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蜂鸟 - 第10节

作者:【海外百感集】 【7,583】字 目 录

生似的在房子里走了一圈儿。“真是个单身汉住的地方。”她说。

“什么意思?”

“脏啊。”

“缺个女主人哈。”

“赶快找吧。”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少来吧你。”

吴锋和周珊珊很熟,说:“嘿,合适呀!你瞧人家溜子,面如重枣,两耳垂肩的,哪点儿配不上你呀?”

“你找点儿美好的词来形容我好不好?”我说,“你明明看见我是扇风耳还偏提这耳朵干嘛?我就没有别的值得赞美的地方了吗?”没有那种正宗的铜火锅,我用的是一种电锅。周珊珊嫌我笨,非常麻利地收拾起菜肴,又把灶台、水池和厨房的地面擦得干干净净,简直像个专业的清洁工。

周珊珊说她来美国以后,什么都很适应,就是吃不惯洋饭,非吃地道的中餐不可。我们也都一样。她平时还喝咖啡,我连咖啡也不怎么喝。文化人开头一句话不说,垂着脑袋狼吞虎咽,好像谁要抢了他的吃食似的,等到差不多有一磅肉下了肚(那可真是神速),才暂告一个段落,停了停筷子,开侃了:

“首先声明,我绝没有美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的意思。但是我觉得美国的羊肉比北京的香多了。”

一阵爆笑。因为刚才我们一直在观赏他的吃相。

许颖说:“那也不至于这么玩儿命啊,噎死可是你自己的事。”

冯小华说:“你这文化人儿怎么这么不文化呀。”

“习惯了。我当兵的时候,谁吃的快谁占便宜,慢一步,连烂菜叶子土豆皮都没了。特别是吃面条,我们连的弟兄一人有一个铁丝做的八爪挠子,跟原来北京养鱼的在河里捞钱儿虫用的那玩艺儿似的,全别在后腰上,一进饭堂,呼拉一下捂住装面条的铁桶,抡起挠子就在桶里搅和。知道的那是捞面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黄继光堵枪眼儿呢。好踊跃咧!”

吴锋说:“你们都不知道啊?文化人儿在洛杉矶有一个著名的外号,叫‘一筷子’,就是因为他吃涮羊肉的时候,一筷子下去就是一磅肉,吃三筷子,才算打了个底儿。这都是在国内缺油水缺出毛病来了。我‘文革’的时候在大连当工人,一个月才三两油。”

“所以,刚出来的人,一到美国,都玩儿命吃肉。阿城讲话了:“小王的太太刚来的时候,天天吃涮羊肉,撑得两个[nǎizǐ]都朝天了。”

“哪个阿城?”吴锋问。

文化人管自说下去:“现在没事儿了,吃个一两年肉,肚子里油水多了,又该吃粗粮了,美其名曰健康食品。”

许颖说:“你们几个出来时间太长了,应该回去看看去,现在变化大极了,什么都有。尤其是北京,我隔一两个月回去,就又是一个样。”

我们喝光了女儿红,又开了威士忌。我说我等会儿,吃涮羊肉喝威士忌不对味儿。于是我改喝二锅头。其他人自便,女士里只有周珊珊能喝,冯小华只喝了一点啤酒,许颖滴酒不沾。

文化人喝得两眼通红,坐在周珊珊旁边,拍着她的肩膀说:“不瞒你说,我现在的业务跟你一样,也从国内往外倒人呢,利润大得很哪!有时间咱俩得好好聊聊,合作一把。”

周珊珊一听,眼睛立刻亮了,任由他把手放在自己肩膀上,说:“真的?没想到哎!这事不做不知道,只要做一次就尝到甜头了,真能赚钱。现在关键是客源,你如果在国内有路子,能拉到客人,我这边保证提供专业服务。”

“没的说!现在想出来的人多得是!咱们还得快下手,不然这阵风就刮过去了……”说着,那只手居然在周珊珊的肩上轻轻抚mo起来。

我说:“嗳,老吴,你记不记得北京有一句俗话,叫泰山不是堆的,牛逼不是吹的。你记得吧?”

吴锋会意地一笑,挤挤眼睛,下巴朝文化人那边一甩,说:“听他的呢!他就会跟着瞎诈唬,他要能做生意,我早成亿万富翁了!”

“孙子!你挤兑谁呢?”文化人叫起来,“告诉你吧,我已经挣到钱了,而且还不是小钱!你以为我每天在洛杉矶就这么瞎晃悠啊?我要瞎晃悠早饿死了!只不过我和一般庸人不一样,目的不在当土财主。我这叫以商养文。”

周珊珊帮腔道:“就是!你别小看人家。我刚才听他一说我就知道他是内行,了解这里边的事儿。”

他们俩本来都是冲着吴锋说的;可吴锋还没来得及答对,我就把话头抢过去了:“什么叫庸人不庸人啊?挣钱还分这个哪?只要是挣钱,发了财的就是伟大,发不了的才是庸人呢。”

文化人一只手搭在周珊珊肩上,另一只手朝我一摆:“操,简直没法跟你们说!你说的跟我说的完全是两码事。有的人发财的目的就是发财,这就是庸人。有的人挣钱只是一种谋生手段,为了活着,除此之外,他还有更重要的关怀,”比如说,人文关怀,这……”

我打断他,用十足的讽刺语调说:“嘿,又是一个新名词啊。什么叫人文关怀呀?就是特别关怀婦女是吧?”许颖机灵,立刻对文化人喊起来:“瞧你干嘛呢?说话就说话吧,干嘛把手搭在婦女同志的肩膀上啊。人家小溜子不愿意了吧?”

周珊珊听了,脸色通红,扭了扭身子,将椅子稍微挪开了一点。我被人说破了心事,心里有点恼怒,但又不好说什么,非常尴尬。文化人倒满不在乎,又嘻嘻哈哈地和许颖斗起嘴来。

大概吴锋也看出点什么,故意转了话题,约我们明天一起去爬山。许颖和冯小华都叫起来说好。他转过身来问我去不去?我说当然去。他又问周珊珊,你呢,想去吗?周珊珊绷着脸,说,我不去。

吴锋说:“你不喜欢山啊?山里挺好玩儿的,咱们去那个有水有瀑布的地方。”

周珊珊说:“我去过。我喜欢去山里玩儿,可不喜欢走那么长的山路。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走路就能到山里呢?”

我说:“那就只有我背着你啦。”

那两个女的哇一声就哄起来了,说哟,你那么好哪,干嘛不背我呀?你干脆把我们都背进去算了。小华说珊珊,让他背,背不动咱们找他算帐!周珊珊却不搭腔。

文化人又拍了一下周珊珊的肩膀(这他媽简直成了他说话之前必不可少的动作了),说:“没关系,你要不喜欢让溜子背,我背你!”

周珊珊笑着说:“就你呀,一把柴禾似的,还背人呢,别让我背你就不错了。”

“好啊,行啊,我巴不得让你背呢!”

周珊珊说:“美的你!”

冯小华说:“嗳,文化人儿,你吃得那么多,怎么这么瘦啊?有什么减肥秘方也给我们透露一点。”

文比人说:“很简单,每天倒立二十分钟,不但减肥,而且抗皮肤衰老,祛皱纹。”

周珊珊露出惊奇的样子,问:“是吗?怎么会祛皱纹呢?”

文化人故弄玄虚地咳嗽了一声,说:“我们的皮肤为什么会松弛,起皱纹,往下坠呢?因为地球的吸引力嘛,就像苹果熟了以后不会飞到天上去一样,所有的东西,由于地球吸引力的关系,都会往下掉,皮肤也不例外。所以,脸上的皱纹都是向下弯曲的,最明显的是下颌和腹部,一过三十岁就往下嘟噜了,女同志的rǔ房也一样嘛……”

那两位女士一起叫起来,吴锋也忍不住笑,点着他的鼻子说“你这他媽流氓!”文化人一脸严肃说我讲的是科学,笑闹了好一阵子。我像个聋子一样在一旁坐着,面无表情。以往遇到这种机会我早就妙语连珠了。

周珊珊若有所悟似的说:“哦,所以倒立就好像从反方向拉……”

许颖打了她一巴掌:“你怎么那么傻呀,还真信他的!”小华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应该罚他禁声一小时。”

许颖又转过来引我说话:“你们瞧小溜子身材保持得多棒啊!你赶紧给我们介绍点正确方法吧,别让珊珊误入歧途。”我迅速扫了周珊珊一眼,正好碰到了她的目光。虽然对视了不过两三秒钟,我却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一切:没错,绝对是这么回事——刚才她的言行都是故意做出来气我的!原因我想没别的,就因为我说了文化人“特别关怀婦女”,使她感到难堪了。这么一想,我肚子里的气又增加了好几倍,闷闷地没回许颖的话。

※※※

房间里一时出现了尴尬的静场。我猜连文化人都觉出不对味儿了,一个劲儿地低头吸烟,不再说话。

吴锋又把话题引到爬山:“明天我带你们去一个绝好的去处,那山里有一段路特别像北京卧佛寺里的樱桃沟,而且那儿有好多hummingbird,你们见过hummingbird吗?”

许颖问:“什么叫hummingbird?”

“溜子,这中文叫什么来着?”吴锋问我。

“蜂鸟。”我说。

许颖问:“蜂鸟?是一种鸟吗?”

吴锋说:“这你就得问溜子了,他是鸟儿人,属于同族。”

我知道这是吴锋故意引找说话,想一想,也没必要赌气,弄得大家都挺僵。于是便就我所知讲了些关于蜂鸟的事。

我是几年前和吴锋一起爬山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蜂鸟的,刚开始我以为那是一种没见过的昆虫,问了,吴锋才详详细细讲给我听,他是学生物的,这方面的常识当然很丰富。

蜂鸟是一种体积非常小的鸟,大概只有拇指大小吧,在鸟类当中,可能是最小的一种鸟了,它最大的特点是翅膀扇动的频率极高,每一秒钟要振动五十次到八十次。对我们来说这是个不可思议的速度,快得乍一看翅膀就象根本没在动一样。以我们人类的能力来说,连想象一下都会觉得非常辛苦,如果人类的运动量达到同样的强度,那么心脏每分钟就要跳到一千二百六十下,体温会升到三百八十五度!

不过,蜂鸟自己也许并没有特别累的感觉,至少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累。它的胸肌极度发达,占了整个体重的三分之一的重量,它就是靠着这样强键的胸肌(是不是还有一个强健的能忍受每分钟跳一千二百六十下的心脏?)来玩儿命扇动翅膀的。而且,它的翅膀非常灵活,既能前后扇,也能上下扇,所以可以在不转动身体的情况下,朝任何一个方向飞行。有时候,主要是在将针状的长嘴伸到花蕊里吸食的时候,它可以像一颗钉在空中的钉子一样停在半空里。飞行的时候,它也能够像被一根无形的线牵引、或者由无线电操控似的,忽左忽右忽前忽后地直线滑动。那种飞行或停留的样子真是奇妙极了,看多了,也不禁觉得有几分滑稽。

不知道它为什么非让翅膀扇得那么快不可?慢一点儿不行吗?比如说扇三十下怎么样?当然最好能降到一秒钟扇一两次的程度,这样会显得从容些,外人看起来也不会感觉太累。

蜂鸟只有美洲大陆才有,其他地方,不晓得什么原因,就是没有。蜂鸟也是一种候鸟,在北美洲的蜂鸟,每年要从美国最北部的寒冷的阿拉斯加,向南沿洛基山脉分东西两路一直飞过美墨边境,到达墨西哥。然后再由原路飞回去。我们在洛杉矶看到的蜂鸟,就是它的西路军,东路大军则是穿过德克萨斯州进入墨西哥的。

蜂鸟们是以每小时九十公里的速度前进的。俯冲的话,可以达到一百公里的时速。也就是说,它们基本上能和行驶在洛杉矶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同速而行。我说的是法律规定的高速路最高限速,如果有人硬要和蜂鸟比赛的话,超过蜂鸟也不是不可能,注意别让警察逮着就是了。

还有,蜂鸟的寿命一般是六年,最长的也有活到十二年的,这可能要看运气吧。按照人的状况来推测的话,三岁的蜂鸟可能正值壮年,也就是所谓正是有所作为的年龄。我现在这副样子,大概就和三岁的蜂鸟一个样。

一只一般的蜂鸟有六年的阳寿好活,那么,它一生当中就要在阿拉斯加和墨西哥之间打六个来回,出入美国国境也是六次(也许他们都有美国移民局核准的多次出入境签证?),要在洛衫矶客居十二次,每次都要在这里进行一些必不可少的补给,也顺便安排适当的旅游观光活动,轻松一下。仅此而已吧。此外它们就没有别的好做了吗?

后来有一次我到距洛杉矶一百英里的一个农场的美国人家里访问时,看到在他家花园的树上,吊着一支敞口的玻璃瓶,里面盛满红色的液体,他说,这是专为蜂鸟而设的中途“加油站”。在他看来,蜂鸟运动过量,又总要长途飞行,太可怜了,所以他想为蜂鸟补充一些糖分,这瓶子里的水,就是糖水,之所以要配成红色,是因为蜂鸟喜欢这种颜色。如果蜂鸟知道这是有人担心到它的健康,而特意悬挂之物,它是不是也会感动呢?至于它有没有泪腺之类的器官,我就不知道了。

※※※

大家听得津津有味,气氛活跃起来,我也觉得情绪好多了。许颖说我不就挺像蜂鸟的吗,老是在美国和中国之间飞来飞去,每次进美国海关的时候都提心吊胆,怕移民局找点茬儿不让我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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