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俟交春时鞭之,人兢取其土为宜年。
正月初九,传为玉皇诞辰,清晨净几焚香以奉之。
上元夜祀先,户各燃灯,谓之元宵灯。里社自初八九,各制花灯迎神,填塞街衢,箫鼓达旦。里人尚书刘璋,客中忆延平,有“最是元宵风景好,花灯万朵闹楼台”之句。
清明,妇女带柳。士庶祭扫先茔,牲醴外,用青树叶染秫米为饭团,或用饼果,果和艾,祭毕,以楮钱挂墓。
春三月,各坊社择吉,延黄冠设坛礼醮以祈福,迎所祀神,以祓不祥。端午,悬蒲艾于门,切蒲根和雄黄酒饮之,俗谓解毒。以箬叶裹米为粽祀先,兼用牲果分亲戚,谓之分节。合和香药,储以绣囊。制茧虎饰圆蒜,以锦结长命缕,令小儿佩之。邑人兢渡龙舟,先时游人或命侣泛舟,放标赌胜。近年百物翔贵,绝无此风。
夏五六月,乡人击鼓揭旗,诣溪源庵、披云道院等处乞香火,谓之保苗,若岁旱,则嗟呼於神以祷雨。
七夕,女儿备瓜果,祭牛女双星,乞巧於庭。
中元祀先,焚楮纸衣冠。大户设斋果馄饨及冥钱等物,延僧道,为焰口蒙山,谓之施食。
白露,祭扫坟墓,如清明。
中秋,前各里社设坛祀塔,或纸制或瓦垒,张灯结彩,笙歌彻夜,观者如市。士民祭墓,半於是日,携牲馔,拜祭如初。
重阳,士庶结伴登高,蒸栗糕,饮茱萸酒,以解恶气。
冬至粉米3为团,以祀其先,粘果树以达阳气。民间於先夕作团称庆。有服者,须亲眷之。
腊月,择日扫室宇,洁器物。二十四夜祀灶,里人传神升天,至除夜,燃香灯迎之。岁除,民间祀先,谓还年。以酒米牲果相,谓之分年。除夕,蒸饭储之,谓之岁饭。蒸米粉为糕,谓之年糕。儿女燃灯围炉达旦,谓之守岁。是夕各户门前,火光烛天,爆竹相闻,以辟鬼祟。
禁忌
胎教自古所尚,南邑尤忌工作。虽邻里,闻斧凿之声,必禁止。箍桶、糊窗、疏塞、补缺皆在所禁,犯之则堕胎,或生子不备,甚则伤孕妇。分娩后,忌锁钥,能令儿不乳。
杂俗
里图枌榆4之外,有蓝雷之族,是谓畲民,莫原其始。言语各殊,而质朴鄙俚。男女力作,垦山为业,租庸不及焉。自为婚姻,罕与外人酬酢。世际升平,亦佃民田耕耨,间有一二读书者。乾隆五年,编图隶籍,亦有入庠者,蒸蒸然染华风矣。依山傍谷,诛茅缚屋而居曰棚民,携山禾、山芋、桐、茶、杉、漆、靛、苎、蕃薯之种、挈眷而来,披荆棘,驱狐狸种之,率皆汀、泉、漳、永之民。三四年后,土瘠薄,辄转徙。岁时各随其乡之俗,其人犷悍,初至少谦谨,生齿渐盛,财用稍足,便自桀骜,为土人患。哀鸿遂为鹰鹯,识者虑之!
浮家泛宅,往来溆浦芦漪之间曰渔人。停泊多傍滩头,得鱼易粟,饱则酣眠,不必徵逐乡人,纪岁华也。
亦有游民,居无常业,衣食足,则靡所不为,子弟从之,往往流荡。譬如流水,何以坊之,庶无沦胥以败。
【校】
1.双醅:原本作“双倍”,今据改。
2.辈:原本作“辇”字,今据改。
3.粉米,原本作“纷米”,今据改。
4.枌榆:原本作“榆扮”今据改。
惠政志第十九
自古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故必有实心,然后有实政,有实政然后有实惠。然分人以财,博施济众,虽尧舜犹病也。惠而知为政,救炎恤患,虽后王能行也。洪范八政,以食为先。周礼司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出则减价粜,敛则增价籴,而耿寿昌常平仓之法实因之。迄於元明,犹踵其制,可谓善矣。然常平仓,掌诸有司,以时敛发,民犹觖望。隋长孙平,乃制为义仓,令民劝课出输,储积备荒。若朱子社仓之法,规画尤详,命当社殷富领其事,春则贷民以耕,秋则加息以纳,不假手胥吏,无官长掣肘。孝宗下其法於诸路,其为惠甚大。盖痌下民,先王於此,又有保息之政焉。使老有所终,幼有所长,壮有所用,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而后世育婴、养济、存恤、救生、掩埋之事,所由昉也。南邑山多田少,民食不足,尝有庚癸之呼,贫民生女多不举。自义仓设,而凶年有赖,育婴堂设,而女婴得活,救生船催葬局设,而生殁获宁,此皆善政之班班可考者欤。故历举,以著於篇。
仓贮以备荒歉,原无定数。平粜协济,亦无定例。清乾隆十四年,巡抚潘思榘,将闽省各属仓谷,酌量地方情形,应增应减,作为定额。
县常平仓,定额二万三千二百五十一石五斗一升。
乾隆二十九年,实存谷二万三千二百五十三石九斗六升六合,又存杂项谷四百三十二石三斗二升八合九勺。
府常平仓,定额六万一千六百八十九石二斗六升六合三勺。
乾隆二十九年,实存谷六万一千六百四十七石二斗六升六合三勺。三十年奉文,改归县管。
延粮厅仓,定额新捐监谷一万零五十一石四斗。
乾隆二十九年,实存谷一万零二百九十一石三斗九升九合九勺。
以上据前志载,府县常平仓及延粮厅仓三项,统共谷九万五千六百二十四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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