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恢复流通五妹钱。此后至魏文帝黄初二年以谷贵又罢五妹钱。
八、汉代黄金存量及用途
1. 汉代黄金存量极丰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黄金的国家之一。在夏、商、周三代时已经从出土文物中证实有制作黄金的器物了。如河南辉县琉璃阁周墓葬中发现了商代早期的多片金叶。在北京市平谷县刘家河商代中期墓葬巾,发现有金臂钏和金箔残片。更早的如在甘肃省玉门火烧沟的墓葬中发现了夏代的金银器。
中国早期的黄金产地是河南、山西、河北等省。《山海经》中记载中国早期的黄金产地极多。其他地域大致包括今日的河南、湖北,以及山西、陕西的南部;四川省西北部;湖南、江西的北部。此外《管子·地数篇》也记载了黄金的产地,如山东的莱州及河南的汝水地区均有产金。
夏、商、周三代的采金方法,主要乃自水沙中淘采出自然金。如发现的商代不规则的金叶,可能是未经冶炼而加以锤制的自然金。
周代以后,黄金除采向水沙外,已有采自山中金矿脉表层的岩金了。
秦代以黄金为上币,下币为铜钱(半两钱),并将黄金的计量单位改周代的金为”镒”。
至两汉,政府储存黄金之多亦为后代所不及,帝王常以黄金赏赐大臣。以前诸节已有述及。据历史记载,西汉初期使用黄金总量达100万斤以上。到王莽新朝时尚有金数10万斤113。留存民间的尚不计在内。
文景之时,晁错反对开采金矿,理由是,"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因此主张明君当"贵五谷而贱金玉”114。元帝时贡禹亦反对开采金属矿,他提出的理由是由于"铸钱采铜",造成每年有十万人不耕作,人民盗铸钱者极多,弄得"民心动摇,弃本逐末",耕种者日少。因此当时法令时开放时禁止。由于汉文帝赐邓通铜山,因此造成私人独占铜矿之现象颇多115,且有汉代大臣私藏工匠以便冶炼及加工黄金器物。
2. 汉代黄金用途广
产金之矿床处有时常见金色的光芒裸露在外,所以甚易找到何处有金矿。《史记·天官书》载:"金宝之上皆有气,不可不察。"
汉代出口的金是各种不规则的圆形金饼,可能是当时的黄金形制。到汉武帝太始二年,改黄金形制为马蹄形与麟趾形,以示吉祥。
武帝以后,马蹄金、麟趾金和饼金同时流通。互不影响。此种形制的黄金一直通行到魏晋南朝时代了《三国志·陈矫传》注引:"(魏)文帝以金五饼授矫。”
周代黄金称一斤为一金;秦改周制,以一镒为一金;汉复用周名,仍以一斤为一金。照《汉书·萧望之传》所记,一斤金称一金;秦制一镒为12两。
汉时黄金一斤值万钱;朱提银(银质之最佳者)八两为一流,值1580钱;普通的银一流值1000钱。依此换算汉代金银之比价是一与七或一与十之比。
王莽朝末年时,旱蝗灾祸频生,农业歉收,百物腾贵,米一石至万钱;马一匹需百金。可见当时金价不甚稳定,乃是随市场货物之多寡而上下浮动其价。
汉代黄金之主要用途,一是用以赏赐臣下,如汉高祖曾以黄金四万斤命陈平执行反间计,使楚霸王项羽对其大将钟离昧起疑心。汉高祖初定都关中时,各赐功臣黄金500金以资鼓励。文帝即位时,诸大臣诛吕后亲属有功,赐周勃5000金;陈平、灌婴各2000金;刘章、刘揭各1000金。此外,又如御外敌有功,赐金立功之将军更多。
由于汉代及王莽时多次更改币制,对铸造之钱币不及黄金受重视。当时帝王常以黄金赐臣下外,一般人士也用黄金作贿赂及馈赠之用。
汉代黄金又一用途是用来扩张版图,征服边疆各民族。如武帝击溃匈奴,收服西方36属国,灭南越赵佗。同时武帝义大造园庭宫殿,均须用大量黄金作战费及赏赐、抚恤之用。
此外亦有用黄金作帝王陵墓之陪葬物者。如武帝茂陵内即埋有大量金银;曹操发梁孝王墓,取得数万金。另外,黄金亦可买官赎罪。
3. 汉代黄金亦可当做货币
由于黄金的用途广泛,且深受人们喜爱去汉代黄金一斤值万钱,却无明文规定是货币。事实上却以货币形式流通于市场,但无特定的货币形制。用时是按重量支付,甚至要剪害IJ使用。所以它非货币,但都又当它是货币。
《汉书·食货志》云:"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意即金跟其他饰物一样并非法定货币,但不仅可以通用,且其价格乃以市场货物多寡而时高时低。
汉时黄金作装饰品用已不仅是耳环等饰物,其使用面已扩大及于人死后的"金缕玉衣"和"金缕面罩,以及“错金嵌玉铜杖首”等。
黄金亦可作折付”酎金"之用,那是各地诸侯须向天子进贡的祭祀费用,前文己论及,不赘。
汉代前期如文、景帝时国富民丰,至汉武帝后期对外大张挝伐,内部大兴土木,以致同库耗竭存金,遂以卖官赎罪之法收回民间黄金。
此后,由于各方需求黄金量增多,政府必须储存大量黄金以应付市场的需求,王莽时送决定实行黄金国有政策,命令“列侯以下不得挟黄金,输御史受直"。意即私人不准藏金,有金须送交御史收回等值的钱。
由于人民有强烈的黄金欲,因此制造假金之风盛行《汉书·景帝纪》曰:"先时多作伪金,伪金终不可成,而徒损费,转相诳耀,穷则起为盗贼,故定其律(指判死刑)也。”可见当时用死刑也遏制不了制造伪金之风。
至东汉,私人冶炼黄金者仍多。如”光武皇后弟郭况家,工冶之声不绝,人谓之郭氏之室,不雨而雷,东京谓况家为琼厨金穴”116可见富豪之多金。
东汉末年,废少帝立献帝,并挟帝迁都长安有篡位野心的董卓,其生前修筑郿坞广聚金银珠宝,死后灭族抄家,郿坞藏金仅气万斤而已,与西汉之库存多金相去不可以道里计。此与汉末禁开金属矿有关。
刘备定蜀赏赐诸葛亮、关羽、法正诸功臣,每人仅500金而已117。与西汉时帝王赏赐功臣动辄以数万斤金至数十万斤金,已相差极为悬殊。
当时刘备以铸钱缺铜,竞收集帐钩铜等熔化使用,连铜亦奇缺,更逞论金了。
九、东汉大田庄俨如王国
东汉后期,一般豪强世族,贵族外戚或富商成为大地主者,均有其独立体系的庄园称霸于一地。如光武帝之樊姓外祖,有回300余顷;皇后阴丽华的母家,有田700余顷。皇族宗室中如济南王康(光武子)即有田800顷,奴婢1400余人。
巨商中亦有成大地主者,他们往往"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珞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118。
这些大田庄,不但有耕地,而且也占有山林川泽。如东汉后期的中常侍苏康和管霸,便拥有"天下良田美业,山林湖泽”119。
当时崔寔着有《四民月令》一书。崔氏为河北涿郡大姓,自西汉起累世为宫。后迁洛阳,此书即说明了崔宅经营田庄的活动纪录。田庄以从事农业为主,但亦兼及于工业(农产品加工)及商业的经营。书中叙述了该田庄一年内的有关经济、社会、教育甚至军事等各项活动。包括种植蔬菜、竹木、花果及蚕桑、纺织、制酱、酿醋、织麻布、做饴糖、制衣鞋、漂染、缝纫、酿造、建筑、农田水利、采集野生植物、符猎制药及制造农具、工具及武器等各项事务。
由于田庄的土地广,故需要大量雇工及奴婢为主人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商业等活动。在地主家长统治下,为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集团,俨如一个小王国。
而且田庄可以向订刑法,”有不顺命,罚之无疑"。庄园并训练"部曲"和"家兵”,以防庄园外贫民之袭击。庄园修筑坞堡,以保障地主之安全。坞堡四周有围墙及深沟,以利防守。崔寔书中描述道:"上家累巨亿之赀120。斥地侔封君之土,行苞苴121以乱执政,养剑客以威黔首,专杀不辜……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故富者席余而日炽,贫者蹑短而岁踧,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庄间内的地主与佃农,常是同姓或同宗,表面上是宗族姻亲,但事实上贫富极为悬殊。这仍是西汉以来所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
十、两汉奴婢众多,工作广待遇优
两汉时期,豪族大户多畜养奴婢,构成了不可忽视之巨大劳动生产力量。其来源有因家贫向卖为奴者,如《汉书·高帝纪》载:"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又如栾布"时穷闲,卖佣于齐”122。
亦有因豪强胁迫而为奴者,如《王莽传》载:"奸虐之人,因缘为利,至赂卖人妻子。“又如:"梁冀又起别第于城西,以纳奸亡。或取良人,悉为奴婢,至数千人。”
或有时犯罪而没人为奴者,如《汉书·杜固传》云:"民犯铸钱,伍人相坐,没入为官奴婢。"甚至有连妻子一并没入为奴者,如《汉书·食货志》云:”私铸作泉布者,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
王莽时没入为官奴婢之数量极大,如:"关东大饥,民犯铸钱,伍人相坐,没入为官奴婢以十万数。"
亦有因战争被俘虏为奴者,如《汉书·金日磾传》云:"日磾以父不降见杀,与母阏氏、弟伦俱没入宫,输黄门养马。"又如《后汉书·西羌传》云:"安定降羌饶何种,胁诸羌数百人反叛,郡兵击灭之,悉没入弱口为奴婢。”
至汉代,奴婢之总人数,《汉书·贡禹传》记为"诸官奴婢。十万余人。至《王莽传》载:"没入为官奴婢以十万数。”至于正确的总人数,史籍无记载,尤其是私奴婢,只散见于《史记》《汉书》等书中所记,并无总数统计,大体上官私奴婢合计,有数十万人之众,比诸西汉5959万余人,比例上并不算多。
至于奴婢的劳动力,分配于多种职业岗位上。有为富豪田耕者,如《史记·平准书》云:"收犯令,没入田僮。“此处说明触犯法令者没入为田耕之奴。又如《后汉书·马援传》云:"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以上,资产巨亿,皆买京师膏腴美田。”
马防兄弟各有千人以上奴婢,又有膏腴美田、无疑是畜奴为之田耕。又如光武子济南王"康遂多殖财货,大修宫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廐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顷,奢侈恣欲,游观元节”。其畜奴也是为了耕作。
两汉时之奴婢为豪强工作之范围甚广,除耕种田地外,亦有从事畜牧者。如《汉书·景帝纪》载:"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匹。“由上述知36所马苑,以三万官奴婢牧养30万匹马。每人照顾十匹马。又如武帝时,"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可知没入之官奴婢,职司畜牧。
亦有从事煮盐冶铁者,如四川有卓氏,冶铁致富,”富至憧千人”。又有齐地之刁间,收取桀黠奴,"使之逐鱼盐商贾之利,终得其力,起富数千万”。说明刁间利用奴婢而成为巨富。
亦有从事手工业及经商者。如西汉张安世为富平侯,食邑万户,夫人自纺织,家童700人,皆从事手工业生产及经商。如后汉樊宏"管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财利岁倍”。
亦有家贫从事各项杂役者,如匡衡为人作佣工,申屠蟠作漆工,公沙穆为人舂粟。
亦有从事漕运者,如《史记·平准书》载:"徒奴婢众,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
亦有从事建筑业者,如济南安王康有奴婢1400人,为之修建宫室;惠帝时"发诸侯王列侯徒隶二万人,城长安";汉武帝时,召募国人有能贡献奴婢的,可免除终身劳役,原来已任"郎"的,可增加他的官秩。
奴婢亦有出任战士者,称为"苍头"。《史记·苏秦列传》载:"今闻大王之卒,武士二十万,苍头二十万,奋击二十万,厮徒十万。",其中"苍头二十万“,即是由奴婢所组编的士卒。史籍亦有使奴仆兵披甲上战场为步兵者;王莽时有所谓"猪突豨勇"的"锐卒”,亦由奴婢及死罪囚等组成。
汉代之奴婢亦有担任”俳优"、"女乐"、"伎乐"及"女倡"者,以供人歌舞娱乐。
由上可见汉代奴婢之工作范围甚广。
不过,中国的所谓奴婢,其实绝不同于西方罗马帝国时代的奴隶,照《韩非子》所记述,中国的奴婢衣食丰厚,并有薪酬。
中国之奴婢亦可由卑贱之地位升迁至富贵。如卫青原为家憧卫媪之子,少年时父使牧羊。一日有相士谓青有封侯之相,卫青笑曰:"人奴之生,得无笞骂即足,安得封侯乎?"后果拜为车骑将军,赐爵关内侯。
又如卫子夫,亦卫媪所生,卫青同母姊,后贵为孝武卫皇后;赵飞燕,本为长安宫人(即官婢),后贵为孝成赵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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