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县志 - 第3部分

作者: 吴栻47,815】字 目 录

,租银五钱,佃叶廷玉。一段土名殷坑门前,租银四钱八分,佃陈光熙。一段土名殷坑崎坋仔,租银三钱,佃朱尚恭。一段土名上塘,租银折钱五十文,佃朱尚荣。一段土名殷坑鱼池塘,租银一钱五分,佃朱国清。一段土名庵林即坋尾,租银一两二钱,佃黄立圣、黄立宗。一段土名南坪外远,租银二钱五分,佃余金龙。一段土名崎仙仔,租银一钱一分,佃张奴清。一段土名上重石铁崎边,租银三钱,佃范天荣。

以上谷米二项,共价银二百零二两七钱四分。八五折钱,一百七十二千三百一十九文。银租银两,除扣补义学馆司束金二两外,余准为佃人送米脚费、饭食之需。

梅山寺充入书院费额数

一送养正书院,脩金陆十两。

一加道南书院生童膏伙十名,银一百两。逢闰月,加一两。

一添道南书院伙夫,工食银五两。逢闰月,加五钱。

一添养正书院门夫,工食银四两。逢闰月加四钱。以上每两俱八三折钱。

嘉庆十一年,前府李尧栋,将僧添惠告张名魁一案,拨充道南书院田。一段土名视坑碓仔垅,年收租谷二千八百觔,佃廖广汉。

嘉庆十三年,知县杨桂森讯断,应用圭控张永禧一案,充入书院。一段土名徐墩街路前鱼塘一口,并四围塘埂旱田,佃人除理还徐宅苗租银七钱,折铜钱六百三十文外,年纳官租铜钱二千文,佃人徐健官。

嘉庆十三年,知县杨桂森讯断,黄瀛和控张大有一案,充入书院田。一段土名法师庙及老佛殿前,年收租谷四百六十六筋,佃人李魁元。又一段土名桐墘,年收租谷二百二十筋,佃雷水生。

嘉庆十三年,知县杨桂森讯断,郑子祯控郑凤畅一案,充入书院田。一段土名塔底洋,年收谷一百二十六箩,每箩二十五筋,合四箩为一百筋。每百筋折钱七百五十文,俱於每年十月初五日以前为限,亲缴入书院,归监院收理,佃人郑子祯。

元妙观余租拨充道南书院费用额数

年额征银二百四十九两九钱九分五厘。

额征租谷一百九十七石六斗四升二合六勺,每石折银七钱八分,共折银一百五十四两一钱六分一厘。

额征租米一十五石三斗四升七合,每石折银二两。

三项共征银共四百三十两八钱五分。

掌教束金并往来路费,端午中秋节仪共钱一百三十九两。

生童膏伙银三百两八五折钱。

学长辛劳银十两八五折钱。

门水夫工食银二十两八五折钱。

火神祭品银六两三钱八五折钱。

共银四百七十五两三钱。

逢闰年加支课席银一两五钱。

生童膏伙银三十两。

学长辛劳银一两。

门水夫工食银二两。俱八五折钱。

养正书院古义学,建於府学之旁,惟成人得入。乾隆十一年,归义学之田於道南书院,而义学仅有其名。嘉庆六年,诸生呈请知府广善,重建义学,即将梅山寺空屋改建,颜名曰:“养正书院”。年於梅山寺清出田租内,分出银六十两,以为掌教修脯,俾小子亦有造焉。今与道南书院并行,后改为剑津书院。民国元年折毁,仅有遗址。

旧延平书院在城南九峰山之麓,中有祠祀李文靖公,左右翼以廊,庑前面南有门。宋嘉定二年,郡守陈宓以延平为杨、罗、李、朱四贤讲道之乡,因仿白鹿洞规式建书院,为奉祠讲学之地。院有礼殿,以祀先圣。有祠堂,以祀四贤及周、张、二程、廖德明、黄干诸贤。聘九江蔡念成为院长,延宏斋李燔定学规,捐俸市田,以赡诸生徒。其后郡守傅康、陈又有建置。端平间,赐延平书院额,有阁、有堂斋、有濯缨、闻、光风霁月亭,有风雩桥,后圮。郡守董洪修复,元末毁於寇。明,知府俞廷芳,始建堂,专祀李侗。佥事匡显为横翠楼及亭桥,渐复旧规。正统复毁於寇。景泰间,佥事李颙、通判杨季琦、监察御史倪敬重修,揭旧延平书院匾悬之。嘉靖二十四年重修,为巡按御史何维柏。万历十七年捐修,为推官罗心尧。万历三十八年重修,为知府倪朝宝。崇祯七年毁。清光绪七年,巡道朱明亮、知府张国正重建。民国三年,建安道尹蔡凤重修。

旧游定夫先生书院在普安里凤池乡。明嘉靖间,知府沈鎜改修,并建大门牌坊,祀宋儒游定夫先生。同知曾子钦与分巡佥事吴朝凤,建二门并两廊,今存。

旧九龙书院在县治东南,长安北里。中有礼殿,以奉先圣,四配、十哲像。有祠堂,以祀杨、罗、李、朱四先生。相传其地为四先生旧讲学之所,明宣德间、殿堂倾圮,先圣与诸贤像,迁祀本县学,门额故址犹存。嘉靖四年,参政蔡潮重建,后复毁废。今有印山书院,改为印山两等小学校。

屏山书院在峡阳县佐署右侧,今改为两等小学校。

民国改设城乡各学校开列

延平中学校在紫云冈,旧道南书院。清光绪二十九年三月,刘守传福始改设中学堂。三十二年管守元善又改为师范学堂,招生教授速成科,毕业一次。宣统二年复名中学堂,仍以旧余租银,及刘守任内新捐寺租银,道拨排关公抽项下银为常费。又由省按月补助银三百元。迨民国二年十一月汪巡按使减去补助月费二百元。自后常费分余租银八百元,新捐寺租银二百二十元,排关公抽银一千四百四十元,省补助费一千二百元,全年经费实计洋银三千六百六十元。民国三年十二月,甲班学生毕业十四名。五年二月,乙班学生毕业十五名。

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校在府儒学明伦堂,清光绪三十二年成立。

县立第一国民学校在天官岭,清光绪三十二年成立。

县立第二国民学校在府经历署,民国二年五月成立。

县立第三国民学校在箭道,民国五年二月成立。

一区

公立第一国民学校在安丰桥,民国七年三月成立。

三区

公立第一高等小学兼国民学校在峡阳,清光绪三十一年成立。

公立第二国民学校在江汜,民国六年三月成立。

公立第三国民学校在漈头,民国七年二月成立。

公立第四国民学校在渎溪,民国七年三月成立。

四区

公立第一高等小学兼国民学校在大历口,清光绪三十一年成立。

五区

公立第一高等小学兼国民学校在宝龟山,清光绪三十四年成立。

公立第二国民学校在谢地,民国四年八月成立。

公立第三国民学校在照口,民国六年成立。

公立第四国民学校在茂地,民国六年七月成立。

六区

公立第二高等小学兼国民学校在九墩桥,民国二年十一月成立。

公立第二国民学校在三连埂,民国六年二月成立。

公立第三国民学校在埂头,民国六年二月成立。

私立第一国民学校在埂头,民国四年六月成立。

七区

公立第二国民学校在溪后,民国二年五月成立。

八区

公立第一国民学校在王台,清光绪三十三年成立。

九区

公立第一高等小学兼国民学校在西芹,清宣统二年成立。

十区

公立第二国民学校在下道,民国七年一月成立。

公立第三国民学校在佘溪,民国六年十二月成立。

十一区

公立第一高等小学兼国民学校在漳湖坂,清光绪三十四年成立。

私立第一高等小学兼国民学校在漳湖坂,民国二年四月成立。

十二区

公立第一国民学校在保福,民国四年三月成立。

选举志第十三

粤自五期相代,三辅共赞,燧人四佐,伏羲六臣,轩黄七辅,少昊四叔,实能金木及水。伊耆四岳,亦分阴阳为官。夏商用父,周重宾兴。以梦以荐,升举厥异。齐桓三选,修尚德贤。战国纵横,挟策干进。才辩渐开,文艺蒿矢。汉,公孙弘,始基对策,东方朔,肇赴公车。晁错,与贤良文学之选,仲舒,上茂才孝廉之举。元帝增弟子员,甲科为郎中,乙科为太子舍人,丙科补文学掌故。建初分四科之设,顺帝以年四十为限,擢高等而罢下第,荣路益广。魏有监试之官,吴立程试之科。晋试虞挚,为策问之始。举阮种,为廷问之始。宋驾幸国学,亲试诸生。齐策问秀才,不尚委牍。梁收寒品,并惠羊肆。南齐策生,贿赂买第。隋二科举人,初称贡士。炀帝大业,特科进士。唐含元殿试,加以口试。天宝策加诗赋,代宗宽命给烛。乡贡怀牒,鹿鸣赓宴。武后代阼,糊名覆校。宋太祖赐士宴钱。开宝宠开恩例。太平兴国乃定三甲,琼水锡宴,牓天增荣,端拱厥重春闱。咸平初立秋试,或以试官避亲,或以渡江择彦,少长既明,状元乃立,魁甲之誉,称纶宠焉。辽重长策,金设童科,亦逮有元,兆传花牓。明试八比,科目互异。清沿明制,二百余年,得人称盛。末季始停科举,广开学堂,而取士之途愈杂。轻文艺,而尚技术。剿泰西之学说,忘中国之经训,是所谓变本加厉者也。民国方兴,崇尚科学。京师有大学、专科,省有师范、正预二科,及中学校,县有高等小学校,乡有国民学校,皆取青年子弟,层累递升,以期造成有用之材。士生於今,亦一时之嘉会也。南平自宋黄裳大魁,科名之盛类镞镞,为桑梓光。夫人之传不传,不尽系乎科目,然以科目取士,固大有人在。而学校之设,亦以尊重乎教育。凡厥士人,其思所以殚心实学,而无负培养之厚也可乎。故历叙选举,以列於左。

宋以前科第事宜,失传无考。太平兴国八年,进士赐同出身,分为三甲,殿试分甲自此始。淳化三年壬辰科,糊名考校分五等,上三等赐及第,余赐出身。咸平元年戊戌科,是榜始为小录用绫,谓之金花,帖於卷首,载知举年甲行第,家讳私忌,登科人大书姓,小书名。咸平三年庚子科,分六甲,第四甲同进士出身,五甲同三传出身,六甲同学究出身,赐别科出身自此始。景德四年,闰六月壬午,御试制科举人。大中祥符元年戊申,始赐袍笏。四年,置誊录院,禁止监门防缉,解衣阅视始於此。天禧三年己未科,始有特奏名。宝元元年是岁改元,第一甲皆赐绯。皇祐元年至皇祐五年,始改四年一举为闲岁。嘉祐二年丁酉,是科亲试举人,凡进士与殿试者,始免黜落。熙宁三年庚戌,是年御试策一道,至七年以进士既罢词赋,所试策,即与制举无异。时政阙失,已许人上封事,遂罢贤良等科。熙宁六年癸丑,是年一甲二甲赐及第,三甲赐出身,五甲同学究出身。熙宁九年丙辰科,是年诏第一名以下并试律义断案,赐官钱,印小录,废明经科。元丰二年免试刑法,第一甲二甲赐及第,三甲四甲赐出身,五甲赐同出身。元祐六年辛未,是年兼诗赋人,第一场经义三道。专治经艺人,两场各五道,四场各策二道。绍圣四年罢诗赋,专习一经,廷对仍试策。崇宁三年甲申,是岁建辟雍,以待天下。每岁贡士,试中者释褐,三试不中,退归本贯外,三岁乡贡,谓之大比。宣和六年以贡士人众,特添省额一百人,赐御制诗。建炎二年戊申,诏分省额於诸路。绍兴二年壬子,是科初复诗赋仍额试。绍兴五年乙卯,初试南省,初场赋各一首,专经者本经义三道,语孟艺各一道,次论一道,次策三道,殿试策亦如之,自绍圣罢诗赋,至是始复。绍兴十五年乙丑,复经义,通诗赋、论、策为三场。绍兴十八年戊辰,经义、诗赋,复分为两科。绍兴二十七年乙丑,诏复行兼经义,如十三年制。绍兴三十年庚辰,是科经义、诗赋兼行。隆兴元年经义、诗赋,复分两科仍免殿试。宝庆二年丙戌,是时科举之弊,曰传,又曰换卷,曰易号,曰卷子出外,曰誊录灭裂,诏防戢焉。明洪武三年始开科,八股取士。永乐二年甲申,命工部,建进士题名碑於国子监。宣德二年,会试分南北中卷,以后沿之。崇祯十五年壬午,赐特用出身。查闽省中式,自洪武以后,或数十名,或一百数十名无定额。景泰八年丙子,始定额九十人。万历四十三年,增额五名。天启元年,特恩福建广额三名。崇祯三年庚午,广额一名。崇祯十五年壬午,广额十名。清顺治五年始开科,中式一百五人。顺治八年辛卯,中式百二十人。顺治十四年丁酉,仍中式一百五人。顺治十七年庚子,中五十三人为例。康熙二年癸卯,特恩加中十五名。康熙五年自甲辰会试,以策论二场取士,是科及明年会试仍之。康熙八年己酉,福建加中十名。康熙十一年,中额仍五十三名,副榜十名为例。康熙十九年庚申,补科加中十名。康熙二十三年加中十名。康熙二十六年丁卯科,加台湾府一名为例。康熙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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