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 - 周秦 戰國策卷四

作者: 西刘向3,227】字 目 录

秦二齊助楚攻秦齊助楚攻秦,取曲沃〔一〕。其後,秦欲伐齊〔二〕,齊、楚之交善〔三〕,惠王患之,謂張儀曰:「吾欲伐齊,齊、楚方懽,子為寡人慮之,柰何〔四〕?」張儀曰:「王其為臣約車并幣〔五〕,臣請試之〔六〕。」

〔一〕姚本曲沃,晉桓叔所封也,在今弘農縣東三十五里,道北曲沃城是。戰國時秦兼有之,故齊助楚攻秦取之也。鮑本晉桓叔所封,漢屬河東,為聞喜。此時屬秦,與上取皮氏卒同義。

〔二〕姚本伐齊,報曲沃也。〔三〕姚本善,猶親也。

〔四〕姚本慮,計也。

〔五〕鮑本言并,則幣非一物。正曰:并,合也。〔六〕姚本約,具也。幣,貨。試,猶嘗視也。鮑本不自必之辭。

張儀南見楚王〔一〕曰:「弊邑之王所說〔二〕甚者,無大〔三〕大王〔四〕;唯儀之所甚願為臣者,亦無大大王〔五〕。弊邑之王所甚憎者,亦〔六〕無先〔七〕齊王〔八〕;唯儀之〔九〕甚憎者,亦無大〔一0〕齊王。今齊王之罪,其於弊邑之王甚厚〔一一〕,弊邑欲伐之,而大國與之懽〔一二〕,是以弊邑之王不得事令〔一三〕,而儀不得為臣也。大王苟能閉關絕齊〔一四〕,臣請使秦王獻商於之地〔一五〕,方六百里。若此,齊必弱〔一六〕,齊弱則必為王役〔一七〕矣。則是北弱齊,西德於秦〔一八〕,而私商於之地以為利也〔一九〕,則此一計而三利俱至。」

〔一〕姚本楚懷王也。

〔二〕姚本說,敬也。

〔三〕鮑本大,猶過。〔四〕姚本大王,楚王也。

〔五〕姚本唯,獨也。願為王臣,無有與大王比者也。鮑本唯,辭也。傳稱往相楚是也。

〔六〕鮑本衍「亦」字。補曰:疑衍。札記丕烈案:史記無「亦」字。

〔七〕鮑本「先」作「大」。○札記丕烈案:「大」字當是。〔八〕姚本齊威王也。鮑本閔。

〔九〕鮑本「甚」上補「所」字。○札記今本「甚」上有「所」字,乃誤涉鮑也。丕烈案:史記有。

〔一0〕札記今本「大」作「先」。丕烈案:史記四字皆作「先」,當是。與策文皆作「大」者不同也。

〔一一〕姚本厚,重也。鮑本言得罪於秦重也。

〔一二〕姚本懽,猶合也。〔一三〕姚本令,善也。不得善事於楚王也。鮑本事,猶聽從。

〔一四〕姚本苟,誠也。關,楚北方城之塞也。絕齊懽合之交也。

〔一五〕姚本商於,秦邑。獻,貢也。鮑本楚記注,在今順陽郡南鄉、丹水二縣,有商城在於中,故名。弘農商縣是也。

〔一六〕姚本齊無援必弱也。鮑本失楚援故。〔一七〕鮑本「役」作「沒」。○補曰:役,言為楚役使。

〔一八〕鮑本秦因楚絕齊,得報曲沃之役,楚之惠也。

〔一九〕姚本曾,一作「己利」。錢、劉,一作「利」也。德,恩也。楚與齊絕,為施恩德於秦,私得秦地以為己利也。

楚王大說,宣〔一〕言之於朝廷,曰:「不穀得商於之田,方六百里。」群臣聞見者畢賀〔二〕,陳軫〔三〕後見,獨不賀。楚王曰:「不穀不煩一兵,不傷一人,而得商於之地六百里,寡人自以為智矣!諸士大夫皆賀,子獨不賀,何也?」陳軫對曰:「臣見商於之地不可得,而患必至也,故不敢妄賀〔四〕。」王曰:「何也?」對曰:「夫秦所以重王者,以王有齊也。今地未可得而齊先絕,是楚孤也〔五〕,秦又〔六〕何重孤國?且先出地絕齊,秦計必弗為也。先絕齊後責地,且必受欺於張儀〔七〕。受欺於張儀,王必惋之〔八〕。是西生秦患,北絕齊交,則兩國〔九〕兵必至矣。」楚王不聽,曰:「吾事善矣!子其弭口無言〔一0〕,以待吾事〔一一〕。」楚王使人絕齊,使者未來〔一二〕,又重絕之。

〔一〕姚本宣,偏也。

〔二〕姚本畢,盡。鮑本「田」作「地」。○

〔三〕姚本軫仕楚,為楚懷王臣。鮑本時去秦在楚。

〔四〕姚本妄,猶空也。〔五〕鮑本無援故。〔六〕姚本曾、錢、劉「夫秦有」。

〔七〕姚本言張儀必欺王也。鮑本言儀必背約。

〔八〕鮑本惋,猶恨。

〔九〕姚本兩國,秦與齊也。〔一0〕姚本弭,止。鮑本集韻,彌,止也,通作「弭」。

〔一一〕鮑本軫之策此,可謂明矣,而懷王不聽,愚而好自用者也。其死秦,宜哉!〔一二〕姚本來,猶還也。

張儀反〔一〕,秦使人使齊,齊、秦之交陰合〔二〕。楚因使一將軍受地於秦。張儀至〔三〕,稱病不朝。楚王曰:「張子以寡人不絕齊乎?」乃使勇士往詈齊王〔四〕。張儀知楚絕齊也,乃出見使者曰:「從某至某,廣從〔五〕六里。」使者曰:「臣聞六百里,不聞六里。」儀曰:「儀固以小人〔六〕,安得六百里?」使者反報楚王,楚王大怒,欲興師伐秦。陳軫曰:「臣可以言乎〔七〕?」王曰:「可矣。」軫曰:「伐秦非計也,王不如因而賂之一名都〔八〕,與之伐齊〔九〕,是我亡於秦而取償於齊也〔一0〕。楚國不尚全事。〔一一〕王今已絕齊,而責欺於秦,是吾合齊、秦之交也,固〔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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