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 - 趙魏 戰國策卷二十三

作者: 西刘向2,807】字 目 录

魏二犀首田盼欲得齊魏之兵以伐趙犀首、田盼欲得齊、魏之兵以伐趙,梁君與田侯〔一〕不欲。犀首曰:「請國出五萬人,不過五月而趙破。」田盼曰:「夫輕用其兵者,其國易危;易用其計者,其身易窮。公今言破趙大易,恐有後咎。」犀首曰:「公之不慧也。夫二君者,固已不欲矣。今公又言有〔二〕難以懼之,是趙不伐,而二士〔三〕之謀困也。且公直言易,而事已去矣。夫難搆而兵結,田侯、梁君見其危,又安敢釋卒不我予乎?」田盼曰:「善。」遂勸兩君聽犀首。犀首〔四〕、田盼遂得齊、魏之兵。兵未出境,梁君、田侯恐其至而戰敗也,悉起兵從之,大敗趙氏。

〔一〕鮑本閔王。正曰:事在齊宣十一年,魏惠後三年,趙肅侯十八年。公孫衍欲敗從,田盼本非與謀,故其聞衍之說,猶能以用兵難之。既而訹於其言,勸兩君以聽衍而身將齊、魏之兵,蓋狃於戰鬥之習,墮衍計中,以成其欺,以敗和好,快讎秦之欲,皆盼之為也。觀馬陵之役,魏客之言,張丑說楚之辭,知盼為鄰國所畏,百姓所服。今以此事觀之,盼亦優於勇而短於謀者也。〔二〕姚本曾添「有」字。鮑本無「有」字。○

〔三〕姚本一作「君」。鮑本二士,衍、盼。

〔四〕鮑本「犀首」二字不重。○補二字。犀首見梁君犀首見梁君曰:「臣盡力竭知,欲以為王廣土取尊名,田需〔一〕從中敗君〔二〕,王又聽之,是臣終無成功也。需亡,臣將侍;需侍,臣請亡。」王曰:「需,寡人之股掌〔三〕之臣也。為子之不便也,殺之亡之〔四〕,毋謂天下何,內之無若群臣何也〔五〕!今吾為子外之,令毋敢入〔六〕子之事。入子之事者,吾為子殺之亡之,胡〔七〕如?」犀首許諾。於是東見田嬰,與之約結;召文子〔八〕而相之魏,身相於韓。〔九〕〔一〕姚本前作田繻,今直言需。

〔二〕鮑本補曰:一本標「君」一作「臣」,又作「之」。札記今本「君」作「臣」。

〔三〕鮑本猶股肱。

〔四〕鮑本補曰:一本標云,有「外之」字。札記丕烈案:有者當是。此讀「外之毋謂天下何」七字為一句,與下「內之」為對文,涉「今吾為子外之」而脫。〔五〕鮑本內,謂親之。稱「群臣」,則衍與焉。正曰;言殺之亡之,天下之人與內之群臣,皆不以為然也。〔六〕姚本入,猶與也。曾、劉無此注。

〔七〕鮑本胡,猶何。

〔八〕鮑本田文。〔九〕姚本曾題,劉連。〔校一〕鮑本補曰:田文為魏相,蓋犀首約結於嬰,召其子而相之也。下章與此同。事宜在襄王時,非文奔魏相昭王事也。身相韓,衍欲相韓也。下言置田需以稽二人,則衍仍留魏矣。一本此下別為一章。〔校一〕曾鞏本,另篇。劉敞本,此篇與下篇《蘇代為田需說魏王》連篇,鮑本亦同。

蘇代為田需說魏王蘇代為田需說魏王曰:「臣請問文之為〔一〕魏,孰與其為齊也?」王曰:「不如其為齊也。」「衍之為魏,孰與其為韓也〔二〕?」王曰:「不如其為韓也。」而〔三〕蘇代曰:「衍將右韓而左魏,〔四〕文將右齊而左魏。二人者,將用王之國,舉事於世,中道〔五〕而不可,王且無所聞之矣〔六〕。王之國雖滲〔七〕樂而從〔八〕之可也〔九〕。王不如舍〔一0〕需於側,以稽二人者之所為。二人者曰:「需非吾人也〔一一〕,吾舉事而不利於魏,需必挫我於王。」二人者必不敢有外心矣。二人者之所為之〔一二〕,利於魏與不利於魏,王厝〔一三〕需於側以稽之,臣以為身利〔一四〕而〔一五〕便於事〔一六〕。」王曰:「善〔一七〕。」果厝需於側。〔一八〕〔一〕姚本為,助也。曾、劉無此注。

〔二〕鮑本衍,陰晉人,時屬韓,故下蘇代說昭魚亦云。正曰:陰晉,魏地,衍實魏人,其善韓非以此。〔三〕鮑本衍「而」字。

〔四〕姚本右,近;左,遠。曾、劉無此注。鮑本右,言助之力。正曰;時尚右,說見趙策。〔五〕鮑本中道,猶中立也,言不能兩全二國。

〔六〕鮑本不聞所以救之。正曰:彼有外心,王不得而聞之。

〔七〕鮑本言浸微浸弱,如漏器然。

〔八〕姚本曾作「後」。

〔九〕鮑本言如漏器,尚足樂,雖從二子可也。然從二子必亟亡,不得如是也。補曰:「滲樂」未詳。札記丕烈案:此當作「操藥」,形近之訛也。言國病甚。鮑所讀非。

〔一0〕鮑本舍,猶厝。

〔一一〕鮑本需非二人之黨。

〔一二〕姚本劉去「之」。

〔一三〕鮑本「厝」,「措」同。〔一四〕姚本劉去「身利」字。鮑本身,王身。

〔一五〕姚本一本無「而」字。

〔一六〕鮑本「而」下有「國」字。○補曰:一本「而便於事」。又姚注云,劉去「身利」字,一無「而」字,似義長。〔一七〕札記今本「善」誤「然」。〔一八〕鮑本彪謂:哀王於是有人君之言,不亡需是也。惜其不旋踵,需不入衍之事,蘇代入之矣!待衍如是可也,如得賢而付之閫外,若此者不亦殆乎!正曰:魏王始聽犀首而欲外田需,復因蘇代而置需以稽二人。賢否之不知,用舍之不能,熒惑於游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 上一页 1 2下一页末页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