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常无為而无不為。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
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无名之朴。
无名之朴,亦將不欲。
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為、為、化韻(歌部,為音訛,化音呵),樸、樸、欲韻(侯部),靜、正韻(耕部)。奚侗:為、化韻,作、樸、樸、欲韻,靜、定韻,蓋「正」一作「定」也。高本漢同,「正」、「定」二字兼收。鄧廷楨同,惟未及「作」字,云:「正,一本作定,靜、定亦韻也。」
謙之案:五十七章「我無為而民自化」,亦為、化為韻。莊子大宗師:「偉哉造化!又將奚以汝為?」在宥篇:「處無為而民自化。」天地篇:「無為而萬物化。」秋水篇:「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皆為、化為韻。又靜、定為韻,楚辭大招靜、定韻,其例證。
顧炎武曰:「樸」,古者普木反。老子:「〈亯攵〉兮其若樸,曠兮其若谷,渾兮其若濁。」「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無名之樸,亦將不欲。」「我無欲,而民自樸。」(唐韻正三燭)
江有誥曰:「靜」,疾郢切。按古惟有平去二聲,至魏、晉始間讀上聲,當與清、勁二部並收。老子為政篇「不欲以靜」與正協,洪德篇「清靜」與正協,淳風篇「我好靜」與正協,「歸根曰靜」與命協。以上去聲(唐韻四聲正四十靜)。
右景龍碑本四十八字,英倫本、河上本同,傅本四十九字,王、范本五十字。河上本題「為政第三十七」,王本題「三十七章」,范本題「道常無為章第三十七」。景龍碑經文下原空六格,接下銜名「前重光觀都監齋兼知威儀事至神龍元年名入龍興觀檢校觀主張眘行」共二十九字。以上經碑正面,共道經卅二行:前廿九行,行七十一字;後三行,行七十字。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