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混沌 - 第5节 与贼同醉

作者: 从维熙3,857】字 目 录

时候我走在队伍的后边,把五毛钱扔在那儿;收工的时候,我走在队伍的前面,当着大家的面,再把钱拾起来交公——就这么简单。你想想,在这块兔子也不拉屎的地方,连个人烟也没有,谁能把钱丢在那儿?嘻嘻……这戏法还真灵验,我成了场里的标杆!”

我笑了,笑他的鬼把戏,叫我们猜了个准;但是却把劳改干部,骗了个底儿朝天。如果事情到此刹车,下面的事情也许就不会发生了——可他把酒瓶喝了个底朝天以后,又对我吹起他神偷的本事来了:“我在年前回家探親,在回来的火车上碰见一个老太太,她挨着我坐着,怀里还抱着她的小孙孙。我以为她的包袱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呢,便顺手牵羊地拿了回来。可是回到场里打开一看,净是些尿布片片和喂奶的奶瓶一类的玩艺。里边还有一个纸片片,那是一张选民证,我记住了那老太太的名儿,她叫崔风莲。‘吃大轮’(在火车上行窃)的碰上穷光蛋,算是打雁的叫雁给啄了眼,不过,这时候倒也算有了它的用项。”说着,他把藏在炕洞里的小包包,拿到炕上抖落开来,从中拉出来几片白白的尿布,像是扭秧歌似地,在地上扭动起来。

是好奇?

是誘惑?

当时我也说不清楚,他究竟触动了我的哪一根神经,反正我一个鲤鱼打挺,从炕上跳了下来。我拿起那张选民证看了看,那个被窃的老人63岁,正好与我母親同庚。我母親昔日来看我。坐的也是这趟火车,在冬季的大雪天,肩上不仅背着给我和张沪送来的东西,手里还要拉着她的孙子——那两只小脚走在遍地皆白的雪路上,一走一滑。要历尽艰辛,才能把她那份老母親的心,送到我和张沪面前。而“何大拿”真是丧尽天良,居然在“大轮”上,偷一个老人——甚至把老人喂孙子的奶瓶奶嘴和尿布,都给扒窃来了——而我却与他同饮同醉,我还算是个两条腿的人吗!

此时,“何大拿”已然更换了那几片尿布的用法。他从扭大秧歌,变为反串《西厢记》中的红娘。他一边扭动着腰肢,一边唱道:

叫张生

你莫担惊莫害怕

我慢慢地走

你慢慢地爬

“‘何大拿’!”我突然喊了一声。

他没有理睬我,继续在半醉半醒中得意地演着他的红娘。

我却尽量从醉意中自拔,开口责骂他道:“你他媽的偷谁不好,为什么专偷一个老太大?你有親娘没有!”

他停下了扭来扭去的京剧台步,反chún相讥道:“秀才,你小时候是用尿布擦的嘴吧?说出话来怎么又臊又腥?”

我血涌心扉,朝他高声叫道:“混蛋!”

“我告诉你,干我们这行的手上是不长眼的,谁他媽的知道包包里是尿布,让雁啄了眼的事,说明我手生了。”

“你是你娘生的吗!”

“你怎么骂人?你把你老娘也带进劳改队里来了!”

“在狼窝就得学狼叫,这是我的一大进步。”

“放你媽的狗屁!”他先把尿布朝我脸上掷了过来,然后如同猛虎捕食一般,整个身子向我压了过来。

我闪开了。

“何大拿”踉跄着身子,倒在了炕沿上。我趁势从他身后,狠狠地踢了他一脚。

他一声未吭,反过身来挥拳朝我脸上打来。我只感到头“嗡”地一声,面部一阵火辣辣的疼痛。这一拳激怒了我,我抄起刚才煮饺子用的脸盆朝他砸了过去。脸盆砸空了,发出“嗵”地一声响。趁他还在发愣的当儿,我猛扑过去,朝他脸上打了一拳。

他嘴角出了血。那鲜红的血滴,使我昏热的头脑略略清醒了一些;但此时的殴斗,已经慾罢不能了。他用袖口抹了抹嘴角的血,张开两只像老虎钳子一般的手,向我的脖子夹来,我虽然闪过了他的双手,却没有防备他的光葫芦头,他那如同铁头僧一般的脑袋,猛地撞在了我的肩上。我后退了几步倒在了墙角,他不失时机地扑了上来,把我压在了身下。他一边骂着:“老子今天好好教训你这‘吃屎分子’。”一边左右开弓地抽我耳光。

起始,从没有打过架的我,有点被这突发的强力,震慑住了,又想到这场殴斗是我挑起来的,他要是到此住手也就罢了。可是这个无赖不依不饶,似乎我成了他身下的一个驴儿,任他在我身上施威。这种带有侮辱性的姿态,终于再一次激起了我的酒劲,我乘其不备,伸出一只手来捏住了他的喉咙,狠命地掐着不放;他正在喘粗气的时候,我拼命地用力一推,将他从我的身上掀翻在地。我毕竟比他年轻几岁,两个人在地上滚了几个滚儿以后,我终于以牙还牙地将他骑在我的身下。他几次想再现刚才打我时的辉煌,但都没能得逞——在此时此刻,我已然把他打得鼻青脸肿。

“服不服?”

“不服!”“何大拿”铁嘴钢牙,喷了我一身血污,“就凭我这出了名的佛爷(窃贼的内部称呼),能跌在你这‘吃屎分子’的手下!呸!”

我再一次大打出手。

他在我身下当真没有求饶。

这时同号的成员回来了,把我们拉开,说要去禀报队长。“何大拿”的酒兴,似乎在这场殴斗中挥发尽了,他忙拦住了同号人的衣袖,自我解嘲他说道,“别去,这是我和秀才喝醉了酒。两个人闹着玩呢!”很显然,他是怕把事态扩大,五毛钱的丑剧连同在车上行窃的事,都亮了底儿。

……

这是我在劳改生涯中,惟一的一次与人斗殴——不是与我的同类,而是与一个地地道道的贼。当天的月光很亮,何大拿没来得及擦一擦他那张血迹斑斑的脸,就躺在炕上扣开了呼嗜。我久久没能入睡,掂量着自己是不是在返祖成猿?想来想去,我这一次打架,是为我的多灾多难的母親与我受难的小儿子而打的——如果“何大拿”不是偷了一个带着孙子的老太大的东西,而是偷了一个别的什么人,或许这一切就不会发生。在这年节的日子,我太想念他们了——那一老一小是为我和妻子而受过的。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我的那次殴斗行为,从人的生存哲理上伸延开来,仔细反刍一下那天晚上的行为,我的退化行为,颇有点类似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中,那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开始是一条十分温顺的家狗,但是在几次被转卖的过程中,它历经了主人无数的鞭挞与同类之间的相互厮拼。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它在自舔伤口之后,不断强化自身并消失了原有的驯良——最后,巴克不但成为狗群中的天字第一号,还成了荒原上狼群中的领袖。

我不是狼。我是人。但是人在严酷的环境中,也会像巴克那样失去温顺。

这是我的进步?

还是我的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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