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 - 附录一

作者: 亚里士多德7,300】字 目 录

卷(a)一哲学大义。概述诸先哲之哲学思想

章一

求知是人类的本性。980a22—980a27

理知发展之顺序——由感觉、记忆、经验以造就技术。—981a13

技术优于经验,技术家知道事物之所以然。—981b13

学术之成长导向理论知识——智慧(哲学)。—982a3

章二

哲人较常人所知为更普遍、深诣而精确。98a24—982a4

智慧为纯知识,优于其它知识。—982b7

知慧为明因达理之学,不切实用而却为高尚之学术。—983a23

章三

宇宙万物各具四因——物因、式因、动因、极因。983a24—983b7

早期哲学家专研物因。983b19

泰勒斯主于“水”为万物之因——其他诸家所主之物因。—984a17

或由物因进而推求动因——阿那克萨哥拉主于“理性”为动因。—984a23

章四诸先哲涉及动因者,希箫特、巴门尼德等主于“情爱”。984b23—984b31

恩培多克勒主“善恶”与“爱憎”——恩氏并重四元素。—985b4

留某伯与德谟克利特原子学派之自然理论[旁涉]。—985b23

章五毕达哥拉斯学派主于“数”,以数为元素,制作万物——数为式因,亦为物因。985b24—986a22

或以十类对成为万物原理(皆切近于物因)。—986b8

埃利亚学派中,巴门尼德主于“元一”而承认感性事物之“众多”。—987a2

综结第三、第四、第五章。—987a28

章六柏拉图意式论之渊源:(甲)毕达哥拉斯之“数论”,(乙)赫拉克利特之“流逝”,(丙)苏格拉底之“定义”——柏拉图以“意式”凌越于感性事物。987a29—987b15

以数理对象置于意式与感性事物之间,又以“大与小”为数之物因,“元一”为式因,又或以“善与恶”为式因与物因——意式论者总亦只举两因。—988a18

章七诸家立论均未能悉明四因。988a18—988b22

章八对诸先哲的批评:一元论者——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萨哥拉——毕达哥拉斯学派。988b22—990a33

章九(续章八)——柏位图学派意式论:

1.意式论倍增了事物的数目:990a33—990b8

2.意式或不足以说明事物,或超越了事物之真相;相关数与绝对数之或先或后,足证意式论常自相矛盾。—990b23

3.本体之外各事物亦有意式,这不符常习:—991a8

4.意式无补于可感觉事物—991b9

5.若以意式为数,引起若干疑难:—991b26

6.依意式论数,这需要第二第三类的数系,此未见说明;—991b32

7:意式数中诸单位亦引起若干疑难;—992a10

8.线、面、体亦然——点的性质亦未明。—992a25

9.意式论未及动因与极因;—992b1

10.“大与小”作为物因,不能解释动变;—992b9

11.意式论主有元一而并未证明事物何以成一。—992b18

12.假设一切现存事物均具相同要素是荒谬的。993a10

章十各家所论万物原理莫出四因之外,哲学就旨有研究四因。993a11—993a28卷(a)二概论学术研究

章一学术研究——人智薄弱而真理不易识,然知识之积以渐,虽常人亦各有所贡献。993a29—993b33

章二四因均不能作无尽系列,种类也不能为数无尽。994a1—994b32

章三各种研究与教授须有各别的方法。994b33—995a21卷(b)三哲学的主题

章一怀疑而后能学问,审辩而后能解惑——列举哲学研究十三类主题。—995a22—996a18

章二1.事物或全备四因或不全备,是否由一门学术统研四因?—996a18—996b25

2.研究本体的学术是否亦研究各门学术之通则?—997a14

3.哲学是否统研一切本体?——是否另有研究事物属性之学术?—997a25

5.哲学若不只研究本体,应否并涉事物之主要属性?—997a34

4.有无不可感觉本体(如通式或间体)?间体何在?有无间体之学?—998a19

章三6.事物之第一原理为科属抑为品种?倘从科属,则以最高科属为第一原理毋宁以最低品种为第一原理?998a20—999a23

章四7.是否有脱离个体而独立之抽象事物——

通式可否与物质分离?999a24—999b24

8.第一原理于类为一,抑于数一?1000a4

9.一切事物若基本原理相同,何以有可灭坏与不灭坏之别?—1001a4

10.实是与元一为本体抑为属性?两者若非本体,一切普遍名词均非本体。若为本体,一切事物均将合一而成是。—1001b26

章五13.数理对象,如数与图形,是否本体?早期思想家以实物为本体;近代思想家以抽象为本体。1001b27—1002b12

章六14.应否假定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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