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史 - 第八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经济(公元220-589年)

作者: 钱穆35,464】字 目 录

了协助经商。陆法和当时在湖北任职刺史。他做官不重法律,以道术为重。当时要抽商税,但他主张"列肆之内,不立市丞,但以空槛,钥在道间,上开一孔受钱,贾客店人,随货多少,计其价限,自委槛巾。行掌之司,夕方开取,条其孔目,输之于库“。

此时南朝有条规则。即军人、士人,并无关市之税。但其他人则不得免税。

3. 生活奢靡碍南朝统一

南朝建都建康(今南京)由于政府经济靠商业税收为主,对商人亦常有多种优待与鼓励。商人不但致富,亦可任官。且其属下仆役亦可由主人保荐做宫,或受主人荫庇以逃避赋役。如宋时徐堪之,有"门生143千余人,皆三吴富人之子,姿质端切,衣服鲜丽、每出入行游,途巷盈满。泥雨日、悉以后年载之”。这批门生、均为富人之子,日常生活享受舒适,且有机会踏入仕途。

又如宋"张畅遣门生苟僧宝下都。僧宝有私货,止巴陵不时下”。此处说明门生中常有经商者。

又有经商而进入仕途者。如建康有一名仆役周石珍,以贩绢为业、到梁代天监年问,官至宣传左右。

亦有贫苦得富人资助,后以商贩致富而递升为大臣者。有吴郡人陆验、徐麟,少年贫苦、落魄无行,乃投靠同邑富人郁吉卿,吉卿贷以钱米,使陆验能为商贩,遂获利千金。乃到建康,散货以事权贵。有人告于武帝,验遂与徐鳞同受拔*,升迁至少府主、大市令。

亦有商人事王族任官而致富者。有何妥者,西城(今陕内安康县)人,其父何细胡,因通商而入蜀,遂迁居四川邬县,因事梁武陵王纪得宠而任职管金帛之官,因而致富,人称西州大贾。故南朝经商者,不但不受歧视,且可任官致富,一般亦官亦商者,生活日趋享受舒适,因此而乐不思蜀,此实为南朝不能统一中国之因。

至于另一原因,厥为当时并无农民服义务兵役。乃在战时发奴为兵,即向大贵族之部曲中抽取,又为贵族所不悦,因此南朝无充足兵力,遂使中原不能恢复。

南朝田租,征收因难。收租首要在调查户口,但户口胡乱,查核不易。桓帝时虽竭力调查,仍无结果;"土断政策"推行亦不易。同家税收遂以商业为主,官僚商业尤为发达。

4. 北朝经济稍逊南朝

北朝在商业上言,并无南朝般活跃蓬勃。北朝是"异族统治"时代,但此四字亦非准确,可称"胡汉合作"。此乃由于汉人之影响力相当大。中国历史上有气个时期为"异族统治"时期,即北朝、元代(正统异族)及清代(汉代之满族)。北朝时乃是中国文化插入了异族统治。

北魏在孝文帝时,开始有较盛的商业兴起。五胡乱华乃在东晋时期,宋、齐、梁、陈时才是北朝开始。五胡时期,前秦坚统一北方,政治已初上轨道。此时建都长安,向长安至各地修筑道路。道路两旁植以愧、柳。20里有一亭,40里有一驿。

当时有赞歌道:

长安大街,夹树杨槐;

下走朱轮,上有莺栖。

英彦云集,诲我萌黎。

说明了当时像样的物质建设,且此时虽是五胡时期,但仍保有中国的士大夫传统,相当注重教育。苻坚自淝水之战失败后,北方分裂,魏遂崛起。北魏建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由于五胡时洛阳、长安已趋荒凉,新的城市遂崛起于塞外的大同。北魏建都大同时因地处边塞,社会落后,尚未使用货币,至孝文帝时迁都洛阳。遂加重建。故北方经济大体说来,可分两个时期:第一时期为前秦符坚时,第二时期为北魏孝文帝时。

前秦轩坚时虽亦有家累下金之富人,如当时有商人赵摄、丁妃、邹瓮等,车服排场,等同王侯。但一般来说,农商均有待发展。如当时苻坚以关中水旱时生,遂号召王侯以下之豪塑、富室僮隶三万人,开泼浦水之上源。凿山起堤,通渠引渎,以灌溉山岗丘陵地区的威地,百姓才蒙受其利。

北魏商业所以兴盛,因当时官将经营商业。如崔宽袭爵武陵公,镇西将军。拜陕城(今河南陕县)镇将。当时因陕西地区出产漆、蜡、竹、木等甚丰。便经常运往南方贩卖,家产丰富。又如公孙轨出任虎牢镇将,发民驴以运粮。轨令驴主皆加绢一民,民谚讥说:"驴背上加了绢,瘦弱也变成强壮。“使轨单马执鞭而来,从车百辆南归,可见当时官僚资本之盛。

5. 官员奢华凌驾帝王

北魏时代的达官王侯。生活之豪侈骄奢,为汉晋以来所未有。正光年间(公元520-524年),元雍为丞相,可谓位极人臣,富兼山海。当时他所居住的第宅。可比拟帝宫。白壁丹楹,飞檐反宇,雕栋画梁,一派富丽堂皇。服侍之人,憧仆6000,歌伎500,史称隋珠照日,罗衣从风。出则随从喝道,仪仗成行;入则歌姬舞女,击筑吹笙,丝管吹奏,连宵尽日。竹林鱼池,芳草如积,珍木连阴,其规模之宏伟,宛如皇家花园。

元雍饮食极为讲究,每饭必具海陆珍馐,一餐所费数万钱。陈留侯李崇曾对人道:"商阳(即元雍)一食,敌我千日。"李崇当时为尚书令,亦健仆1000人,富倾天下。但他却性多俭吝,恶衣粗食,食常无肉。日常只有"韭茹”、”韭*”两味菜肴而已。其友人李元佑对人说:"李令公一食十八种。"人问其故,元佑答以"二九(韭)一十八",闻者大笑。

当时皇族宗室所居之地在洛水、邱山之间,约30方里地,名为寿丘里,民间称为王子坊。当时的帝族王侯,外戚公主,拥有山海之富,川林之饶。高台芳棚,家家而筑;花林曲池,园园而有。莫不桃李夏绿,竹柏冬青。此中尤以河间王琛最为豪首,常与元雍争竞斗富。曾建文柏堂,形如帝殿,玉井金罐,彩*为绳,置歌妓300,尽皆国色。琛在秦州,多无政绩。但尝遣使远赴西域波斯等地。求得名马凡十余匹,马槽用银,锁环用金,诸王服其豪富。

河间王琛尝对人说:"晋世石崇,只是一位庶姓而已,竟然可以*头狐腋,画卵雕薪。我乃大魏天王,难道不可以侈华吗?"琛常在自宅会见宗室,金银宝器,陈列堂前,另有水晶钵、玛瑙琉璃碗、赤玉卮数十件,匠工精妙,皆从西域而来。此时国家殷富,库藏盈溢,钱绢露积于廊者不可胜数。某次,太后赐百官以绢,章武王融、陈、留侯李崇因负绢过重,蹦倒伤躁,唯侍中崔光只取两匹,朝贵服其清廉。

十一、魏晋南北朝之寺院经济

1. 洛阳佛刹甲天下

从后魏杨*之所撰《洛阳伽蓝记》一书,知洛阳当时一般僧寺及洛阳一般人事情况,可看出洛阳当时之佛教在北方所占分量之重要性。

南北朝时,佛教对当时社会经济影响甚大,北朝尤甚。书中记曰:"招提*比,宝塔骄罗,京城表里,凡有一千余寺。"此处说明当时洛阳地区有佛寺1000余座,较南京多了一倍。如描写其中一座永宁寺的盛况:该寺有九级浮屠,高90丈,每层高10丈,其上有刹,高亦10丈,共高1000尺,人距洛阳100里处远望,即可见该塔。刹上有一瓶,瓶大可容25石,瓶之四周挂有承露金盘共挂30重,每一金盘挂有*,上下共有120*。

该塔四面开窗,每面有三门六窗。塔之每层四面共有12门,24窗,门均金漆,窗上挂铃,共5400铃(铃较*为小)。该寺院共拥有僧房与楼观1000余间,大雄宝殿乃其中之一间。栋梁雕花,窗用刺绣,用绢纱刺绣之花纹有稀疏之空,可通空气。永宁寺之建筑装饰为洛阳1000余寺院中具有代表者,亦借此可窥见北朝大都市之繁盛景象,寺中僧人之众概可想见。古罗马时期之大建筑物恐亦无类似此等之佛寺。

另如永明寺,有百国沙门凡3000余众,当时西域有数十国,新疆亦然,均有僧人奔赴该寺,全寺僧众可能达一万。

又如瑶光寺有民房500余间。据《魏书·皇后传》记:当时的宣武皇后高氏、孝明皇后胡氏及众多妃殡出家后为尼,均居此寺中。

又如高阳王寺,其壮丽足与帝宫匹敌。此处列刹相望,宝塔高峻。四月初八日,京师仕女,多至河间寺观其廊*绮丽,元不叹息,以为蓬莱仙室,亦不过如此。

当时寺院经济兴旺,各物不假外求,俨然为一独立之城邦。

2. 南北朝佛寺经济可自足

魏晋南北朝时,由于宗教对久经战乱的社会人生特别需要,故造成佛教特别兴盛。就东晋南朝来说,东晋100余年间,有佛寺1700余所。到梁代时,佛寺增至2800余座。梁武帝萧衍曾三次入同泰寺为僧,僧寺经济也配合其他条件而日益盛大。

北朝寺院经济亦盛,僧人并向西域及海外各国通商。当时陆路通向西域各国,海路则由交、广地区出发。自孙吴执政后才划分为交州(安南)及广州(两广)两区。在《洛阳伽蓝记》中提及云:"西夷附化者、万有余家。门巷修整,*阖填列。"即当时外国人侨居洛阳者一万余家,市况热闹,成为国际贸易中心的商业重镇。又如凉州(今甘肃)亦为重要都市,中国大批读书人聚居该地,再向北即到辽东。以凉州、辽东两地人文荟萃而到平城(今山西大同)。后魏道武帝建都于此,文化受中国读书人之影响而提高。至魏孝文帝借口南伐,迁都洛阳,积极汉化。

五胡十六同时,割据称王者,多信奉佛教。如后赵之石虎、石勒,笃信天堂沙门佛阁澄,尊他为"大和尚",向他咨询军国大事。

前秦符坚,师事沙门道安。又如南燕、慕容德、后秦姚兴,信佛甚笃。至北魏武帝时,益发崇信佛教,于京师平城建立佛寺,其子明元皇帝更为笃信佛法,其孙太武帝平凉州后,与西域各国接触更密。佛寺兴建更多,由于帝至长安寺院中发现藏有武器,遂发动灭佛之举。但至文成帝时、又恢复佛寺如故。

当时北方大寺院,有僧房多达数下间之寺院,可藏军火,可练刀枪拳术;投靠僧寺之民众,政府无法干预;献米若干给寺僧后,即成为"僧只户",政府不能再加管治。寺中有库房,有当铺,有市场,可经商,寺内可买到广东之柑,广西之柚,百货蔬果,应有尽有。和尚之精壮者可任兵丁,故北方之寺院和尚已有能力可以造反。

寺院经济之可以独立自足,主要是寺院拥有土地园林。如魏孝文帝为祖叶文明太后兴建报德寺,此地盘本为帝王游猎之区,拥有庞大土地,建寺后向然全归该寺所有。自孝文帝迁都洛阳后,京师地区民间土地已有三分之一为寺僧所占有。其他各州镇僧寺亦然。《魏书·释老志》云:"自迁都以来,年逾二纪,寺夺民居,三分且一,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州镇僧寺亦然,侵夺佃民,广占田宅。“

当时寺院土地来源除侵夺民众旧宅外,其他尚有帝王封赐或贵族宫僚所赠。如当时洛阳之寺院,拥有大片果园,故"京师寺皆种杂果"。如龙华寺、追圣寺,更是"园林茂盛,莫之与争”。如劝学里内的大觉寺三宝寺内,四周有果园,产珍果,有含消梨、每枚重达十斤;承光寺内所产水果,美味冠于京师;又如白马寺所产葡萄,颗粒比红枣还大,所产石榴,亦极美味,有"白马甜榴,一实值牛"之誉。又如宝光寺内园地宽广,果菜青葱,京师游人常有折藕摘瓜以为乐趣者。京师既为人烟辐*之地,寺院尚有如此宽阔园地,则四方寺院,占地之广更为庞大,寺院所产珍果,除供奉王室及向享外,余均运市场销售。

北魏寺院占地既广,至齐、周各代续有发展,此种寺院之土地私有制,于实行均田制后益形扩大,造成此后均田制度被破坏之因素之一。

寺院既有大量土地必具备大量的劳动力。当时寺院有上座、有寺主,为一寺之主。其下僧尼徒众数以千百计,有种田者、挑水者、烧火者……多来自农村。亦有未曾剃度而归附寺院者,当上寺院之"僧只户"或"寺户",成为寺院经济中的劳动主力。

北魏献文帝时,凡民间有能岁输谷60斛给僧曹者即成为僧只户;输粟者称为"僧只粟"。荒年歉收,由寺院赈给饥民。又有民犯重罪及官奴来归寺者,可成为"佛图户",以担任寺院洒扫工作,并岁兼营田输粟。后者隶属于一寺,前者不属于个别寺院,乃属于僧曹,但两者均须向僧曹和寺院交纳租粟。僧只户岁交60斛,与政府屯田户所纳相同。

3. 寺院财势大,魏、周两灭佛

北朝佛寺除有丰盛的粮果收获及僧只户缴纳的谷物作为主要经济基础外,另一重要经济来源即来自僧尼所发放的高利贷。

当时僧曹所收之僧只粟,本是作为济施之用。即所谓"山林僧尼,随以给施;民有窘弊,亦即赈之"。但僧尼并未以僧只粟用于赈济贫民,却用来放高利贷。造成"主司冒利,规取赢息,及其征责,不计水旱,或偿利过本,或翻改券契,侵*贫下,莫知纪极。佃民嗟毒,岁月滋深”。即僧尼向贫民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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