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混沌 - 第2节 从“土城”押往茶淀

作者: 从维熙15,556】字 目 录

不感兴趣,能活下去是囚号的第一宗旨,在这一主导神经指挥之下,牙膏、牙粉、鞋底、棉絮,无所不吃;至于吞吃这些东西是否具有延长生命的作用,人们无心问津,只要让肚子里装进去东西,就能得到精神上的*醉。刑事罪犯这么干,知识分子为了求生在这个环境里也无法脱俗,原中央戏剧学院声乐教师张欣,他在早上去打粥时,先悄悄在饭盆底下挤上一点牙膏,打上熟粥后用筷子一搅动,粥就显得格外地稠。牙膏中究竟有什么化学因子起到了凝固作用,我不得而知,但是那稀粥变稠粥确是事实。当然按照物质不灭定律来解释,加上牙膏而变稠了的稀粥,还是那么多的米,还产生那么多的热量,但饥饿中需要用精神幻术来自我解脱。我的“同类”,原北影导演巴鸿告诉我,他在田里经常抓蛇吃,剥掉蛇皮,就地用柴火棍儿一烧,半生半熟时入肚不但解饿还香得很哩!有一次他的“同类”在田埂上捉到一条蛇,正要剥皮时,劳改队长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的第一个动作不是急忙把蛇扔掉,而是“咔”地一口先咬下三角形蛇头,并迅速把蛇头吐到埂捻下的水沟里;第二个动作是把无头的蛇装进衣兜,让蛇已然成为他的“进口货”时,才回答队长的质询。无论怎么说,那条在衣兜中蠕动的死蛇,他也没交出去,队长口头上批评两句,走走过场也就算完了。至于在菜地吃菜,收稻子时吃生稻谷,则更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我虽然没有饿到那样的程度,但是采一些绿树叶回来,放在暖瓶里泡食以解饥,或到萝卜地干活时,偷偷拔几个萝卜吃是常有的事。其实,萝卜是助消化的,越吃越饿,但在当时几乎无人考虑生理学中的因果关系,肚子中有食就是最大的精神自慰。

我所在的583分场,中队建制约百人左右,因饥饿而导致的浮肿号约占1/2左右。严重的不断死亡升天,其他的病号有的只能在炕上挪动,而不能下炕走路;有的虽能走路,两腿一按一个大坑。浮肿是自下而上地发展的,濒临死亡的病号连生殖器都肿得怕人,脑袋肿得像个老窝瓜。在这种形势之下,人人自危,便拼命往嘴里塞食,以挣脱死神的拥抱。

这里,我不能不写上一笔知识分子在饥饿的生死劫中,自身素质上的亮点和霉斑。当时,巴鸿告诉过我这样一件令人悲恸的事情:有个“右派”叫林澄,他是协和医学院的高才生。由于兴凯湖缺乏医务人员,他到兴凯湖二分场服劳役后不久,就被调到八分场犯人队去当狱医。在劳改单位狱医是最吃香的,因为他不但给犯人看病,还给劳改干部看病。无论从生活待遇上和政治待遇上,都和一般服劳役的老右有着很大的差别。住房是单间不住大连炕,吃饭吃干部小灶而不吃囚号的大伙房;相对他讲,他还有一定的行动自由,背起红十字葯箱来,可以涉足劳改农场的每一寸土地。饥饿对于林澄不存在,训斥对于林澄也不存在,是刑事犯和政治犯羡慕不已的一份差事。但林澄对此并不感到有丝毫幸运,正好相反,他觉得他和许多献身国家建设的知识分子,都不该承受这样的劳役惩罚。为此,一天他趁在田间巡诊之际,一个人躲在小土坡后,掏出红葯箱中的手术刀片,割开了腿部大动脉,面对波浪滔滔的兴凯湖以死抗议五七年对知识分子的“仁政”。他出身于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古代传统中的“士可杀而不可辱”的生活信条,潜入他鲜红的血液和每个细胞。他用自己的死,在“太阳岗”为这一时代的殉难者,立起了一座非大理石的苦难纪念碑。

我没有死的勇气。

我是弱者。惟一能够实践的是:洁身自好,尽量尊重自己的良知,在那样一个环境中,做到这一点也并非易事。记得,那是1961年的寒露时节,古农谚中说“农十月,高粱红”,清河农场的高粱地却缺乏那种醉红的色泽。这儿是开发出来的盐碱地,高粱不易成活,尽管场里种的是抗碱的多穗高粱,但十月秋阳中仍然难见高粱的红色。尽管这是高粱绝对欠收的年份,囚号们对于收割高粱,还是有极高的热情。如果把收割高粱,比喻成蝗虫飞进了庄稼地,那是有些夸张,因为这些浮肿的囚号,既无蝗虫的翅膀,也无蝗虫一跳八垄的弹跳能力;但是蚕食起生高粱米粒来,却不亚于蝗虫过境。他们先把高粱折倒在地,穗头部分铺上一块手绢,用鞋底一搓,高粱粒儿就滚滚而落;然后把手绢往嘴里一扬,当场偷吃,或把手绢里包着的高粱粒儿抖进衣兜。如此这般,周而复始,好在前后左右都有青纱帐遮目,饥汉们当然可以美美地野餐一次。我的胃不习惯于嚼食生粮——尽管它对我有强大的誘惑力——我手拿镰刀割砍高粱时,不断把甜甜的高粱秆儿伸进嘴里,按照营养学的解释,人体不可缺乏糖分,那不长穗子的矮子高粱,甘甜程度和甘蔗相差无几,我觉得补充人体内的糖分,或许比吞吃高粱粒儿,肠胃吸收得更加直接。

领班干活的小队长是我的一个同类,对这些只装没有看见。但到收工集合站队时,他在队列前呼喊开我的名字。

“有事吗?”我诧异地问道。

“今天是你‘值星’(值星是值日的同义语,即轮流值日一个星期的意思)。”他说。

我头脑轰鸣了一声,顿时明白了其中含义:这是让我在这儿执行检查任务,要把人们身上带的粮食都检查出来。我装作不解其意的模样,把球踢了回去。我说:“小队长,‘值星’是指内务卫生而言,监舍大院之外的事情,没有‘值星’的责任。”

“干活的事你也要管。”他说。

“这不是干完活了吗?”我反chún相讥。

“还有个任务你没完成。”他态度变得蛮横起来。

“什么任务?”

“队长有过指示,凡是到菜园或粮田里干活,集合站队回号以前,都要搜身。”

我急了:“对不起,这差事我没有干过。”

“什么?”他听出我话中的讥讽意味,便指责我说,“没干过也得学着干,政府改造的就是你我的反动思想。”

“我就是不干!”声音是斩钉截铁的。

“你不干不行!”

“我就是不干!”我再次重申自己的态度,为了怕他疑惑我偷了粮食,便把所有衣服兜儿都翻个个儿,抖给他看,“我嚼过高粱秆儿,没带一粒粮食,这是因为我身体还没有浮肿,还咽不下那生高粱米粒儿!”

争吵之际,几个身上揣粮的浮肿号央求说:“小队长,这么办吧!为了不使你为难,我们走到大门口时,要是看见有检查岗,就把高粱粒儿倒在地上喂田鼠,要是没设检查岗,你就高抬一把手,装成不知道。咋样?”

我的这位魁梧而英俊的“同类”,看看事情已然僵到这种程度,便退却了一步。他说:“大伙也得替我想想,队长让我干这份差事,我总得对得住政府。我不是不知道大伙肚子里缺少油水,但也得让我过得去。话得说狠一点,要是有检查岗,都得把粮食扔在道沟里,要是翻出来谁带粮食,那是‘值星’拒绝执行搜身任务而非我的责任。”

我的这位“同类”到底还是把我推到刀刃上了,我表示默认这一条件。一路上我心里虽然忐忑不安,但总觉得没有出卖良知。幸好,那天大门没出现检查岗,事后我的那位“同类”,并没有向上报告我的“恶迹”,因而没有酿成一个事件。过了许多日子,那位“同类”找我道歉,我们都深感自己灵魂深处,深埋着许多杂质,在生死劫难的面前,暴露出知识分子懦弱的霉斑。

冬天来了,饥荒造成的浮肿大面积扩散。上边下令:劳逸结合。遇有风天、雪大,便坐在炕上“认罪学习”,专政机构的词汇叫它“冬训”。封冻的大地上无食可觅了,便倍感严冬之漫长,监舍里无火取暖,大家就围着被子打坐说道:我偷吃过白菜啦!我偷吃过高粱粒啦!我偷过伙房一个窝窝头啦!我偷吃过……夏日里使他们赖以生存的野物,此时都成了犯罪材料,因为凡是产生在这块土地上的东西,哪怕小到一个菜帮菜叶,也都姓公而不姓私。于是在检查中纷纷上纲上线,编演着一出既荒唐又虚假的时代闹剧。除了闹剧也有真戏,这事情发生在秋天:我们一个“同类”(名字我记不起来了),因浮肿而死亡被大车拉往“586”,他爱人在某医院是个大夫(模糊记得是西四人民医院的大夫),当时正好来探望他;当她追踪到“586”,对着小土丘痛哭了一阵后,里边居然有了微弱的回应。凭着医生的职业敏感,她意识到丈夫可能只是假死,便扒开他丈夫身上盖着的一层薄薄新土,真是历史戏剧《卷席筒》的今演,她丈夫居然又活了过来。这件奇闻像一阵风一样传遍“西荒地”,成为饿汉们闲扯淡时的热门话题。

当然,这样的奇闻少到绝无仅有,“586”坟连坟地连成一片,里边埋着的净是饿死鬼。冬天,我有幸在一次割苇子的劳动中,瞻仰过囚号的天堂圣地。它的周围有密密的铁秆芦苇当作屏风,大有要在“天堂”与“人世”间架设高墙之势,没有被秋风吹尽的银白色芦花,孤零零地朝天而立,像是为这些死鬼揷着的一根根招魂白幡。坟场选择在苇塘沼泽中的高原地段,经过常年的风吹雨打,本来就像长圆形豆包形状的小坟头,多数已经成了平地,我之所以能得知那还是死鬼的家,是因为那些地方横七竖八倒着,‘劳改分子×××”的木牌。和兴凯湖的“太阳岗”一样,这儿也有用红砖代替木牌等作坟头标记的,上边的死者姓名已蕩然无存,不知这死者是赵钱孙李,还是周吴郑王。“无名氏”成了他们的统标,我联想到天下父母生养之罪莫大矣!那些新坟之前的牌牌上倒是名姓俱全,而且数量相当之多。

这些人都是“西荒地”各分场在1961年秋冬之际,到这儿来报到的。其中,不仅有劳教分子,连解除劳改的成员(理应成为公民),也挤到这里来凑热闹。我手拿割苇的镰刀,一个个地查阅牌上姓氏,这固然对我有所安慰,但接着就是一连串悲恸的问号:

我们的法律到哪里逍遥去了?

我们一直标榜比“人道”更高的“社会主义人道”又到哪儿去睡大觉了?

那么多“有名氏”,变成了“无名氏”,万一有死者家属来收殓尸骨,该怎么对号入座呢?

就是家属不来收殓尸骨,清明节时来上坟,该往哪座坟上拍土?该哭哪座坟头呢?

找不到答案。

能有答案的就是:求生!千方百计地要活下去。不能倒下来,一旦倒下就要来与这些“无名氏”为伍,过不上一个夏天,有名有姓的张三李四,也就变成无名野鬼。

这些活着的人,分明都害怕到这儿来,但到劳动歇息时,却又都喜欢到这里来转悠。周围芦苇沙沙作响,成群的“苇扎子”(水鸟)喳喳地叫个不停。从这儿一直向南走,就是波光粼粼的金钟河了。那儿有一片片灰的帆,它不知河畔埋着堆堆白骨,它在蓝天和白云之间,编织的是一个轻柔的梦。

至今,回忆起“586”来,还像是一场怕人的梦。当时,尚未泯灭良知的劳改干部,也常常使出浑身解数来为本队成员寻找补充热能的食物。有一件事,使我永生难忘,那天早晨下着初雪,队长让我们集合出工,队长特别强调,希望爬得动走得动的浮肿号都要出去转转。浮肿号们面面相觑,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葯,惊愕地观望之际,见小队长朱诚和徐恭瑾抬一口大铁锅排在队列前头,似乎意识到和“进口货”有关系,便纷纷尾随在队尾,出了院门奔向田野。

原来刘队长偶然发现有两块漏收的胡萝卜地,他叫我们到地里来吃一顿加餐。有人架锅,有人烧火,有人用铁耙和铁锨,去挖刚刚上冻的胡萝卜地。那是少见的劳动场面,人人奋勇,个个争先,身体好一点的干挖胡萝卜的活儿,那些浮肿号有的拾捡干柴,有的当“火头军”。面对着一大锅冒着热气的胡萝卜,囚号们忘记了天上飘飘飞的雪花,忘记了自己是在冬天的旷野上进食,有人竟然呼喊开了:“刘队长万岁!”“胡萝卜万岁!”

由于这一发现,刺激了囚号们的联想,有人拿铁锨到界邻的白薯地里试了几下,居然挖出一块漏挖的碗口大小的白薯。于是,人们疯了般地涌向了白薯地。这块地不同于胡萝卜地,漏挖的胡萝卜,能隐隐约约看见头上枯萎的黄叶;漏挖的白薯都藏在地下,尽管连挖带刨仍难见收获。在这一点上我非常钦佩刘队长的机智,他派人去喊猪棺,叫他们赶着猪来白薯地当雷达探测仪,凡是猪用鼻子往下拱的地方,里边一定有白薯。遇到这一情况,囚号们把猪一脚踢开,顺势来往下挖,就可以挖到白薯(在中篇小说《风泪眼》中,对这一绝妙的细节,我进行了移花接木)。

这位想出轰猪来当探测仪的刘队长,名字我已经忘记了,但是难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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