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甲士50万北巡榆林,筑长城。
四年,又筑长城;开永济渠,引沁水南达黄河,北通涿郡,共征用了河北诸郡男女100余万人。
六年,通江南河,自京口至余杭,长800里,阔十丈余。
八年,亲率逾百万兵征高丽。渡辽河的30万人还者不足十分之一。九年、十年再伐高丽。
炀帝恃富饶,而奢华无道,遂致灭亡。
三、隋代土地分配及赋徭概况
隋文帝开皇九年,全国有人口890万7536户,全国所垦田地计共1940万4267顷,平均每户垦田二顷余。但实际分田方法按官民等级有所不同,且亦有君王特赐功臣者。
自诸王以下至都督按等级不同,最多可分给100顷永业田,最少为40亩。
至于分配给丁男、中男之永业田与露田3皆与后齐之制相同,即一夫授露田80亩,一妇40亩,并每丁授永业田20亩。
园宅方面,统是三口给一亩,奴婢则五口给一亩;丁男一床,租粟三石。受地者须课以绢纯及麻。未受地者,皆不必课。
凡有品爵,或是孝子、义夫、节妇者,均可免除课役。
京官又可分得"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每品各递减50亩,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有。另并给"公脚田",以该田所收之租作办公经费之用。
隋帝亦有将土地特别赐给功臣者。如开皇年间,隋文帝赐平陈有功之杨玄奖(杨素之子)以官职及黄金40斤,并装满金钱之银瓶,缣3000段,马200匹,羊2000口,公田100顷,宅一区。开皇末年,又赐杨素田30顷,绢万段,米万石,金钵一,装以金;银钵一,装以珠,并绞绢500段。时杨素贵宠日隆,家憧数千人,后庭妓妾穿绸着绮罗者以千数。
大业三年,炀帝赐张衡宅旁田30顷,良马一匹,金带,缣彩600段。
隋文帝初期,太常卿苏威曾建议,以"户口滋多",田地不足分配给人民,欲减功臣之地以给百姓。但大司徒王谊以为"百官者,历世勋贤,方蒙爵士,一旦削之,未见其可“。因此,苏威之建议遂告搁置,带有封建时代土地分封意味的措施遂无法根除。
讲到隋代的赋税,可分租调、徭役和杂税三部分。
首先是租调方面。文帝开皇二年,颁布均田法与租调法,首为分配土地。丁男(18-59岁)与中男(10-17岁)都可分配到永业田和露田。每一丁男授露田80亩,丁女40亩。永业田栽种桑、枣及榆树。至于园宅田每三口分给一亩,奴婢每五口分一亩。京官外官亦按等级分田,又有公廊田供公家开支,这些以上已有说明。
隋初以18-59岁的男女劳动者为课征对象。开皇三年提高至21岁为丁。炀帝即位后,因户增而国富,又改男子22岁为丁,并免除妇女、奴婢、部曲之课。
关于赋役负担,租的方面,以一床(成丁之夫妇)计,须出粟三石;单丁及仆隶依丁男所课之额减半;未授地者,不征租调;有品爵者,免征。至于调的方面,凡在蚕桑地区一床出丝或绢一匹,绵三两。产桑地区则出布一端,麻三斤。开皇三年气月时减调绢一匹为二丈。户口增长后,以土地有限,遂于开皇十三年遣使到各地,将一部分已分之田地收回,重新分配给新的适龄人士。
其次是徭役方面。隋初时,每男丁每年服役30天,工匠60天。开皇三年,一般劳役减为20天。至于服役年龄,初为18-60岁,开皇三年改为2160岁。隋文帝时徭役尚轻,至炀帝,大兴土木,连年征伐,于是加重劳役,男丁不足,又征用妇女造成民怨沸腾种下灭亡祸根。
杂税方面,隋无食盐税;开皇三年亦免酒税。但人民对王室须贡纳,至炀帝时,此种贡纳极重。史载,炀帝巡游扬州时,所到之处,500里范围内之人民均要献食,以各地水陆奇珍为主;炀帝到扬州,又命江淮郡官送礼,送礼丰厚者超迁丞守,菲薄者则停职处分,使官民受害深重。炀帝用钱无度,后来竟有预先收取未来若干年之租者,诚可浩叹。
四、开运河建义仓两德政
隋代发展水利灌运,使南北运输畅,功不可没。
隋文帝开皇三年时(时陈朝未灭),以京师粮仓尚虚议为水旱灾时有所预备,乃诏令于蒲、陕、驶、熊、伊、洛、郑、怀、邵、卫、汴、许及汝等水道之13州,各设置募运米丁男,又在卫州建黎阳仓,陕州建常平仓,华州建广通仓,转相灌注,漕运关东及汾晋之粟,以供应京师。又差遣仓部侍郎韦攒向蒲、陕以东募人,能于洛阳运米40石,经砾柱之险,运到常平仓者,可免征戍。
开皇四年,诏宇文恺率水下苗渠引渭水,自大兴城(西安)东至潼关300余里,名曰广通渠,使撞关内外转运便利。
炀帝大业元年,征发河南诸郡男女100余万开凿通济渠,于是天下运输益便。四年,又征用100余万男女开永济渠。五年,炀帝设置西海、部善、且末等郡于西域,谪送天下罪犯为戍卒,大开屯田。
隋代尚有一良好之制度,为后世所称道者,厥为义仓与社仓之建立。开皇三年时,度支尚书长孙平有感于天下州县多患水旱,百姓闲乏,及奏令民间每秋每家出粟麦一石以下,数量多寡依贫富划分差等,储存于民间里巷,以备凶年之需,名曰义仓。他上书隋文帝曰:"臣闻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命,劝农重谷,先王令轨。古者三年耕而余一年之积,九年作而有三年之储,虽水旱为灾,而民无菜色皆由劝导有方,蓄积先备者也。去年亢阳,关右饥馁,隆下运山东之粟,置常平之官,开发仓廪,普加赈赐,大德鸿恩,可谓至矣。然经国之道,义资远算,请勃诸州刺史、县令,以劝农积谷为务。"
隋文帝深为嘉纳,据开皇十六年所载,社仓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于是州里丰饶,人民有所依赖。于是天下原有各仓,如西京太仓、东京含嘉仓、洛口仓,华州永丰仓,陕州太原仓"储米粟多者千万石,少者不减数百万石。天下义仓,又皆充满"。此本为极善制度,后世有效法。惜文帝于荒年时,民多饥乏,竟不许赈给,诚可叹息。
五、隋代基建及重工业规模浩大
隋代各项手工业已相当发达,尤其在建筑及交通运输方面之工业甚为进步。如隋初所建之洛阳乾元殿,用大木所制栋梁宏壮,非当地所产,乃向江西南昌运来,由2000人拖一柱,地下铺以生铁所制滚柱,以便滑行巨木。隋炀帝时,工部尚书字文恺造辽水桥不成,军队不能渡过,旦右屯卫大将军麦铁仗因而遇害,帝遂差遣何稠造桥,二口而成。史书虽无记述用何方法,但已从中窥知何稠是位出色的建筑工程师。
又如赵县洨河石桥,又名赵州安济桥,为巾国最古之石拱桥,隋代工匠李春所建。此桥制造奇特,人不知其如何能造成,乃用许多整齐平均之石块,紧合拼凑如一,桥拱高耸,奇怪的并无一条支柱,用石叉插勾连,排比砌合,各石间的裂缝用灰黏合填实,桥身各洞之间用腰铁相连,两涯镶嵌四个小拱,不怕汹涌的急流冲击。如果没有深智远虑的巨匠,怎能有如此神乎其技的手艺?
又如造船工业,炀帝在大业元年,先乘他舟从洛水入黄河之口,再乘龙舟。此舟高45尺,长20丈,共有四层:上层有正殿、内殿及东西朝堂;中间两层有120间房皆用金玉装饰;下层内侍所用。皇后所乘之翔螭舟,规模略小,而装饰则相同。帝出游时,后宫、诸王、公主、百官、僧、尼、道士、蕃客随行之船数千艘,并载内外百司供奉之物,共用挽船士八万余人。又有战艇数千艘,由军士卫兵乘之,并载兵器帐幕,由兵士自己拖引,不给船夫。帝王巡游威仪天下,一面知炀帝奢华康费,滥用民力;但另一方面可知如此庞大之船队巨舸,必须有先进之造船工业加以配合。
又如隋时有浙江贼帅高智慧,自称扬州刺史,拥有船舰千艘,屯据要害,兵力甚劲。杨素率大军出击,自早晨苦战至下午四五时,费九牛二虎之力,才将智慧驱赶入海,再向余姚追到温州,始将贼击破。可知当时海上交通已盛。
炀帝又辟驰道多起,其一是发河北十余郡丁男,将山西高原与河北平原之间的太行山凿通,有驰道以通太原,其工程之浩大可见。
六、隋朝的金融概况
1. 隋代货币制度晚期不稳
隋文帝因周氏平齐之后"府库充实,庶事节俭,未尝虚费。开皇之初,议者以比汉代文景,有粟陈贯朽之积"。
文帝因节省开支,稳定币值,奠立了安定富庶的立国基础。宋代学者苏轼亦称道说:“自汉以来,丁口之蕃息,与仓廪府库之盛,莫如隋。”《文献通考》亦说:"古今称国,计之富者莫如隋。“
文帝开皇初年,使用五铢钱,1000枚共重囚斤二两。但此时民间有私铸者,质量多不合标准,因此政府严查关外之杂钱带进市场。不数年后,除了隋五铢钱外,前朝杂钱一律禁用。当时用锡镴铸钱,造成盗铸者更众。
开皇十年后,官府铸钱亦增加,除扬州外,又在鄂州设炉铸钱。文帝又准许杨谅在并州、杨秀在益州铸钱,其他私铸亦盛,遂造成劣币充斥市面。但由于政府经常派员查核各地钱币,非官钱或政府准铸者一概没收,故币值尚算稳定。
文帝处理货币,可谓采取紧缩政策。至隋炀帝的十二年中,国同库积资雄厚,遂大兴土木,广开河渠,并三征高丽。其雄才大略,虽不及秦始皇,但论其所具贵族气质,及不能体恤民困,则态度完全相同。由于军事上、建设上以及个人享受上之开支浩大,乃造成槛发货币、通货膨胀之现象。
炀帝又奖励对外通商,"所经州郡,疲于迎送,糜费以万万计"。与西域胡人的通商虽然发展可观但钱货使用过巨,公私发行量大增,遂引起货币贬值乏。
由于大量私铸钱币,币值急剧下跌。《北史·隋本纪》载,炀帝时"政刑弛紊,贿货公行,莫敢正言,道路以目。六军不息,百役繁兴,行者不归,居者失业,人饥相食,邑落为墟,上不之恤也。东西行幸,靡有定居,每以供费不给,逆收数年之赋"。
由于炀帝挥霍无度,人民负担极重,只得滥铸坏钱,重量日轻,起初千钱重两斤,比政府法定减重五成余,后又减至千钱重一斤。最后竟有翦铁鍱裁皮糊纸以当钱用。唐李渊攻进长安时,民间用线环钱,质量更差,八九万钱只有半斛而已。大业末年,斛米万钱,经济安得不崩溃。
2. 典当及官私贷款
隋代统一之初,国家安宁,商业趋于发达,各种信用业务亦见兴盛。南北朝时,寺院拥有庄园田地,资产富有,常有经营放债及实物高利贷者。南朝梁代时,有人曾以一束苎向长沙寺库质钱,赎当时,于取回之主中夹杂有五两重黄金,用手巾包裹着。该黄金亦是来典当者之物,得金者诚实送还寺方,寺方酬以一半黄金,而该人坚不肯受飞可见当时典当之物,上至贵重之金,下至贱价之芒,均可质钱。当时有以慈善为名而用实物放款或货币放款者。
隋代亦有私人放款以获取利息者,如隋文帝之后,"孝王俊渐奢侈,违犯制度,出钱才之息,民吏苦之”。
亦有政府机构以"公廨钱”作营运,以赚取利息。于是“百寮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咸置廊廨钱,收息取给。苏孝慈以为官民争利,非兴化之道,上表请罢之。请公卿以下给职田各有差,上并嘉纳焉”。上述用公廊钱收息,志在营利,以息钱维持百察供费。开皇十四年,此法曾一度禁止,至十七年复准以公赔钱营利,以补助政府开支之不足,但不准出举收利而已。
《隋书·食货志》记载,开皇八年时,京官及诸州并给公廊钱,回易取利,以给公用。至十四年六月工部尚书安平郡公苏孝慈等以为所在官司因循,往昔以公廨钱物出举兴生,唯利是求,烦扰百姓,败损风俗,于是奏皆给地以营农,回易取利皆禁止。十七年十一月诏在京及在外诸司公府在市回易及诸处兴生,并听之。唯禁出举收利云。
以上私人或官府放款,供民间借贷者,称为"出责"或"举贷”,名为济民困急,实乃刮削穷苦民众,常为世人所诟骂。
七、 隋代财政支出大损民生
隋代的财政开支可分王室与政府两大部门。关于王室的支出,隋文帝时尚称节俭。至炀帝时,王室主要开支有两项。
第一是大兴土木,营造宫殿。文帝虽节俭,但开皇十三年兴建仁寿宫时,服劳役的人民死逾万人。炀帝即位,营建东都洛阳,历时一年完成,每月征用民夫200万,死者近半。
第二项巨大的支出,便是炀帝掌政时期,绝大部分是外出巡游,如大业元年游幸扬州,场面壮阔。单单置办王室巡游之用品便是“所役工十万余人,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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