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征银。自是而诸弊息除,其良法善政,有非前代所能及者。是以休养生息,天下户口之盛,至於四万万,呜呼岂不懿欤!前志户口,载至嘉庆中叶,后皆阙如。同治、光绪间,时因匪乱,举办联甲,虽有编查,时举时废,册籍无存。民国三年,省长令办保卫团,南平城乡计分九区,调查户册事近数实,可以依据,然户口增多,非尽苗粮之户。近查城厢户口,损什之四,迥不如昔。曲巷城隅,屋庐毁败,荆棘丛生。至於四境之内,生齿虽繁,民贫食寡,往昔殷户,零落殆尽。加之习尚日奢,赋税重叠。天地生财,止有此数,民生安得而不蹙哉!使后之为国者,复讥清之非古,妄仿欧西重赋之法,举国皆兵之制,忘前鉴,而贻后祸,是厉4中国也。夫无圣君贤相之识,而纷纷妄作,流弊何极。吾愿趋时之士,勿以误国家者,误天下苍生也。故志户口,并附前代户役以著於篇。
【注】
1.诸侯三宝:《孟子尽心下》以土地、人民、政事为诸侯之三宝。
2.料民:指统计人口。《国语?国语上》:“乃料民于太原”。
3.纲、徭、机、站:纲指正役,纲银。徭指在官人役给使令者。机指以机兵防盗贼。站指接递驿传,合称四差。
4.厉:祸患,《易?乾》“夕惕若,厉,无咎。”
户 口
宋元无考。
明
正统七年,户一万九千六百一十有四。 口六万七千一百四十有八。
景泰三年,户一万八千四百五十有八。 口六万五千八百二十。
嘉靖元年,户一万一千八百三十有一。 口六万六千九十。
嘉靖十一年,户一万二千二百三十有九。 口五万三千六百二十有三。
嘉靖二十一年,户一万一千八百三十有一。 口六万六千三百二十有八。
嘉靖三十一年,户一万一千八百三十有一。 口六万六千三百二十有八。
嘉靖四十一年,户一万二千七百四十有七。 口五万七千九百六十有一。
隆庆六年,户一万二千八百七十。 口五万八千九百有二。
万历二十年,户一万二千九百三十有八。 口五万九千四百二十有二。
万历三十年,户一万三千七百有三。 口六万九百有三。
清
南平旧无屯丁,康熙间编增。乾隆元年,改归永福等县征解编增丁数附后,其详见屯田。
康熙十年,户一万三千七百有三。 口五万一千九十有三。康熙十九年,新编屯丁,延平共一百三丁。二十五年,新增屯丁延平共二十五丁。
康熙五十一年,旧志五十七年。户二万三千六百一十有四。按此户数与丁数同,未知是否当时户数,无凭查核,今仍之。丁二万三千六百一十有四。口二万七千四百八十有九。 丁口共五万一千一百有三。自后以为定额,永不加赋。
康熙五十五年,新增男子成丁三百七十。 口三百有六。新增屯丁二丁。
康熙六十年,新增男子成丁四百五十有四。 口二百五十有九。新增屯丁三丁。
雍正五年,新增男子成丁四百八十有二。 口三百五十有七。
雍正十年,新增男子成丁五百五十。 口三百五十有八。
乾隆二年,新增男子成丁二百八十有六。 口一百一十有一。
乾隆六年,新增男子成丁二百二十有二。 口二百四十有一。
乾隆十一年,新增男子成丁二百五十有一。口二百三十有九。
乾隆十六年,新增男子成丁二百七十有五。 口二百七十有七。
乾隆二十一年,新增男子成丁一百一十有四。 口二百四十有七。
乾隆二十六年,新增男子成丁五百有八。 口三百六十有二。
以上依官志,以后照民户丁口册纂。
乾隆五十年,户二万一千五百零八。 口六万八千四百八十八。
乾隆五十六年,户二万一千五百零八。 口七万二千五百七十一。
嘉庆元年,户二万一千五百零八。 口八万一千三百二十五。
嘉庆六年,户二万一千五百零八。 口八万七千一百六十。
嘉庆十一年,户二万一千五百零八。 口八万九千三百五十七。
嘉庆十三年,户二万一千五百零八。 口八万九千九百一十三。以后失考。
民国户口照四年保卫团调查,通报实数。
户五万零八百六十三。
丁一十万零六千一百五十六。
口七万三千三百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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