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颜氏仍在河北抗敌。因河北沧县产盐,遂征收盐税以充军费。
当颜真卿在河北推行盐政时,玄宗时任职江淮租庸使的第五琦,遂在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6年)时袭用颜氏此制、制定盐法。当时他已任职盐铁铸钱使他推行盐政之法是:规定制盐人要向政府呈报,另立户籍,谓之"亭户"。即包括制盐的游民和旧盐户,都要登记入册籍内,即为"盐户"。即由民间产制盐,但不得私卖,须由政府收购及运销。
当时由"亭户"卖给政府的盐价是斗盐十文钱。《唐会要》中记载说:"天宝、至德间,盐每斗十钱。乾元元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就山海井灶近利之地,置监院,游民业盐者为亭户,免杂怪,盗鬻者论以法。及琦为诸州榷盐铁使,尽榷天下盐,斗加时价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
政府将收购向亭户的每斗十文的盐,增价十倍卖给商人,即斗盐110文钱。此即变相的抽盐税,即第五琦所定出之法。
讲起盐政,可分为两部分:一是盐的专卖制度(即国营官卖);二是盐的征税制度(即由民间自由卖,由政府抽税)。
《管子·海王篇》可说是中国历史上讲盐政的老祖宗,书中虽明说是官卖,但仅是理想而已。
说到中国的盐政,粗略地说,汉武帝时,桑弘羊官卖食盐,且包办产制运销,政府产制。政府销卖,故名叫国营。此制度一直实行至王莽时,达150年。
东汉时、盐元专卖制,亦非国营。而是准许民间制卖,而内政府收税,凡100余年。
南朝时盐是收税。
北朝时盐用抽税兼官卖之法。
隋文帝时,盐不抽赋税。自文帝开皇二年至玄宗开元九年,共137年不抽盐税。
唐肃宗时,第五琦所施行的盐政,就是登记有户籍的产盐户将盐卖给政府,再由政府"就场专卖"给商人。即盐必须经此独木桥才能到商人手中,此即谓之"榷"。此种税制很简单,为间接的买卖,较汉武帝时所用办法为聪明。因武帝时是产制、运销、卖出,由政府一手经办,故称国营。但现在是由政府买进卖出,却节省了产制与运输的手续。此法据说是由道德最高的军人,亦是大书法家颜真卿所发明,再由第五琦抄袭窃用。
第五琦所推行的盐政,因各州任意加价,造成各种弊端。于是在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由度支盐铁使刘晏(公元715780年)对食盐专卖制度进行了改革。刘晏是山东东明人,肃宗宝应二年(公元763年)任吏部尚书、平章事,领度支盐铁转运租庸使。刘晏为唐代财政史上最成功之伟大人物,在他手上,完成了中国历史上两件大事,即盐政改革与漕运。
刘晏所推行的盐政包含五种情况:即是民间制盐、政府收购、政府出卖、商人运输和商人推销。是则仍有盐民盐商,可以说是一种最简单的好制度。一直到明代万历时期,大体上都是实施此种制度。其间自唐末至五代稍有变通,明末开始才改由商人专卖。
凡任何一种制度最好简单易行,务使官民两利。刘晏推行制度时,固然大权在握,但尽量放手让民间去干,少加干预,并非事事包揽。好制度还得用好的人事来配合,不然,好制度仍可能产生弊端。
第五琦推行盐政时,其中一弊是官吏太多。凡一政府,冗员太多,机关太多,必遭失败,古今无不皆然。故刘晏所行的海盐政策,首先是减省机关,减省官员。他仅设"十监"、"四场"和"十兰巡院“。时全国所产十分之七的盐均掌握在他手中。
2. 刘晏设十监劝盐
刘晏当时担任户部侍郎,其地位低于今日之财政部长。但他兼充的官职很多。他兼了全国的度支使飞盐铁使、铸铁使和租庸使,这些官职之地位又较户部侍郎为低。刘晏又兼充东都(洛阳)、河南、淮西以及江南东、西的水使转运使,可算是一位能人。
这许多政事统归他处理,他办事井井有条,把民生搞得安定。因此当时有人嫉妒他,想把他逼走,后来终为杨炎所害。唐代常有此种可爱人物出现,实为汉代所元。
刘晏处理盐政,主张少用官员,在全国仅设十监。所谓“监”,用来监督制盐者也。十监即两淮设二监、两浙设五监、四川设二监及福建设一监,代宗时尚不能管辖河北,故不设监。即指嘉兴、海陵、盐城、新亭、临平、兰亭、永嘉、太昌、侯官及富都十监。又设涟水、湖州、越州及杭州四场。当时每年可得盐税100余万缗,已经相当于100余州的赋税了。其中两淮、两浙所产之盐,已占全国总产量十分之七了。
十监之工作,主要是管理盐场。刘晏发明了"劝盐使者",犹如古代之"劝农使者"。即盐有时潮湿,有时过于干燥,都会出毛病。此时"亭户"不会主动去料理,得由十监派员到盐场指示亭户应做之事。相当于古代之劝农使者,有专家下农村作调查,并指导农民耕作,劝盐亦然。故盐监实际上是管理盐的生产。
正如史书所载,由于"盐生霖潦则肉薄,暵旱则土溜坟。乃随时为令,遣吏晓导,倍于劝农"。刘晏使盐监勤于向亭户劝盐。因此使盐产丰收,并保不坏。史载当时吴、越、扬、楚四地盐康达数千,积盐多至二万余石,以备民间缺盐时用。
盐监尚有一项任务。政府向亭户收购之盐,卖给商人。例如商人购自两浙之盐,卖到湖南去。但商人不愿去贵州等僻远之地,认为占不到便宜,于是政府规定自己运盐供应边远缺盐地区,存放于当地盐仓。刘晏时,全国有数千盐仓。每逢市场盐价上涨,便将存盐仓之盐减价出售。谓之"常平盐储存盐仓之盐,亦可卖给盐商。故平抑盐价乃盐仓之另一项任务。
为处理盐市之各项行政工作,刘晏又设"十二巡院"。此种巡院,不但在产盐处设置官员,亦在销盐处设置盐官。
刘晏向淮北地区起设置了十三处巡院包括扬州、陈许、汴州、庐涛、白沙、准西、国桥、浙西、宋州、泗州、岭南、兖郓及郑滑等处。巡院之其中一项工作,是为缉捕私盐犯,于是奸盗为之衰息。
十三巡院之工作亦互报各地盐之盈缺情况。并通知盐商何处缺盐或过剩。由于政府以斗盐十文之成本,卖给盐商时为斗盐110文,故商人得盐去各地售卖时,各地通行,不再抽盐税,故盐价平稳不涨。调查各地政府有无向商人抽盐税,亦为巡院之责,以免加重盐商之负担再转嫁于百姓。
刘晏所聘用的盐政官员都是年轻人,低级文员只要肯努力、人品好,并不苛求其资格与学历。所用者凡两种人,一种为"士",彼等本身已有爵位者,并不求名,用来专管账目;一种为"吏",专管事务。他所选拔者均属好人,因此得以顺利推行盐政。
综上所述,刘晏办盐政,既具有上述各种优点,遂成为一种伟大之善政,使政府、人民与盐商皆蒙受其利。
刘晏自肃宗上元年间推行盐政时,当时每岁仅获盐和40万缗而已;但推行至代宗大历年间每岁获盐利己多达600万缗以上。当时天下之赋,盐利已占其半。诸凡宫阁服御、军饷以及百宫俸禄,都靠盐利供给。政府同然靠盐利发财,但人民与盐商无不皆大欢喜。
刘晏被罢免后,虽法制如旧,但用人不善,主其事者贪婪货财,遂无复再有刘晏主政时之善政出现。
德宗贞元四年,淮西节度使陈少游奏加民赋,从此江、淮盐每斗增钱200,其后又增60,为斗盐370文,河中两池盐每斗亦为370钱,经营盐业的江、淮豪贾亦向民间加倍收费,民怨遂生。
刘晏时盐法,商人可纳绢以代盐利者,每绢加钱200,以作将士春服。包估为盐铁使时,许以漆器、绞缔代盐价,但虚报大数以欺上。亭户亦胃法而私鬻不绝;商人抬高盐价,巡吏多而伤财,盐政遂坏。
十、唐代的漕运改革
刘晏是唐肃宗、代宗时期的理财名臣。他完成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师法第五琦时所行盐政并加以改革;另一件便是师法斐耀卿的漕运并加以整理。两者均获良好的成绩。
讲到此处,顺便一谈中国经济史上这个大问题——糟运。中国的地土,按照经济地理来说,并不十分理想。她似一块秋海棠叶,向西北往东南一路倾斜而下,直到大海,是个大陆性的同家。沿海一带如江苏、浙江福建等省,海上交通不像地中海那样方便,而是相当艰难。中国西北是大草原,对外国防重心是在西北。国都亦多建在西北,从西周开始,先后有秦、西汉、前赵、前秦、西魏、北周、隋及唐等朝代建都于西安。至于西北的名城洛阳亦先后有东汉、曹魏、西晋、隋、唐、后梁及后唐等建都于此。故上半部中国史,位于关中平原的西北地区占了重要的地位。
中国的河流有东西的交通线而无南北的交通线,而地势东低西高,要逆流而上。故中国版图虽大而地性单纯,但有其不便之处。
中国是农业国,出产粮食为主,以各地不同水系为单位。如西北有泾渭系;黄河南北有汾晋系、漳水系飞洛水系、济水系;又有淮河系、长江系;长江以南有泯江,嘉陵江,洞庭、鄱阳两湖,浙江及珠江等。农业区借不同水系而分布各地。除东北以外,各地的人口与生产的分配,均随着天然的调节而相当均匀。如果可垦殖的土地少,即人口相应减少;可种植的土地多,即人口相应增加;如人口多,耕地不足,使人口往外移。故中国的各水系区均能自给自养。
如果某地区一旦成为政治及军事的重心时,人口集中都市,当地使元法自给自足,得靠外来的给养。如中国自秦大一统起咸阳成为中央政府所在地,外来的人口集中,本地给养无法满足,得靠外来补充,便需要东方的粮食供应西方的不足。于是便有水道运输(糟运)发生。此时期重要的是黄河,而长江在经济上并不重要,只是到汉水、渭水为止。
1. 唐天宝后始重视漕运
隋炀帝大业元年开凿通济渠,从西苑引谷水、洛水入黄河;又引黄河通淮水。大业四年开永济渠,引沁水南达黄河,北通源部。在洛口置兴洛仓,凡穿3300窑,每窑可容8000石以存纳东南、东北两渠所运达的米粟。此时期水道运输虽然兴盛,却并非为了北方需要仰赖南方的米粟。
到了唐代,江南户口多而租调可观,此时遂几乎有了漕运的问题。玄宗开元十八年,因改革漕运而受玄宗重视的裴耀卿,他谈到南粮北运的情况说:
当时江南户口多而并无征防之役。但输送租庸调物,是每年二月运至扬州,要等到四月以后,才渡淮水而进入汴水,但常有感到水浅的麻烦。待至六七月时到黄河之口,此时黄河水刚涨,要等八九月水落,才能上黄河入洛水。而漕河多梗,船樯阻隘。因江南人不习黄河水性,需转雇河师水手,增加了麻烦和经费。由于通行的日子少,阻滞的日子多,遂于河口设置武牢仓,巩县设洛口仓。使江南之船不必入黄河,黄河之船不必入洛口。水通时船运开始,水浅时则粮米窑存于仓以待,则船无阻滞,物无耗失。
开元二十二年,裴耀卿为江淮河南转运使,凡三年运米700万斛,纤解了京都长安供应紧张的情形。
开元二十五年时,开始用和籴法,即由政府出钱向民间余米。但当时中央政府命令江南各州之租米折成布民上缴,可见当时中央单靠北方的粟米已足够供应。
根据玄宗天宝八年全同各道所储存的仓粟统计数量,包括关内、河北、河东、河西、陇右、剑南、河南、淮南、江南及山南各道。上述各道产米粟最盛者首推河南、河北,次为关内与河东,更次才是江南及淮南。以此推测南北经济情况,北方产粮远比南方丰盛。
直到安史之乱发生,唐室中央政府运靠赖长江地区之财富维持国脉,至河北、山东藩镇割据,租税不入中央,唐室财政更为依赖南方,此时向长江入黄河之漕运遂成为军国重事。
唐代的国都在关中的长安。关中虽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潜东南之粟"。尤其是安史之乱以后,汴渠的疏浚停顿了八年,造成水上运输极为困难,载重粮船无法通行。
2. 刘晏的"缘水置仓"法
为了漕运江淮粮株物资到京师,唐肃宗时的转运使刘晏驱马峡郊,过江阴、洛水,涉荣郊、浚泽,勘察河道,调查访间。刘晏在"兵火之后,中外艰食,关中斗米千钱,百姓挼穗以给禁军,宫厨元兼时之积"的情况下,恢复了汴渠的漕运。刘晏的转运方针是:
晏以为江、汴、河、渭,水力不同,各随便宜,造运船,教潜卒,江船达扬州,汴船达河阴,河船达渭口,渭口达太仓,其间缘水置仓,转相受给。
刘晏根据江、汴、河、渭四条河流不同的情况分别置仓,便是所谓"缘水置仓,转相授给",此种设计便是以裴耀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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