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非不懷戀聖世,然因循尸素已久,必待如章惇、蔡卞而後去,則於臣進退之義實所未安。臣於此時得不以罪戾而去,陛下於臣之賜厚矣,必待有罪乃許其去,亦非所以保全老臣之意。」上云:「累與皇太后言,卿在密院宣力累年,今日與眾人不同,無可去之理;亦嘗與言事官論及此,卿豈可去。」余云:「陛下眷厚,朝廷驅策之意固如此,在臣進退之分,亦不得不然。」上又云:「密院赖卿久矣,岂可去。」余云:「密院既無邊事,人人可為,何必臣而後可。然臣今日未嘗喋喋上煩聖德,俟山陵乃敢請。」上因言:「邊事雖已寧,自韓忠彦是元祐中同棄城寨者,恐所見有異。」余云:「臣亦察知忠彦意,常云,今日邊面濶遠,難照管。然今日城寨尤不比前日,不惟不可輕議棄捨退縮,若備禦不至,異時西人萬一犯順,若一處為西人所破,則邊計便須動摇,此不可不慎。」上深然之,云:「若破卻一處,則他處皆動摇必矣。」上又云:「茶馬事亦不可罷。」余云:「茶馬歲課二百萬,元祐中所不能廢,今若罷去,則邊費及歲買馬二萬疋將何以給 」上又云:「不獨茶馬,免役法亦不可改。」余云:「元祐罷免役,天下百姓以為不便,皆願復行,何可改。然不獨免役,常平法亦不可廢。」上云:「此四事且總說與韓忠彦,或因奏對時,對眾說亦不妨。」余云:「臣且當以聖意諭忠彦,俟將來章惇赴山陵,臣當對眾更敷陳上事。」上又云:「近所擢言事官,多紹聖中失職之人,恐懷忿心,議論或過當,卿等可亦說與勿令過論。」余云:「宰執與言事官無由相見,臣無由傳達此意。」上云:「多卿等所屬,岂不令人說與 」余唯唯。余又云:「言事官固難戒以言事,其議論過當亦必不免,但斟酌取捨在陛下爾。其次則宰執當上體聖意,每事持平,處以義理,則言者亦足戒也。」余又請問朱彦何以罷御史,上云:「無他,只是令改郎官。」余云:「所陳必有不足以當聖意者。」上云:「有一劄子亦好,只是論議與陳瓘等不同,故不欲處以言職。」因盛稱陳瓘論議多可取。余云:「龔夬亦强果敢言。」上亦稱之。師朴曾報,上云:「彦奏對無取,兼所見有異,不宜處以臺職。」然不曾請問其詳,故余復及之。余又云:「外議亦疑彦為徐彦孚、吴居厚所薦。」上云:「此亦不妨。」遂退。至簾前,具陳:「子莘妻入謝,蒙聖恩傳宣撫諭,又勞問丁寧,臣何以仰稱聖眷。」遂再拜。太母云:「亦曾說與,令以上尊歸與父作上儀。」余云:「上感聖恩。亦曾蒙賜茶,以外廷不敢具章表稱謝。」因言《時政記》如上前所陳,亦許令進入。余又言:「臣當日與蔡卞並立,聞卞云:『在皇太后聖旨。』卞卻曾於簾前自云:『當依皇太后聖旨。』與臣所聞不同。臣今來不敢更改,但依實云『在太母』。」亦然之。
甲辰,同呈押班馮世寧磨勘改延福宫使。
又令胡宗回常優加犒勞及照管趙懷德并三偽公主,以昨日上旨令草定也。
再對,以李昭珙押賜夏國登極銀絹各一千五百,用治平四年例,以六月差官。
以樂士宣為山陵行宫巡檢,替閻安,以安權提舉修内司。近以閻安為入内押班,以樂士宣為前省押班,皆中批也。
是日,上又言:「三省文宇多遲滯。」余云:「以經歷處多,三省六曹皆得一兩日限,又有假,故每一文字須旬乃可出。」【昨日獨對,上已及此,頗患其留滯。余云:「三省天下政事根本所在,忠彦才力雖不足,頗聽人言语尔。」】上云:「三省與密院文字,多少相較幾何 」余云:「密院十分之一二爾,尚書省乃萬機所在,密院邊事息則益少,非其比也,逐日進呈文字不過一二内臣及武臣差除爾。三省議論、所降號令,无非繫天下休戚,以至進退人材,區别中外臣寮奏請是非,無非大事,岂密院所可比。」上亦矍然。余因言:「近聞陳瓘論司馬光等復官,不知為有罪無罪,不審聖意以為如何 」上云:「三省云何 」余云:「三省未嘗與臣語及,臣亦不敢預議,不審陛下以光等為有罪無罪 」上云:「莫須是有罪。」余云:「聖意如此,臣乃敢盡言。紹聖中以光等有反逆心,謀廢立事,天下皆以為冤。至於詆毁神宗,變亂法度,則事迹具存,岂得為無罪 如光論免役法,以先朝為剥膚椎髓,岂不是詆毁 而免役之法,天下百姓以為便,而光以為不便,必須毁廢而後已。又如蘇轍章疏云:『鹿臺之財聚而商亡,洛口之倉積而隋滅。』是以神宗方紂及煬帝,可以為無罪乎 紹聖中,邢恕嘗謂臣言,『司馬光以人臣挾怨,與神宗為敵,方元祐秉政事,神宗所行法度,不問是非,一切更改;所用人材,不問邪正,一切斥逐。此其罪已不可勝誅,若言他有反逆心,則是冤枉。臣訝恕之言頗合公論,遂具陳於大行前。大行云:『卿前雖如此說,他別處說得不同。』恕其他姦言,固臣所不盡知,若如此言,則論光之罪可謂當矣。」上深然之,令具以此意諭三省。因言:「大臣及言事官議論亦有偏者,悉以諭三省不妨。」退遂具以聖意白三省,莫不悦服。余又為上言:「元祐之人憤嫉熙寧、元豐之人,一切屏斥,已失之偏;紹聖用事者,又深怨元祐之人,故竄斥廢黜無不過當,其偏則又甚矣。今日陛下方欲以大中至正之道,調一兩黨,則但當區别邪正是非,處之各得其所,則天下孰敢以為非者。若今日但知收復元祐之人,退黜紹聖之人,則不免又偏矣。如此,則與元祐、紹聖何以異 非陛下所欲扶偏救敝、持平近厚之意也。兼臣累聞聖諭,及皇太后亦曾宣諭,以謂有甚熙寧、元豐、元祐、紹聖,但是者則用,不是者則不用,更不必分别此時彼時。若人臣皆能體行此意,則無不當矣。」是日,上諭:「韓忠彦頗平直,李清臣議論極偏,宣仁時事無不是者。」但諭三省云:「朕意以謂大臣中亦有偏者,不須指名也。」又云:「黄履論事亦偏。」又云:「陳瓘論司馬光事,已是曾令换劄子來。」然聽不審也。【又言上云:「坤寧多不利子孫,不若留在娘娘宫中撫養。如姐姐年長,尚且不育,不可令在福寧。」姐砠謂太母所生延禧公主,十二歲卒。】
是日,太母云:「皇子未滿月,極惺惺,會笑,認得老娘嬭子。」
余既退,亦略以上論清臣之語諭朴,并以四事諭之。
乙巳,旬休。
丙午,同呈邊報。
再對,以向子英為環慶第五副將,從苗履所奏也。上云:「太后欲召歸。」余云:「子英得將官,必未願歸。」至太母前亦然之,余云:「若歷將官後,卻召歸不妨。」【是日,召范純禮諭以上論言事官懷忿過當之語。乃范嘗以此開陳也。】
是日,同呈訖,余遂云:「前日已盡以聖旨諭司馬光等事諭三省。」朴遂出陳瓘奏進,上云:「如前日宣諭。」余云:「三省亦皆以為當。」惇云:「如此更無可施行,只進呈訖。」余云:「但是非之論未見於文字,莫可著於《時政記》否 」朴云:「莫須别撰光與公著告命 」上云:「不須,但貶邢恕,於恕告命中具載此諭,則天下皆知之矣。」余云:「聖諭甚切,此臣等思慮所不及。然恕便須行遣。」朴云:「不知如何貶 」上云:「重貶。」或云散官安置,余云:「恐太重,其以有分司某處居住。」上及同列皆然之,遂令以少監分司、均州居住。初,上云與善地,或云滁,或云隨,惇云:「恕曾知隨州。」遂處之均。朴云:「仍須令曾肇命詞。」上云然之。再對,上又丁寧,令諭肇且與明白撰詞,須明著其有罪無罪乃是。尋以簡白開,都堂亦召開面諭。是日,開適當制。【初议,雖不當制亦合草词,开云:「若不當必不草。」】丁未,同呈邊報。再對,移高偉大名都監,劉石淮東。【朴所禱也。】上又諭云:「密院無事,非三省比。」余唯唯而已。
戊申,同呈邊報,宥州牒云:「已戒約邊人不得侵犯漢界。」
再對,以李昭珙知甯州,又以賈嵓子說為看班祗候,仍不候有闕。
己酉,同呈詔胡宗回,令更多方招誘溪巴温、郎阿章等出漢。
又令鄜延候西人差賀登人使,即依例報以天寧節名及日月,再等以御批。
陶節夫奏,乞即移舊弓箭手耕並邊新田,中批以為可取,尋檢會已累有朝旨,令陝西、河東諸路依詳累降朝旨及臣僚所奉施行,仍取情願,不得抑勒。
又以向子華知恩州。
是日,因語及肇所撰邢恕詞,蔣亦誦其語,上云未見,令余寫一本進呈,以翌日月望不奏事,遂寫進入。
庚戌,月望,赴福甯、内東門臨慰如常儀。【是日,上谕:「見邢恕词,極好。曾肇恁地會做文字。」蔣對云:「好箇翰林學士。」余默然不敢答。
辛亥,同呈李譓奏湟州利害,胡宗回相度聞奏。
再對,依三省已得指揮,逐月進堂除差遣及兵將官、知州軍揭貼簿書。
是日,聞龔夬擊京,上甚愠夬,云:「夬所陳皆曾布之語。」夬既自辨,遂請去。然余實未嘗與之通聲聞,蓋小人及近習造謗爾,雖上旨令諭言者勿過,余亦未嘗以此語之,蓋素未嘗交通也。
壬子,同呈邊奏。再對,以河北增置廣威,保捷二萬餘人,舊軍分每指揮例百人,而在京禁軍見闕萬餘人,遂令河北監司及安撫司,揀選願升换在京軍分者,發遣赴軍頭司。蓋欲銷廢舊人,免添新軍分,重疊縻費廪給也,新軍廪給出自西府,舊軍銷減,則逐旋計所減,令運司管認故爾。
又以麦文昞句當翰林司,對移向子履句當軍頭司,以兩人皆願移易也。上以子履太母姪,許之。太母云:「不知了當得否 」余云:「同職五六人,必無不了。」
癸丑,同呈邊奏,范純粹乞朝見,許之。
是日,龔深之來言,得之外議,云近習極不樂,有「無震主之功,而有震主之威」之語,渠亦戒以勿與事,云:「韓、李皆上所新擢,尚且退縮,何必管他!」又云:「但戢斂必無事。」又云陳瓘言,親聞上語,云余與劉友端嘗共事。余帥河東,友端作走馬,同官三年,及其親近,未嘗與之接,其職事亦無西府干預者,修造土木之事,皆三省所行,未嘗有交通之迹。余笑謂深之云:「若能與友端交通,紹聖、元符中作相久矣。」余比亦見范彝叟,云:「上有涵蓄,恐徹簾後必有所為。」又云:「且看祔廟後舉措如何,便可見矣。」然不知所謂涵蓄果何人何事也。
甲寅,无同呈。自邊事以來,蓋無日不同呈,自爾邊鄙無事,稍稍希濶矣。
再對,以閤門祗候歐僅覃恩改供備當職,乞用先朝隨龍恩例除通事舍人,上黾勉許之。
是日,朴云昨日錯與挽詞同降出龔夬三章,一乃擊惇者,一擊京,一乞出惇,遂收之,朴亦未見。今日惇欲留身,既而三省對,具道,上云:「是誤降出,卻令進入。」惇遂留,再拜而退。是日,西府見太母,太母即笑云:「昨日卻誤降出龔夬文字,論章相事極子細。」又云:「已知朝廷待山陵後責降惇不易處。」又云:「是日打揲文字是一老内臣,文字上自批鑿云『不出』,卻誤降出去,亦須行遣。」
乙卯,旬休。
丙辰,同呈牵復前陝漕已宜官。
再對,以傳宣添長入祗候殿侍二十人,當如先朝,權令祗候轉員日正撥入額,免僥倖。上從之。
以閻安再任皇城司。
是日,朴於垂拱及簾前留甚久,云:「言者不可沮折。」上云:「未嘗折他。」開又聞朴多方以言探試上語,恐有所疑,即開陳,然終無之。朴又云:昨在外,保全及召還皆余之力,何敢隱也。開云:「家兄但急於體國爾,其用心豈有他也。」因言其自有求去意,朴堅以為不可。然余請去之心久矣,亦不問毁譽如何,但欲引分奉身而去爾,岂能更與小人紛紛計較口舌也。開所聞大約與所聞略同。近黄安中又云,上目送西云:「大臣不可立黨。」安中殊憂之,然余云不辨也。上近見孫谔論京未去,云「賞罰未明」,上云:「亂道!」谔奮然便欲拂衣,為眾所止,而邦直勸止之尤力,又嘗面沮夬,故朴有所陳。丁巳,无同呈。是日,以王舜臣權發遣蘭州,以康謂卒故也。是日,三省以陸佃權吏書,張舜臣為吏侍。朴云:上稱舜臣老成平穩,又稱純禮、子開,皆以為可用,故稍稍進之。純禮嘗言宣危,謂余、開亦已入疑,然與朴所聞又有異矣,未知何如也。
戊午,赴南郊,宿齋,告元祐皇后復位。
己未,五鼓行事,畢,黎明,还西府。
庚申,末伏假。是日晚,批出,以子開為翰林學士。是日晚,大雨。自入夏數雨,山陵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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