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破,其微易散。
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乱。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為者敗之, 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 ,故無失。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
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持、謀韻(之部,謀,明丕反),散、亂、末韻(祭、元通韻,散音綫,亂音戀,末音蔑)。土、下韻(魚部),貨、過為韻(歌部,貨,平聲)。案散、亂,元部,末,祭部,此祭、元通韻。鄧廷楨:持、謀韻,云:「謀,古音在之、咍部,凡詩五見,皆與蚩、絲、丘、期、媒、姬、思、騏、時等字為韻。」又散、亂韻,木、末韻,土、下韻,始、事韻,貨、過為韻。高本漢:持、謀、有與泮、散、亂相間為韻,木、末韻,土、下韻,欲、學與貨、過、為相間為韻。
顧炎武唐韻正卷六十八尤:「謀」,古音媒,引老子此章。「不兆而自來,繟然而善謀。」旁證:莊子知北遊篇:「形若槁骸,心若死灰,真其實知,不以故自持,媒媒晦晦,無心而不可與謀。」吳棫韻補十月:「脆」,昌說切,易斷也。老子:「其脆易判。」案「判」,河上本及碑本作「破」,「破」字無韻,從傅本作「判」。
又木、末為韻。李賡芸曰:「按末、土、下皆韻也。末字當讀上聲如姆,而廣韻十姥不收。」鄧廷楨曰:「木為侯部之入聲,末為祭部之入聲,非韻而以為韻者,乃古人文字雙聲為韻之例。詩車攻『弓矢既調,射夫既同』為韻。思齊『小子有造,譽髦斯士』,造、士為韻。載芟『匪且有且』,且讀若苴,『振古如茲』,且、茲為韻。是其證也。」
夏燮述韻(卷八)曰:「古貨與化通,詳唐韻正,亦古平音。老子『不貴難得之貨』,與過為韻。」
右景龍碑本一百二十五字,敦煌本、王本同,河上本一百二十三字,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二十九字。河上本題「守微第六十四」,王本題「六十四章」,范本題「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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