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余亦釋然。
庚子,同呈夏國誓表,詞極恭順。令二府擬撰誓詔,又令依例回賜,又令十四朝辭,十五日進發。
李彀奏:青唐送到契丹公主,年六十四,頗能語言,自云宗真之女、洪基之妹,願早到京師,一見北使,詢虜中動靜。上云:「宗回奏亦然。」
又奏胡宗回得十一月二日朝旨,但行下王瞻相度施行,不肯果決。余等皆云:「宗回當如此施行。若便令王瞻歸湟州,若瞻異日以為可守,是今日不當棄去也。令相度可否,申取帥司指揮,若不可,待報,即一面依朝旨歸湟州駐劄,亦曲盡之矣。」上云:「李彀欲棄鄯州,但一切苗履之言爾。」夔初以為如此。
辛丑,北使見於紫宸,退狀,赴垂拱宴,酒五行,未後乃罷。
壬寅,同呈草定夏國誓詔,送學士院依此修寫。又夏國表中犯真廟諱,令牒宥州報本國施行。
秦希甫奏:「王瞻、王厚盗取邈川、青唐府庫中金銀等物,因此致變,反殺牟心欽氈等以滅口,及分遣走馬及將士等,走馬後至,所得亦不貲。」詔令希甫及胡宗回、李譓體量詣實聞奏。
是日,差陳愷句當剩員所,劉燾编修密院文字。奏事退,赴相國罷散道場。尚書省御筵,薄暮乃罷。是日,虜使謝射弓利物,至未時,聖上不肯重行立班。
癸卯,習上壽儀。
甲辰,忌。
乙巳,興龍節。
丙午,歇泊。
丁未,旬休。出華嚴齋僧,赴樂昌周祥道場,及拜大名影堂,同周秩及長老齋罷歸。
戊申,集英大宴,申後罷。
己酉,人使辭紫宸,茶酒,巳正罷。
庚戌,歇泊。
辛亥,呈邊奏,熙河乞立溪巴温於鄯州,及令招誘疊州首領。又令根究熙河司户虞大猷下落處,及令講求种朴尸首。
再對,差正旦伴射等官賈巖借馬軍都使、觀察使。
是日,蔡元度留身,乞宮觀。當日晚,差蘇珪封還表,宣召。
壬子,同呈差熙州通判孫适提舉熙河弓箭手,替李夷行,以上旨令罷夷行故,夷行以書言邊事多失實也。
熙河陣亡將官魏針等贈官推恩。秦希甫奏言:「見薛适、曹絃等言:王瞻、王厚盜取邈川、青唐府,已差纮一就前去河州體究。」因面陳:「纮乃臣姪,轉運司自不曾差權句當公事,所言如此,而希甫便委之體量,尤不當,恐須放罪改正。」上云:「須罰金。」遂令罰希甫二十斤,運司十斤,纮遣歸任。李彀言青唐探報危急等事,且云胡宗回避棄地之責,故不肯依朝旨,令王瞻退保湟州等事。是日草定,欲以趙懷義知鄯州,王瞻為都護,而宗回云:「懷義幼弱不勝任,恐國人不服。」得旨,别草定,來日進呈。
再對,路昌衡乞狄諮為定州副總管。余云:「諮與一在京宫觀足矣,不足施行。」上云:「總管自當朝廷選擢,何可乞。」王餘應年八十,乞宮觀或致仕。上云:「令致仕。」余云:「餘應亦歸明之後,藏才族王氏世守豐州,與折氏等,慶曆中為元吴所陷没,仁宗得餘應養之宗帥,待遇與宗室等。故餘應曉音樂伎巧,與都人無異,母折氏,嘗召入内。」上云:「如此與宮觀不妨。」
是日元度押赴都堂,再上堂,馬上表。晚遣劉友端封還文字,宣召。又批付中書,令諸處不得收接文字。
癸丑,同呈:以隴拶為河西節度使、知鄯州,與王瞻同為都護;瞻依舊熙河鈐轄、隴右沿邊安撫使、都巡檢,與隴拶同管句軍馬司;以趙懷義為廓州團練使、同知湟州、湟州管下同都巡檢使。隴拶候朝見訖降制。候溪巴温順歸,蕃情順服,令歸其大小首領,如青歸論征、捨欽角四之類,速具聞奏,依格優於除官,差充地分都同巡檢。溪巴温如能歸順,願同隴拶在青唐,同小隴拶在溪哥城居住,並聽從便。是日,卞再入,猶别班奏事,遣人來云:「此文字莫不須忙。」余云:「青唐危急,此事不可緩。」遂得旨,令依此指揮。
郭知章奏,乞朝見。從之。上猶疑已貶不當朝見上殿,余云:「面謝泛使,有使事當面奏,不可不對。」上從之。
又詔陝西、河東經略司,夏國已進誓表及降誓詔,令不得侵犯及收接投來人口。
卞是日押入視事如故。
甲寅,同呈郭知章分析不赴插宴。余與夔云:「恐當併計。」上云:「兩制行遣,何嘗論法,恐虜人緣此不肯嗟程插宴,害事,不可不行。」令使副各罰銅二十斤。
再對,以郝惟幾知通遠軍,曹譜知霸州。因言:「通遠闕官累日,不敢不慎擇。惟幾官序、人才及有戰功,谱亦為監司及曾孝廣所稱,故擢之。」
乙卯,立春,朝崇政。
同呈李彀奏青唐利害,乞立溪巴温,且言王瞻一罪魁,不足惜,一行將佐何辜,乞早令還湟州等事。上猶疑昨日指揮令溪巴温從便歸鄯州,卞遂和之。余云:「向者陛下嘗云:『王瞻朝出青唐,則溪巴温暮入』,此無疑矣。今縱不聽其從便,能令溪巴温不入乎 與其令彼擅入,不若聽其從便也。今日青唐之變,擾攘未定,排難解紛,固當如此;若更守株,瞻等陷没,或更有不測之變,則朝廷更難處置。若朝廷必欲有鄯州,則西有湟,東有洮,鄯州亦難立矣,隴拶其能國乎 異日以漸消磨,亦必為朝廷有,不患不如府州折氏也。今日若不如此措置,儻有人能保王瞻不陷没,南北别不生變,則昨日指揮猶可追改也。」卞默然不敢措一言,上遂曉然。又熙河探報:郎阿章云:「本無背漢意,為人所鬬亂故如此。」令宗回更切多方招誘,及倍恤其家。又新歸順結绝洛吴擊敗多羅也族,殺傷其父子,令速具洛吴切狀聞奏。又詔李譓,如雇召脚乘艱難,人力困敝,未可般運打繩川板築所須,即具奏聽旨。再對,呈軍領司闕,上令差張宗高。余因言:「青唐之事,從初始合如此處置。國人本以不平瞎征父子篡奪,故欲逐之,而立董氈之後,朝廷當助順,為之建立君長,乃仁義之舉,反欲因其擾攘,而奪其地,人情所以不服。臣自七、八月間,累與章惇爭論,以謂理當如此,適會惇、卞兩人議論叶同,已而瞎征、隴拶出降,臣無以啟口。今日變故如此,已是誤朝廷舉措,若更遂非固執,萬一更有不測之變,何以處之 」上云:「已降指揮如此施行。」余云:「臣固不當更喋喋,然十六日進凝隴拶指揮,卞猶以為未須急,兼恐更生異議,望陛下聖斷,更賜主張。自紹聖以來,經營邊事,所向無不如意,不幸於此生事,狼狽如此,今但且於已然中且多方醫治,庶稍弭邊患,兼不失鄯州之名,亦足掩覆四方觀聽爾。昔人以火喻國事云:『曲突徙薪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蓋曲突徙薪,言雖見聽,消患於未然,何功之有 然見聽者少,其言雖驗,亦不足為功,及火患已成,焦頭爛額以赴救者,皆有功之人也。今日措置,已是焦頭爛額,臣從初爭論,正曲突徙薪之比也。臣之所以惓惓者,今已焦頭爛額,而論者未免有惑,願聖意深察安危之幾,知言者不可輕信爾。」上云:「甚好。」
上自十四日視朝,覺倦怠不快。再對,因問聖體如何,上云:「口為吐逆,早膳至晚必吐,飲食皆出,兼嗽,食減,又坐處腫痛。」余云:「此皆虚證,須補理將養。」上云:「眼補中丸至百丸,硫黄鍾乳藥俱喫。」余云:「脈證如此,服不妨,醫者以陛下富於春秋,初不敢進温熱藥,恐即虚陽,今進此等藥非得已也。嗽雖小疾,然不可久,春氣至,即肺更不得力,宜速治之乃便。」上云:「補肺湯之類,无日不喫。」至十五日,御紫宸,坐久,坐中令近侍益火。退赴垂拱,同三省奏事,上頤領寒噤,语極費力,色益不快。再對,余又問聖體,上云:「吐逆、痰嗽皆未退。」余云:「醫者以謂,虚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冷肺虚當補脾胃,實瀉其子則虚,亦不可瀉,愛養脾胃,則肺自安。此不可不留聖念。」上云:「亦如此語。」至十六、十七、十八日,皆云吐未已,嗽亦不減。自十五日隔上殿班,至十八日方引一班。余云:「十九日、二十日皆休假,必得休息。」上云:「然。」余又云:「氣虚冒犯,呼吸風寒皆不可。」上云:「逐日直在殿中,除一到兩宫外,不曾出。」余又云:「延和北向,尤不可坐,先常於迎陽門引後殿公事。」上云:「邇英自可坐。」余云:「邇英尤温服。」上又云:「崇政亦可坐。」余云:「但行太遠爾。」丙辰,懿德忌。卞言:林希子林獻在真州,无所不為。
丁巳,旬休,
戊午,改六參為常陽,隔上殿班。是日風寒,與三省同問候。上云:「吐逆未已,早食晚必吐,又小腹痛,下白物,得醫官陸珣木香金鈴散,頗有功。」余與卞云:「此藥極好,若用熱酒調,尤速效。」上云:「祇為喫酒不得。」又云:「煎生姜汁下藥,吐少減。」余云:「不易喫。」上云:「若辣藥皆喫得。」余再對,因言:「臣不識忌諱,累曾冒犯天顏。緣聖體未康和,須留意將攝,傷氣莫甚於情欲。臣等衰殘,非屏绝世事,岂能枝梧;陛下春秋鼎盛,氣血方剛,於愆和之際,稍加節慎,至稍安和,無所不可。」上云:「極自愛,居常亦自節慎。」余云:「此乃宗社之福。」余自十七、十八至此,凡三以此進諫,上但云:「甚好。」是日,同三省呈邊報,初欲止以單子進呈,上云不妨,遂一一進呈。
再對,上諭:「張商英稱鄒浩。」余云:「不知何人有言 」上云:「對曾孝廣言:『刑房有文字,鄒浩做,卻以此大名節,岂肯要人物!』」上又云:「是甚大名節 」余云:「商英素不慎語言。」上云:「此人終不可在朝廷,與一待制,令作郡不妨。」余唯唯而已,退同三省已取問兩人者。
己未,同呈邊報,王厚申:省章峽蕃賊作過,势甚熾。
庚申,同呈胡宗回奏,已差使臣催王瞻回湟州。
辛酉,同呈引見瞎征等畫一指揮。
自己未大風雪,虜使至畿内,人馬多凍倒及有散失者,接伴申,恐一齊入門不及。下開封府,令根尋不見人馬,尋皆得之。是日,早出洽。
壬戌,同呈邊報。再對,呈府界按閱將兵殿最賞罰。並如所擬。
上自十四日以後愆和,至是日甚一日,輔臣無日不問聖體安否。但云吐逆或泄瀉,飲食不美,補暖藥服之甚多,未有效。醫者亦屢來告以聖體未康,脈氣虚弱。然宫禁中莫敢言者,雖兩宫亦不敢數遣人問安否,余不勝其憂。
是日,聞安豐王氏甥女喪,早出。
癸亥,式假不入。是日,虜使入見,聞上坐甚晚,又傳宣宰執至午時,方再坐垂拱小宴,止三刻而罷,樂節皆減損。又傳宣二十七日權不視事。遂入劄子問聖體。
甲子,會都堂,再入劄子問聖體,自是日入劄子。
乙丑,宅引。
丙寅,假。
丁卯,歲除享先。
賢妃以九月八日降制册立中宫,以二十六日習儀,二十七日發册。正言鄒浩自試院中出數日,乃以二十五日上殿,論册后事不當。是日批出:除名勒停,新州羈管,仍令開封府當日差人押出門。二十六日,習儀殿廬中,三省得御批,以吕嘉問舉官不當,削一職,仍展三年磨勘。已而御史左膚論開封府遲留,浩不即日出城,又於城外稽留數日。下嘉問問服,既又送御史臺,令元差人具析,有何人祖送浩者。上亦面諭云:「士大夫有易節自别門出,别勞送之者。」而所差人不識往還之人,御史臺乞展轉推究,遂悉得其姓名。有王回者,乃葉祖洽所薦,得堂除都講,與浩甚密,且有簡往來,臺中詰之,乃能誦浩所上章幾二千言,蓋嘗預議也。回除名勒停,候合敘日取旨。餘出謁者皆衝替,有贈遣者追官勒停,本人罰金。蔣之奇以簡與之,并葉祖洽、吕嘉問皆落職小郡。既而又攝浩弟治詰之,得朱紱、傅楫輩嘗赆以金者,亦皆追停。又遣鍾正甫就浩於新州,除已得罪者,更有曾餽赆者否。未報間,曾孝廣又以張商英語告。先是,周穜嘗稱浩,同難方天若以告,蔡京以上聞,天若皆貶。又黄履言劉禹錫、唐介等事,欲徙浩内地,上以其初無所論,至日乃言,疑為人所使,亦貶亳州。周常稱履公終是好人,又言浩當還,貶柳州監酒。又曾誠素與浩往還,或云誠乃嘉問壻,浩本誠所薦,亦送吏部與外任差遣。傳者多失實,故書之。元符己卯九月七日晚,宣召學士蔣之奇至内東門,既入見,上指御坐後文字以付之奇,云:「皇帝所咨近日請建中宫事,劉賢妃柔明懿淑,德冠後宫,誕育元良,為宗廟萬世之福,今中宮將建,非斯人其誰可當 所宜備舉典册,以正位號。」之奇讀訖請曰:「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