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史 - 第十章 唐代经济(唐:公元618-907年;五代十国:公元907-979年)

作者: 钱穆31,209】字 目 录

"节级转输"(即分段转运)的方针为基础,针对上述四条河流的不同习性而提出的。

此种漕运布局的设计,使长江—邗沟、汴河—黄河及黄河—渭水三个交汇处转运仓的建设有所加强。以达成扬子、河阴、本丰二仓为枢纽的转运线。又分别训练"长江”、”邗沟、准水、汴水"、"黄河"和"渭河"四个运输段所需要的漕卒和漕船,以加强各段的运输效率。

刘晏还亲自督造大型潜船2000艘,以便扬州至河阴间使用。每船可装载江南谷麦1000担(即1000斛),十条船为一纲,每纲300人,力篙工250人,自扬州派遣将级官员送至河阴之门。如十次运送安全抵达,即授以优劳官。但由于自汴水至黄河汛急,运输艰难,将吏经数运之后,无不发白。

但此种船之性能与运纲之编制均能分别适应上述不同河流的水性。且刘晏付给选船价往往照时价加倍付给,使工人得高丁资,所造之船经久耐用,不必常换新船。刘晏一面节省物料,勿使浪费,如用麻造的纤绳,坏了当柴烧,使物尽其用。因此,刘晏时期"舟乍既通,商贾往来,百货杂集,航海梯山,圣神辉光,渐近贞观、永徽之盛”。

3. 唐代漕运的三个阶段

唐代的漕运,大致上可分三个阶段。

唐代漕运的最初阶段是在唐太宗贞观年间至高宗及中宗初年。此一时期漕运粮米每年不过一二十万石而已。《旧唐书·食货志》云:”昔贞观、永徽之际,禄廪未广,每岁转运,不过二十万石便足。"

《新唐书·食货志》亦说:"高祖、太宗之时。用物有节而易赡,水陆槽运,岁不过二十万石,故漕事简。"

从高祖武德至高宗永徽年间,由于漕运数量不大,故亦未设专官管理漕运事宜,多数由户部属下的度支和水部郎中兼理便成。在特殊情况下,如有灾荒或战争时,才临时派兼官加上"知水运"或"运职"等头衔管理漕运。但任务完成便撤销,并非专职。

唐代漕运的第二阶段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至天宝十四年的安史之乱以前。此一时期由于关中人口增加、且"地狭人稠,耕植不博”,因此需要从江淮流域溜运大量粟米及物资接济京师地区。《资治遇鉴》记载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先是,舟运江、淮之米至东都含嘉仓,做车陆运,三百里至陕,率两斛用十。裴耀卿令江、淮舟运悉输河阴仓,更用河舟运至含嘉仓及太原仓,自太原仓入渭输关中,凡二岁,运米七百万斛”。可知此时期每年平均运米230余万斛。《通典·漕运篇》亦云:"天宝中,每岁水陆运米二百五十万石入关。”此可谓唐代清运的极盛时期。

自肃宗、代宗至德宗建中年间,便是着名理财家刘晏主持漕运的时期产此一时期,虽偶有岁运米100余万石之纪录,如《新唐书》载"广德二年,岁转粟百一十万石",但一般仅岁运粟数十万石而已。如《旧唐书》记载德宗"贞元十五年令江淮转运米。每年米宜运二百万石己来。虽有此命,而运米竟不过四十万石"。到宪宗元和初年,”将准米至渭桥者,才二十万斛”。到宣宗大中年间。每岁漕运米至渭仓者,只十余万斛而已可说是唐代溜运之衰落时期,直至唐亡。

唐之兴衰,实与漕运之盛衰有着密切的关系。

十一、唐代蚕桑业及矿冶业

1. 丝织业北早于南

耕而有粟米,织而有布扇,为国家租调两大类。

中国发明蚕桑事业甚早,但最先是北方。春秋时代,北方地方地名用桑字者,散见各处,便是证明。到汉代,丝织物盛产于黄河流域一带,如山东之临淄,河南之襄邑,其产品已超越手工业之上,故有”兖豫漆丝絺纻”之称;当时四川产蜀锦,亦极有名。但此时江南地区则仍不见有蚕桑事业。

北魏均田制巾设有桑田,证明当时种桑养蚕调丝织布,是北方农民极为普应之生产事业。《颜氏家训》中说明河北妇女之纺织下艺,优于江东人士。

隋代以清阿兰同为天下第一。清河地处今河北、山东一带,故产丝仍在北方二唐代产蚕桑的地区词是绢络,产麻的地区调是布兰开元二十五年,令江南诸州用米代替调布,可见当时江南诸州尚不为桑土。又令河南、河北不通水利处,改用绢代替纳粟。

当时越(浙江)人的机织,亦是由北方传授而得。李肇的《国史补》载:当时越人不识机杼、薛兼训为江东节制时,招募军中未婚者厚赐货币,密令娶北方织女来归。于是越俗大化,所产绞丝、妙称江左。

《太平广记》载:定州(在今河北省)何明远资财巨万,家有绞机500张。是时唐代全国各州郡贡丝织物数量,以定州为第一(质量则列第四)。可见北方盛产丝绢。

又如安徽的毫州,河南的滑州。均为当时丝织要地。

根据《唐六典》所载:开元时,绢分八等,以宋毫为第一。至于二、三、四、五等皆产于黄河南北,而不及准水流域。其他六、七、八等,则产于四川境内外,江南只有泉州、建州及闽州等,却位居最末。

大体而言,唐代时重要的蚕桑织作,在北方而不在南方。

唐代在市场上习见的纺织品有丝织品、麻织品与毛织品三类,而以丝织品最多,包括绢、绸、絁、绫、罗、缎、锦、纹及丝布等内

2. 重矿冶业为便铸钱

唐代的矿冶业,亦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当时全国有金矿18所,银矿33所,铜矿63所,铁矿113所,锡矿13所。矿产所得除有时归地方政府外,多数是中央盐铁使经营,以供国用。

唐代政府除了每年获得巨大的盐利外,其自矿产所得收入,也很可观。本来山泽之利,包括矿产在内,有时归地方,有时归中央,尚无明文规定。但到德宗时,有户部侍郎韩洒向朝廷建议:"山泽之利,官归王者。"于是所有矿产业务,皆归盐铁使统管。

宪宗元和初年,每岁采银2000两,铜26万6000斤,铁270万斤,锡5万斤,铝无常数。

文宗开成元年(公元836年),山泽之利再归州县,由刺史选吏主持真事。后因各州牟利以自肥,中央所得益少,至宣宗时(公元847-860年)盐铁转运使裴休又求将矿产山泽拨归盐铁使管理,以供国用。于是"增银冶二,铁山七十一,废铜冶二十七,铅山一。天下岁率(率有敛集之意)银二万五千两,铜六十五万五千斤,铅十一万四千斤,锡万七千斤,铁五十三万二千斤"。

宪宗时,以银不及铜之功用为大,元和气年六月下诏禁止开采银矿而使专一采铜,此诏大意云:凡天下有银矿之山,必有铜矿。铜可用来铸造钱币,但银却无益于人生。两者权衡轻重,亟宜专一采铜。凡五岭以北地区,应禁止开采银坑,为免坑户失业,应令地方官劝令采铜,并助官府铸作,此事仍由盐铁使承办。

翌年虽然复准民间自由开采银矿垒,但重视铜的情况仍然未改。因为需铜铸钱极为需要,当时每岁铸钱18000贯以应急。元和七年,朝廷收复河东道的易、定两县(在今河北省)。当地人久用铁钱,百姓甚感不便,增铸铜币,以便流通。

十二、唐代主要流通之货币

唐高祖武德四年以前,仍行使隋代五铢钱及其他古钱。四年才开始铸造"开元通宝"。其实用"开元"两字并非唐玄宗的开元年号。用"开元"两字是表示唐代铸钱币发端及首创之意。"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秋公羊传》上就有这样的解释。铸钱上的"开元通宝"四字?文字精美,相传为当时大书法家欧阳询所写,世称"欧体"。由于"开元"不是年号。所以也可读作“开通元宝"。

开元通宝发行后,甚受民间欢迎,因为大小轻重适宜。《旧唐书·食货志》说:"议者以新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甚便之。"

开元通宝是在洛、井、幽、益、桂五州设铸钱监。此钱仿照北魏及隋的五铢钱形制。”径八分,重二铢四。”每十文重一两。1000枚共重六斤四两,亦即千钱百两。每文重一钱,后代不再称铢分,而称一钱。此种十进制的衡法,十文重一两,每文称一钱。清代的库平一钱,即与开元通宝的一文重量相等。直到五代,仍行使开元通宝。以后同外如高丽、安南等同,均使用此种仿唐钱币。后代亦将此钱的重量作为标准,直到清代因袭不变。

但实际上亦有稍重的开元钱,已超过《唐六典》所说的1000枚重六斤四两,成为1000枚重七斤了。

"开元通宝"是唐代鼓铸时间最久、数量最多的常规钱,即使到今天,亦常能见到。据唐史所记载,唐代尚鼓铸过两种钱币,一种是唐高宗乾封元年(公元666年)所铸的"乾封泉宝"。此乃为正式年号钱。每枚当开元钱十文径一寸,重二铢六分,即一钱一分略多,比开元钱略重而已。但此种钱因不足值,以一枚当十枚开元钱用,百姓并不欢迎改制。因此事实上通货贬值,造成物价上涨。政府不得己修改钱法,准许民间可同时使用"开元通宝"和"乾封泉宝"两种钱。而后者一年后就停铸了,因此又恢复了开元通宝的流通和使用。

唐代盗铸私钱的很多,当局定出了严厉的刑法,如《新唐书·食货志》记载:"永淳元年,私铸者抵死,邻、保、里、坊、村正皆从坐。"虽然出之以死刑,但仍无济于事。于是当局劝喻人民慎于鉴别真伪,将样板公布于市中,让人民知所识别。

唐代另一种较重要的钱币,铸造于唐肃宗时期。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因经费不给,铸钱使第五琦铸造"乾元重宝”钱。”乾元"是肃宗的年号,政府当时规定此钱每文当开元通宝十文、直径一寸”重二铢六分,即每枚重一钱一分略多。当局本来准备一年后用来取代开元通宝,但由于此钱一枚是开元钱的十枚,但重量只比开元钱重了卡分之一略多,很明显是不足值,故民间并不欢迎改制,因此,一年后停铸此种新币,恢复了开元通宝的合法流通。

乾元二年因同库存钱不足,国家财政拮据又新铸一种"乾元重宝

“,又名”重轮钱"。每枚当与50枚"开元通宝"。说起”重宝"二字,大有来历,原来东晋孝武帝的诏书中曾说:"钱,国之重宝。"贾谊的《过秦论》中也提及"重宝"二字。但事实上此种"乾元重宝"重量仅是每枚一钱六分,却要当50枚开元通宝用。此种不足值的虚钱,社会上亦不受欢迎。同时,政府支付俸禄给官员时,亦用此种乾元重宝,更为官员所不悦。

由于此钱币不足值而普遍不受重视,遂造成斗米索钱7000的现象,使持有者大受其害(政府不得已将此种新币宣布贬值。遂在上元元年,由政府宣布,新铸的乾元重宝每枚当30文,而旧有开元通宝和乾元元年铸造的乾元重宝,均每钱当十文用。如此使开元钱与先前铸造的乾元通宝等值,而后造的乾元钱也仅是开元钱的二倍而已。

上述两种乾元重宝的币值虽然加以改低,但仍不受人民喜爱。至代宗继位后,复将两种乾元重宝贬值。前者一当二文,后者一当三文,三日后每枚仅当作一文用。后来民间将此两种钱熔铸作器皿,不再见于货币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肃宗乾元二年时,河北节度使史思明谋反攻入洛阳,自称大燕皇帝年号顺天,自铸"得壹元宝",后易名“顺天元宝”,钱重一又四分之二钱,但当百钱用,为开元通宝的100倍,可说是一种暂时性的军用钱币,相信不能普遍使用。

十三、唐代的海陆交通及商业贸易

1. 唐有远洋船证海外贸易盛

唐代的水上运输发达,促成了造船工业的发展,尤其是长江流域的江南地区造船业之盛,为全国之最。

唐代造船材料,多用坚硬耐用的楠木;其次则用樟树、杉树或柯树等。所造船大致可分内河船及海洋船两类。

内河船有各种不同的大小式样。有一种车船,为唐德宗时代李泉所发明。此种车船不用帆桨,而用轮子拨水前进、为李皋在江西南昌时所建造,它"挟二轮踏之,鼓水疾进"。其快速犹如帆船,用以作战。

当时造船场多设于江浙一带。如刘晏为漕运所建之船,便在今江苏仪征的扬子县船场所造。当时刘晏提议每船给建造费100万。而有人批评,国用方乏之时,宜减其费,每船出资50万已很多了。刘晏不以为然,认为多付建造费才能造出高质量的船,乃在扬子县建立十个造船场,派十位专官管理,所造船质坚耐用。50余年后,继刘晏者克扣建船费,因此用木廉薄,耐用性能大不如前。

唐代有所谓万石船,其实仅可载八九十石,所谓"船不过万"。事实上能载重万石的船不多,但在代宗大历与德宗贞元年间,有俞大娘的大航船。居住船上者,诸凡养生送死嫁娶,都在船上举办,还在船上开巷辟圃。操驾之船士达数百人。

此船南至江西,北至淮南,每岁来往一次获利甚丰。此船所载已超逾万石了。当时洪州(今江西南昌)、鄂州(今湖北武昌)的水道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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