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不著撰人。〕 翰林内志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 〔绎按:宋志作李肇撰,疑即前翰林志重出也。〕 唐宰辅图二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起高祖迄昭宗,宰相名氏,拜免年月。(见玉海艺文类。) 唐中书则例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百司考选敕格五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敕格作格敕,不著撰人。〕 原叙,尧舜三代,建官名数不同,而周之六官备矣,然汉唐之兴,皆因秦隋官号而损益之,足以致治兴化,由此而言,在乎举职勤、事代公、治物一而已,至于车服印绶,爵秩俸廪,因时为制,著于有司,(绎按,一本有焉字。)书曰,无旷庶官,又曰,允釐百工,夫百官象物,奉职恭位,此虞舜所以端拱无为,而化成天下,可不重哉。(见欧阳文忠公集。) 〔绎按:以上原卷十五。〕 仪注类 共二十八部,计一百一十卷 绎垵,玉海引崇文目同,云始于正辞录,终于卤簿图记,今核计实二十九部,一百二十卷。 正辞录三卷 李至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释按,玉海云,淳化二年七月戊申秘书监李至以新撰正辞录三卷上,崇文目同。 崇祀录二十卷 孙奭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汉旧仪三卷 卫宏撰。 〔绎按:隋志、唐志并四卷,玉海礼仪类引中兴书目云,汉旧仪四卷,今存者三卷,非宏全书,崇文目同。〕 诸州县祭社稷仪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独断二卷 蔡邕撰。 汉官典则仪式选用一卷 蔡质撰。 〔绎按:隋志、二卷。〕 大唐郊祀录十卷 王泾撰。 〔绎按:宋志作王经。〕 礼阁新仪三十卷 韦公肃撰。 〔绎按:唐志、二十卷,玉海云,礼阁新仪,三十卷,崇文目、二十卷,艺文志、三十卷,则此条宜作二十卷,旧本作三十卷,疑误。〕 唐葬王播仪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唐志上无唐字,不著撰人,宋志、贾氏(名失)撰,亦无唐字。〕 唐礼纂要六卷 柳逞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柳珵。〕 二仪实录一卷 刘孝孙撰。 内外亲族五服仪二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书仪三卷 原释,裴氵茝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唐志、宋志、茝作同。〕 书仪二卷 原释,郑余庆撰,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余庆作余度,传写之讹,今校改。〕 家祭仪一卷 原释,徐闰。(见天一阁钞本。) 家祭礼一卷 原释,孟诜。(见天一阁钞本。) 寝堂时飨仪一卷 范传式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祠飨仪一卷 郑正则撰。 祭录一卷 周元阳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家荐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陈诗庭云,唐志有贾琐家荐仪一卷,当即此书。 孙氏仲亨仪一卷 孙日用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唐志、日用作曰用。〕 书仪二卷 原释,杜有晋,阙(见天一阁钞本。) 使范一卷 原释,王晋撰,记开元以后使者所用章奏文牒之式,凡十二篇。(见玉海礼仪类。)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作二卷,宋志、凡两见并作一卷,又有李商隐撰一卷。〕 中礼仪注八卷 王悫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梁南郊仪注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梁上有朱字,不著撰人。〕 新定书仪二卷 原释,刘岳,阙。(见天一阁钞本。) 四季祠祭文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汾阴后土故事三卷 宋志注不知作者。 卤簿图记十卷 宋绶撰。 〔绎按:宋志、上有天圣二字。〕 原叙,昔汉诸儒得古礼十七篇,以为仪礼,而大射之篇独曰仪,仪盖射主于容,升降揖让不可以失,记曰、礼之末节,有司掌之,凡为天下国家者,莫不讲乎三代之制,其采章文物,邦国之典,存乎礼官,秦汉以来,世有损益,至于车旗服器,有司所记遗文故事,凡可录者,附于史官云。(见欧阳文忠公集。) 〔绎按:以上原卷十六。〕 刑法类 共五十一部,计七百一十六卷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今核计实七百五卷。〕 律十二卷 宋志、不著撰人。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律疏三十卷 长孙无忌等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三十卷,不著撰人,今本题唐律疏义。〕 律音义一卷 孙奭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开宝刑统三十卷 窦俨与法官苏晓等撰。 大中刑律统类十二卷 张戣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脱律字,今校增,宋志、无刑律二字,又重出一部,大中作大小,误。〕 显德刑统二十卷 张昭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江南刑律统类十卷 姜虔嗣撰。 唐令三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旧唐志、宋志、并不著撰人,书录解题云,宋璟等删定。〕 梁令三十卷 诸家书目,并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又有梁令三十卷云,朱梁时修。〕 开元格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有开元前格、后格、新格三书,并十卷,不著撰人,唐志、前格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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