯、岳鎮海瀆,中大夫獻七宿、山林川澤已下。自天帝、人帝、田畯、羽、毛之類,牲幣玉帛皆從燎;地祇、郵、表、畷之類,皆從埋。祭畢,皇帝如南郊便殿致齋,明日乃蜡祭于南郊,如東郊儀。祭訖,又如黃郊便殿致齋,明日乃祭。祭訖,又如西郊便殿,明日乃祭。祭訖,又如北郊便殿,明日蜡祭訖,還宮。

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臘宗廟,祭社稷。其方不熟,則闕其方之蜡焉。

又以仲冬祭名源川澤於北郊,用一太牢。祭井於社宮,用一少牢。季冬藏冰,仲春開冰,並用黑牡秬黍,於冰室祭司寒神。開冰,加以桃弧棘矢。

開皇四年十一月,詔曰:「古稱臘者,接也。取新故交接。前周歲首,今之仲冬,建冬之月,稱蜡可也。後周用夏后之時,行姬氏之蜡。考諸先代,於義有違。其十月行蜡者停,可以十二月為臘。」於是始革前制。

後齊,正月晦日,中書舍人奏祓除。年暮上臺,東宮奏擇吉日詣殿堂,貴臣與師行事所須,皆移尚書省備設云。

後主末年,祭非其鬼,至於躬自鼓舞,以事胡天。鄴中遂多淫祀,茲風至今不絕。後周欲招來西域,又有拜胡天制,皇帝親焉。其儀並從夷俗,淫僻不可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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